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許高一喜的女兒看遺體,直到女孩下跪哀求,才反扳著她的手臂讓她見一見父親遺容,還不到兩分鐘。
目前,高一喜十六歲的女兒高美心已經暫時停學為父鳴冤,並營救仍被非法關押的母親。
高一喜 |
以下是高一喜的女兒揭露牡丹江公安局警察綁架、害死高一喜並強行解剖遺體的經過。
我是一個讀高中的學生,現在被迫停學,替父鳴冤。我爸爸被警察抓捕,十天被迫害致死,遺體被強行解剖。請關注一下我的遭遇。
我叫高美心,今年十六歲,我爸爸高一喜,四十五歲,牡丹江市穆稜市穆稜鎮河北村人,為人樸實、善良,曾當過酒店經理。媽媽孫鳳霞,四十四歲,在穆稜市下城子火車站上班。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十點左右,牡丹江公安局先鋒分局先鋒警務大隊副大隊長呂洪峰帶領一幫警察半夜突然闖進我父母的家中,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進行大搜查,並錄像。同時我父母的車也給查抄了,並把車門撬壞。警察凌晨四點離開,並把我父母綁架到先鋒警務室。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辦案警察呂洪峰給我打電話,告知我父母被他們關押到看守所。我和奶奶從穆稜鎮趕到牡丹江,找到呂洪峰要求去見我爸媽,呂洪峰不讓見。說有甚麼話他給帶去,就匆匆走了。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呂洪峰又給我打電話,讓去見他並讓快點去,我去後呂洪峰問:你家車哪去了?不把車弄回來,就把開走車的人抓起來。我回家一看,車在家門口,就給呂洪峰打電話,說車在家呢,呂洪峰說:你把車衣穿上,兩天以後聽信。之後公安局就來人把車弄到公安局存儲車輛的一個大院裏。
兩天後的四月二十八日上午,我給呂洪峰打電話要求見我爸媽,呂洪峰不讓見。我和奶奶去找呂洪峰,呂洪峰避而不見。一警察告訴說呂洪峰把案子交給牡丹江國保支隊長李學軍和立新警務室刑偵隊副隊長於洋了。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我和奶奶找到於洋,於洋態度很不好,高聲訓斥我們,還是不讓見我爸。十點多我們出來,打出租在前面走,後面緊跟一輛白色小轎車,車上有便衣跟蹤。
四月二十九日中午,聽說我爸被從看守所送到牡丹江市公安醫院搶救室。當時我很驚訝,心想爸爸一直身體很好,怎麼會突然送醫院搶救呢?我和奶奶急忙趕到公安醫院要求見我爸,牡丹江看守所多名警察,包括看守所獄醫溫志遠都在公安醫院,我聽到其中有人小聲說:「公安局都不知道,她們怎麼來了?」
看守的警察不讓我們見我爸,趕我和奶奶走,並恐嚇我們不離開就報110抓人,還說讓我家拿五千元錢醫藥費。我和奶奶哭喊著要見爸爸、見兒子,苦苦哀求,奶奶支撐不住躺在地上,他們仍無動於衷。
晚八點多來一幫人,有我學校的班主任老師、穆陵鎮片警、我媽媽單位兩個女的和牡丹江市公安的一大幫人,要我和奶奶回家。其中有人還說:你爸沒事的,過幾天就好了。晚九點多鐘,我和奶奶被強行帶上一輛灰藍色車裏,後面跟著一輛小白車,車號是黑C,M7274。警察將我們拉到我爸媽的住所,並脅迫我們第二天必須回穆稜。四月三十日上午十點多鐘,我們回到穆稜家中。
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上午九點左右,穆稜市八面通鎮的公安局藏局長、國保崔興國、穆稜鎮林業公安局周偉副局長、國保、片警等人,開了兩輛車,找到我二大爺高一信,他們讓我二大爺現在去一趟牡丹江,說有點小事兒,沒甚麼大事兒,我二大爺說不去。藏局長說:「給我個面子,去吧。」於是藏局長和崔興國硬把我二大爺拉上車去牡丹江。
到牡丹江時已經中午了,他們說下班了,先吃點飯,吃飯時誰都不說話。到了下午一點多,他們說走吧,也沒說去哪裏。前面有一輛白色小車帶路,直接把我二大爺拉到龍鳳殯儀館附近一個靠山腳的地方。二大爺一下車,他們就把他圍上了,並開始全方位多角度給二大爺錄像。二大爺非常疑惑,問:「這是甚麼地方,為甚麼把我拉到這來。」有人就開始跟他說:「你弟弟高一喜在看守所不吃飯,在公安醫院搶救了好幾天,今早五點死亡。」牡丹江市先鋒分局副局長殷憲峰說:「你看一看你弟弟的遺體,看完了就解剖。」二大爺說:「不能動,你們抓來的時候好好的,怎麼就死了呢?你們是不是給他用酷刑了?」藏局長說:「你冷靜點。」二大爺說:「你們家出這個事你能冷靜嗎?你們沒一個好東西,把我騙到這。」二大爺就往外走,一些警察就圍著不讓走。
二大爺給二大娘打電話,告訴我爸死了。二大娘給表姐打電話,表姐給我打電話說:你爸沒了。我當時不相信這是真的,我說:「不可能,肯定沒事。」因為我剛從牡丹江回來。這時我二大爺給我打電話了,告訴我他們要解剖我爸的遺體。我告訴二大爺說:「不能讓他們動,不能解剖。」先鋒分局副局長殷憲峰讓我二大爺把手機關了,並說把手機交給他,二大爺說:「憑甚麼給你,我家人來好聯繫。」殷憲峰從後面一把搶走了二大爺的手機,不讓他打電話。
殯儀館的樓上站滿了警察,還有錄像的,他們把二大爺逼到一個牆角處,檢察院監所檢察科田瑞生說:「我們是按法律規定二十四小時內必須解剖,而且已交給檢察院了。」田瑞生讓二大爺簽字同意解剖我爸爸的遺體。二大爺說:「我不簽,我說了不算,等家裏人來了再說。」下午二點多鐘。我和大舅趕到龍鳳殯儀館時,牡丹江市公安局先鋒分局副局長殷憲峰、先鋒分局立新警務室刑偵隊副隊長於洋和劉群。牡丹江公安局國保支隊長李學軍、監管支隊王洪偉,法醫、牡丹江市檢察院監所檢察科主任田瑞生等都在場,還有我媽單位的領導,鄭春雨、徐慶勝。
他們不讓我們進去看遺體,就是先協商讓家屬簽字同意解剖。他們跟我說:「你母親已經見完你爸了,上午見的(實際上我媽說下午一點多她才被帶到殯儀館的)你母親就在附近。」我說:「我能不能見見我媽和她商量商量。」有兩個女警察把著我媽,兩邊都是特警。我就過去跟我媽說:「他們說的這個解剖我們能同意嗎?我們誰都不能同意!就是不能動!」我媽也不同意解剖。可憐的媽媽不但失去了人身自由,還要承受與弱小的女兒、患難丈夫的生離死別。面對沉重的打擊、面對孤苦無依的女兒、面對那些強權者的威逼,媽媽說不出她心裏想說的話,只是面目表情呆板冷漠。我很擔心媽媽……
但是警察說:「這是法律規定,二十四小時內必須解剖,說甚麼都不好使。」他們還說:現在家屬不同意也不行,還說你同不同意沒甚麼用,必須得解剖。我們不簽字他們就攔著不讓我們看遺體。他們又調來一車特警把守在那。能進去看遺體的通道都站滿了人。我問他們誰決定讓解剖的,田瑞生說:「這是他們所有人商量結果決定的。」我怎麼說他們都不讓我見我爸。
我當時很著急,就給他們跪下求他們,我一直跪在那求他們,一直哭,哭得嘴都出血了。後來他們同意見了。有兩個特警反扳著我的手不讓動,然後帶我去見我爸爸的遺體,把我控制在兩米以外。我說:你們鬆開吧,讓我靠近一點,我甚麼都不幹。他們才讓我靠近一點看,我爸的遺體已經僵硬了,我看到我爸爸雙目圓睜,眼角有淚痕,緊握雙拳,左手往左撇,右手抬高一點往右撇,胸部是鼓起來的,肚子都特別癟,後背往起翹沒有貼到床板上,有明顯的繩子捆綁的痕跡,雙腕銬痕明顯,兩手有瘀青,手指甲是青紫色,頭上有瘀青,腿上有六個針眼。我心痛欲裂哭著叫爸爸:「爸爸你醒一醒,我是你姑娘,爸你聽見了嗎?」剛叫了兩聲,警察就使勁把我給拖出去了。我看爸爸總共沒兩分鐘。我當時非常痛苦,無可奈何再次跪下求他們說;「大爺,你等一等,我小姑他們明天就趕回來了。讓他們看一眼我爸不行嗎?」他們說:不行。一直說這是法律規定,還說家屬簽不簽字沒甚麼用,不用家屬簽字。我舉起手機要把說這話的警察錄下來,馬上上來一個特警將我的胳膊擰到背後,按住不讓我動,並且搶走了我的手機,還沒收了我家人所有的手機,不許家屬拍照。我說要去和他們協商,可是當我進解剖室時,法醫已經把我爸的屍體從脖子往下到肚子都剖開了。我心急的大喊:「不能動!」法醫(劉景春、吳風)一驚停下手看著我。上來兩個特警把我往外拖,我說:「我要看你們怎麼解剖我爸的!」他們說:「你小孩不適合看這個。」就使勁把我拖出去了。在我們家人都不同意的情況下,他們把我爸的屍體強行解剖了。解剖結束後,大家往出走的時候,聽到殷憲峰說:「這回事大了。」他們把媽媽又送回看守所關押。我的心都碎了,心裏那種難受……
五月一日,我小姑一家從外地趕來想要看一看我爸的遺體,但必須得到牡丹江先鋒分局殷憲峰批准,家屬上先鋒分局時,一個當官模樣的人說:「別看共產黨現在搖搖欲墜,收拾你們跟玩似的,共產黨是紙老虎也能咬你幾口。」殷憲峰跟我家人說:「只能看這一回,只許小聲哭,哭幾聲,不能大聲哭,大聲哭不行。」我家人說:「誰家死人不哭哇?」於是我們家人由牡丹江市公安局三、四輛小車帶路,後面跟著一車特警,來到龍鳳殯儀館。每次只許進兩個人,不許靠近遺體,離一米遠外看,我們家人放聲痛哭被制止。
五月二十三日,家屬去要屍檢報告,警察說還沒有出來。後來我們又問田瑞生,他說:「十八號就出來了,沒通知你們家屬嗎?」二大爺說:「沒通知我們。」二大爺問:「怎麼寫的?」田瑞生答:「營養不良,冠心病死亡。」二大爺說:「我們家兩輩人都沒有得心臟病的。你把屍檢報告複印件給我們一份。」當時田瑞生不給。
我爸是怎麼死的?為甚麼臨終留下的遺體遺容是痛苦掙扎的樣子?為甚麼非要強行解剖?到底在掩蓋甚麼?僅僅十天,一個健康、善良的爸爸就離奇死亡。媽媽仍被關押在看守所,面對多方面的壓力和突如其來的打擊,媽媽的承受能力達到了極限,精神都崩潰了。在二大爺和姑父去看守所見我媽時,發現媽媽的精神狀態不對勁,思緒混亂,說話語無倫次。一會兒說要我爸爸的DNA,一會兒說咱們不屍檢了,說的最多的一句是咱們不屍檢了。我爸爸被害死了,我媽媽又被害的神志不清醒了,我的心好痛苦……我只有十六歲,(在一個完整的家庭中,我這個年齡還只是一個孩子)。而現在我要面對的是爸爸離世的善後處理,媽媽何時能回到我身邊,誰有能力幫幫我,法治社會啊!我真的是走投無路,呼天求地……
我的爸爸高一喜和媽媽孫鳳霞都是善良的好人。爸爸從前脾氣很暴躁,經常和朋友一起吃、喝、玩、樂,在家還經常和媽媽吵架。爸爸從前得過青光眼,雙眼0.12度幾乎近似失明。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眼睛全好了,視力也正常了,整個人都變了,不但不在外面吃、喝、混了,對家也負責任了。要發脾氣時就找自己哪做的不對,然後就好了。我也快樂了,爸爸還很孝順奶奶,讓我陪在奶奶身邊照顧她,爸爸還經常教我要按真、善、忍做人的道理,媽媽人很溫和,我們家很幸福。忽然飛來橫禍,我們家突然間就剩我孤身一人,爸爸媽媽不知何因同時被公安抓捕,僅十天的時間,爸爸就被害離世,媽媽還在看守所關押,本來我應該在學校好好上學,可是我現在無法在學校安心坐下,我爸爸是被執法部門抓捕之後死的不明不白,我到辦案單位和看守所等相關部門索要他們抓捕我爸媽時的執法憑證,(拘留證、搜查證、物品清單、屍檢報告等)他們說;不能給我,我說要看一看,看守所長馬國棟說;你們不配看。甚至連家屬最基本的知情權──想要個死亡證明都沒有。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開始實行,北京最高法院發布了通告;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們家死人了,我們到各個相關部門去申訴、報案,要求查明我爸的死因,是合情合理的,可是檢察機關從上到下一致推脫不給立案。一政府官員說不能給你們立案,要是給你立了案,那麼多人都得判刑。爸爸離世兩個多月了,在這段時間裏,我們不知道跑了多少趟看守所、檢察院、人大、政法委、信訪辦等相關部門,可是沒有一個部門給我們答覆。走到哪都是推諉、躲避、不接電話。更加不可思議的是還有跟蹤、監視我們的。誰對我家的遭遇表示關心或同情,都會在生存和安全方面有所堪憂,甚至給我打電話問候的阿姨都被警察抓捕了。在當今大力提倡和諧、文明、公正、法治的社會,這種怪異的現狀真的令人費解,也讓我對執法部門的各種行為表示懷疑。我沒有太高的要求,我只想讓爸爸死的明白,我只想讓他們放回我的媽媽。我只想有個家,雖然已經不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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