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中的勸善名句數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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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接《上文

17、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梁書》)
【譯文】立人之道,在於仁與義。

18、安貧樂道,恬於進趣。(《後漢書》)
【譯文】處於貧困境地,仍樂於堅持守道;盡心於理想追求,樂在道中。

19、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後漢書》)
【譯文】博學廣聞又堅持自己的志向,深切了解未悟之事並隨時思考自己能及之事,仁德就在其中了。

20、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史記》)
【譯文】說話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果敢決斷,已經承諾過的必定要實現,以示誠信。

21、質於天地,信若丹青,我無彼欺,爾無我詐。(《舊五代史》)
【譯文】效法天地之質樸無私,誠信如丹青始終不渝,人與人之間真誠相待,互不欺詐。

22、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後漢書》)
【譯文】人的誠心所到,能感動天地,使金石為之開裂。比喻以真心誠意去做事,甚麼疑難問題都能解決。

23、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史記》)
【譯文】原指桃李雖然不言,然其花果芬芳能吸引許多人到樹下,以至於樹下走出了一條小路。比喻為人品德高尚,嚴於律己,自然會感化他人,自然會受到人們的尊重和敬仰。

24、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鄉里小人耶!(《晉書》)
【譯文】我怎能為了五斗米的俸祿,就低聲下氣去向這些小人賄賂獻殷勤呢!表現出為人有骨氣,不為利祿所動、不事權貴的高風亮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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