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表現:
一、求安逸,不想吃苦,貪睡
一般夜裏睡三個小時,白天還想睡。有時打個盹兒即可,可有時就想多睡會兒。講真相怕被迫害,怕吃苦。面對面講真相,怕風吹,怕日曬。一有邪惡干擾,或惡人跟蹤監視密集時,嚇的就不敢出去講真相了,怕被迫害。在明慧網上、《明慧週刊》的交流文章中,我們看到好多同修面對面講真相一年四季風雨無阻,一天講退幾十人。真的了不起,我也非常佩服。可我有時產生怕心時,即使出去也不敢講,講了人家也不聽。所以,近兩年面對面講真相斷斷續續,勸退人數稀稀拉拉。一天頂多三、四個,一、兩個的時候多,救人數量有限。
二、執著看電視
退休前,我很執著電視劇和著名歌曲,對修煉造成很大干擾。愛看電視劇,看完後腦子裏都是電視劇裏的情節和人物形像,一度受到了情魔的干擾。最使我長記性的是,讓我害怕。晚上還沒上床就怕上了,或者睡夢中怕的醒了。那個時候光求師父還不行,過不去。必須向內找出執著,並堅定正念一定改過才能過去。
愛聽著名歌曲,像《紅樓夢》插曲等,我會一口氣把全部插曲聽完。一次,我在夢中看到一個男士,身穿長袍,掩面,在一個毫無生機的田野裏拉二胡,那個大聲音把我從夢中驚醒後,滿腦子都是二胡聲。從此以後,我徹底去掉了聽歌曲的執著。
可是,對近兩年拍的一些電視劇,好像迎合了自己的甚麼執著,基本都看了。近一年來,雖然很少再看,但還是沒有徹底放下。有時對自己感興趣的節目,還會看會兒。自己明知道這是不聽師父話的表現,可心裏有個不好的念頭:覺得自己因堅修大法被迫離婚後,十多年來一直獨身,也沒有太多的家務,退休數年了,除了生活以外,基本都用在修煉上了,有點常人生活也未嘗不可。所以,有時吃飯時動不動就打開電視,邊吃邊看,時常拖延了吃飯時間。沒有把時間和精力都用在精進實修上。
三、不願被人說
不願被人說,愛聽順耳話,愛聽誇獎話,聽了舒服。有時,聽到一些非議,心裏就不是滋味。雖然不說不道,可是在心裏翻騰,總是覺得自己委屈,怨恨人家造謠污衊。本來是提高的機會,可由於不能做到師父要求的「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2],也就遲遲提高不上去,甚至掉下來。很多過去讚揚我修大法變的年輕、漂亮、氣質好的人都說我「不好看了」,說我「老了」等等。
前年的一天,我做了一個清晰的夢:說師父來了。師父手裏拿個大夾子,說是驗收合格弟子來了。我站在師父面前,等待師父對我的驗收。在我周圍還有幾個同修,他們都坐在那伸著脖子看著。師父看看我嚴肅的說:「你不行,甚麼關都沒過去!」說完就走了。
我一下從夢中醒來,心裏那個慚愧勁就別提了,真是欲哭無淚!回想夢中所見情景,我悟到:自己不精進,修的不好,還影響了本區的同修。從此以後,我就很重視按真、善、忍去要求自己。逐步去掉「氣恨、委屈、含淚而忍」[2]的心,真忍,真修。經常提示自己,修煉人沒有無緣無故的事,並且與本小區同修交流,互相勉勵,共同提高。從此自己的心比過去亮堂多了,又恢復了較好的氣質。
我想,我們所有不精進的同修,我們是不是總結一下根源。
我覺得,首先,也是最嚴重的問題就是不負責任,對自己修煉不負責任,對眾生不負責任,對度自己的大法不負責任,對師父不負責任。大家試想,有這麼好的師父、這麼大的法苦度我們,你不精進,最後,沒修成,會造成多大損失?不可估量。
其次是,品質問題。言而無信,說一套做一套,狡猾。缺乏起碼的誠實,不可教也。
第三是,朽木不可雕也。可能是業力太大,悟性太差,在常人中迷的太深,再好的能工巧匠也難雕琢成器。
我們要趕緊多學法,找出自己不精進的原因,去掉它,儘快提高上來。
師父說:「如果自己的所為已不配是大法弟子時,那麼大家想一想,在這開天闢地都沒有過的慈悲與佛恩浩蕩下,如果還做不好,怎麼會還有下一次機會呢?修煉與正法是嚴肅的,能不能珍惜這段時間,其實就是能不能對自己負責。」[3]
最後,讓我們共同重溫師父的教誨:「時間緊迫,師父不想光說好聽的,鼓勵的話真的說的很多了。(師父點頭,停頓掃視會場)但是,如果真的很多人落下了、跟不上,我說的是大法弟子,那才是最痛心的。」[4]「大法弟子是有助師救眾生責任下世的神,承擔著救度下界眾生的責任。你覺的我個人修不好沒有關係,像歷史上的修煉方式一樣,因此有的人不太精進,帶修不修的。可是你想到了嗎?你來到這個世間的時候曾經和我簽過約,你發誓要救度那些眾生,你才能成為大法弟子,你才能做這件事情,可是你沒有兌現。你沒有完全兌現,你承擔的背後的那個分配給你的那些無量眾生、龐大的生命群,你都救度不了,那是甚麼?!那是簡簡單單的一個不精進修煉的問題嗎?那是極大極大的犯罪!罪大無比!你說你到時候一喊師父,說我沒修好啊師父,這事就完了嗎?誰能放過你呢?那些舊勢力放過你嗎?多重大的事情啊?!」[5]
如有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忍〉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4]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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