以下是鞏恩榮在控告狀中陳述他及家人遭迫害的經歷:
我年輕時在礦山工作,由於潮濕,身體患上風濕病,胃痛,關節痛的走路困難,到處求醫,吃了很多藥,針灸也沒有好。一九九七年我喜得大法,通過學法煉功,不長時間,我身心受益,一切病症都沒有了,走路輕鬆。我按大法要求做好人,生活的很充實、高興。我知道大法太好了,就把自己的受益告訴人們,希望人們也受益。
可是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村書記周鳳義來到我家找我談話,要求我不要出去講大法真相,不要進京上訪,我知道大法太好了,人們都是受中共謊言宣傳不知道真相,我就向當地人講大法真相和我學法受益的情況。
一、綁架勒索、非法判刑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兩點半,蓋州市國保大隊出動兩台警車、雙台子派出所出動一台警車共十多個警察(其中有雙台子鎮思拉堡村村長信成和、雙台鎮派出所片警徐洪光、蓋州市國保大隊長等)非法闖入我家,不出示任何證件,把我家翻的亂七八糟,他們非法搶走了我家的兩台電腦,一台是剛剛買的花了六千多元;一台打印機、一台穩壓器,一台錄放機等,價值約一萬多元。被非法抄走的物品沒給我家屬出示任何清單、收條,並將我非法帶上警車,同時,也把我的兒子鞏榮華綁架到雙台子派出所。
我的女兒(鞏月媛)也被一起帶走。我女兒那天剛剛下夜班,在家睡覺就被惡警綁架到雙台子派出所。當天晚上,我和女兒一同被非法關進了鱍魚圈看守所。
我兒子被惡警抽打耳光、逼迫承認是他製作真相資料的,兒子不配合,於是,惡警便向我的家屬勒索了五千元錢,才把我兒子放回。
在看守所期間,我遭到所在監室號長的毆打。期間,被蓋州市國保大隊、蓋州市檢察院非法提審過多次,質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警察又問我是不是做大法真相資料的?我不配合。在看守所期間,我的身體出現腎結石,疼痛難忍,警察帶我去了鱍魚圈區醫院做了檢查。
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八個月後,我被蓋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我女兒(鞏月媛)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在監獄遭受折磨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期間,我被鱍魚圈區看守所送到大連市南關嶺監獄。起初,監獄在給我的身體檢查時確診為肺結核、胸腔內高密度積水,因此大連南關嶺監獄拒收,把我送回鱍魚圈區看守所,看守所明知道我的病情,還將我強行送進了大連市南關嶺監獄。大連市南關嶺監獄接收了我。我在大連市南關嶺監獄被迫害達二個多月。
二零零八年十月,我被非法送到遼寧省本溪市溪湖監獄迫害。到了監獄後,先被分到了教育科強行洗腦一個月。邪惡逼迫我寫轉化書,我不配合,惡警見我不動搖,一個月後,我被轉到監獄直屬監區進行升級迫害。在那裏,監區大隊長田勇說:「你如果不轉化就得坐尖板凳」(長約一尺,寬約十公分左右,三稜角式,稜角朝上),我每天二十四小時被罰坐在上面,經常受犯人毆打搧耳光,每天被罰到早上四點多才讓上床休息兩小時。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 |
殘酷的體罰導致我的尾椎、後腰、臀部疼的直哆嗦,無法承受,肋骨疼的不敢喘氣,下身浮腫,不能翻身,兩小時的時間根本就得不到休息,然而,兩小時一過,我就被犯人大聲叫到水房一盆又一盆的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
三、殘酷折磨、野蠻的暴力毆打導致嚴重頭暈、失去記憶
我被罰坐板凳共九天。被罰的第一天晚上,十多個犯人拿著水瓶子往我的腦袋上猛烈打擊,身體被犯人群毆打的趴在地上,緊接著犯人用針到處亂扎我的前後身,並往我身上先澆涼水,後澆開水,我的雙腳被燙破皮,犯人用煙頭燒我的腳面、腳趾,我的頭部上方右側被打成一個坑,用手一摸很明顯;耳朵被打的出血,至今還聽不見聲音,左側第三根肋骨被打傷,疼的不敢動。即使這樣,我還被逼迫坐「特殊」的「尖板凳」,不准睡覺,不停的被澆涼水毆打。
被罰坐「尖板凳」的第二天早上,我被犯人帶到水房,被強制脫光衣服,兩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三個犯人從我頭上往下澆涼水,每次澆二十多盆,用盆澆完後,犯人又開始用水管子往我身上澆。
酷刑演示:澆涼水 |
我被罰坐尖板凳第八天中午時,犯人用鞋底猛打我的臉部,造成我的左耳被打聾,至今還沒恢復正常。犯人還用膠皮管抽打我的身體,我的身體被打的黑紫色,犯人邊打邊說:「打死就給你填一個正常死亡表」。記的當時有毆打我的犯人有:劉立國、朱忠斌、劉立軍、周博、劉宇、李月等,這些都是犯人在獄警的指使下幹的。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
殘酷、野蠻的暴力毆打導致我嚴重頭暈,控制不了身體平衡,走路總要摔跟頭失去記憶,目光呆滯,甚麼也不知道,惡警說我是個傻子。
四、命危
過不長時間,我還出現吐血症狀,見我的身體越來越不行了,我被帶去本溪市醫院檢查,錢由我家自己拿,警察說你頭部有病,後來監醫說我是多發性腦梗(腦血管堵塞)、腿部神經炎、腿上的血管都癟了,三個人給我量血壓都沒有血壓。因左側肋骨被打斷內傷,疼痛嚴重,醫院檢查內腔長東西了,醫生說:是長瘤子了。
從醫院檢查回監獄後,身體情況越來越嚴重,吐血,吃東西就吐,不能走路,由犯人背著來回上廁所,一個多月沒有吃東西,吃不進去,吃了就吐,長時間處於昏迷之中。警察叫犯人每兩個人坐在床邊監視我,他們在等著看我甚麼時候嚥氣。最嚴重時,當我很長時間甦醒過來一次時,我聽到犯人說又醒過來了,那時腿,腳都發涼,一直涼到上半身。
我當時心跳失常,呼氣困難,時刻都有離開人世的可能。我對自己說;「決不能死在這裏,如果死在這,家裏人也不會知道我是被迫害的,監獄會給填個正常死亡表來欺騙家人」,我掙扎著坐起來,因門就在我床邊,我用全身力氣將門撞開,倒在門外走廊裏。走廊裏監控器多,那時犯人正在上班去幹活經過走廊,很多犯人看到我倒在走廊上。監視我的人把我抬回房間扔到床上,我這舉動才引起警察的重視,看到我這樣隨時都有可能離開人世,情況嚴重不得不報到監獄領導那去,監獄領導看了監控,教育科領導也來了,他們看我這樣了,下午他們將我送到本溪第四醫院。老醫生看到我頭部被打的一個坑,問甚麼打的,打這麼嚴重。我在第四醫院住了一個月後,警察又帶我到監獄管理局總醫院住院治療。
五、十萬多元醫療費
二零零九年夏天,我被轉移到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住院兩年半。期間,我的住院費加上診斷費以及家人住院陪護費大約共花了十萬多元,都是我家屬自己拿的。這都是對我家庭經濟上最嚴重的迫害。監管醫院的住院費每月最低在一千七百元到一千八百元,最高達四千元到五千元甚至更高。
期間,由於我遭受的非法關押迫害,我妻子承受不住迫害的壓力導致精神失常(花醫藥費三、四萬元,連精神病院都去過),同時出現心臟病,甲亢病症,送去醫院花去幾萬元,再加小女兒鞏鞏月媛在瀋陽女子監獄遭受三年半的迫害。
這幾年我們家經濟被迫害損失達二十多萬元。我在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被非法關押迫害一直到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即:我被非法刑期已滿的日子,監獄才將我放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