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找回掉隊的同修,首先要有決心,一定要做好,要有不做好不罷休的心。這點很重要。師父說:「如果你們要做就一定要把它做好,否則你就別做。」[1]「大法弟子做的事情要注意,要做就像樣的去做啊。」[2]不要一遇到挫折就不做了,就灰心了,有的說甚麼回家找自己去了,自己心放下同修就好了等等。有的是沒信心了在逃避才是真的。
我理解,找回同修真的不是一件小事,不是你想找回誰就能找回誰的,那是一個大工程。我理解,這裏面包含了師父的無量心血。比如你想做這件事時,師父得安排這件事怎麼做,你怎麼在做的過程中提高,可能還得安排掉隊的那個同修如何回來,可能還得給他消業。還有,我們看不到的天上地上的太多太多了,要不誰也救不了他。如果半途而廢,那師父安排的一切就白費了,對做這事的人的提高也是不利的。而且失去了這次機會,下次再想幫他那就更難,再下次就更更難。講真相不也一樣嗎?!也許機會只有一次。
再一個就是不要被掉隊同修表現的假相給迷惑住了。他可能不聽,有的能講道理,你聽著有理,還以為他修的很好。他修的好不好,要看他的心性和看他做不做三件事,有的一件都不做,那怎麼可能修的好呢?
不要執著同修的執著,有些同修說話,一聽就是不對的,不符合法,說他,他又不認同你,還堅持自己的。有些同修就執著的不得了,一說起這事,就說這同修怎麼怎麼不對。他這點怎麼怎麼錯,甚至怎麼怎麼可笑,怎麼怎麼說他,他也不聽等等。有的還執著自己悟到的他怎麼不對的理,說的也有道理,可那也是執著自己啊!同修就是因為有那些執著才需要去幫的,那執著本身也不是真的他,那只不過是他應修去的不好的東西。當然同修之間一起談談他的事,交流一下,主要是為了幫他,這也沒問題,但要注意不要執著的去說別人。
還一個是遇事要找自己,這誰都知道,但是遇到矛盾不找自己,這個矛盾就會卡在那兒,也過不去。找自己不能走極端。就像你上班,有矛盾了,你說你回家找自己先不上班了,那能行嗎?該做甚麼,你還得去做的。
就說到這裏吧,這只是我的一點想法,還很不成熟。有不對的地方,望同修們給指出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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