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大連市許麗被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送到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時,正是伏天,天氣非常炎熱。因為她堅持煉功,晚上收工回來後,警察罰她在屋站著,不允許她洗漱。不僅如此,為了給她施加壓力,她們屋裏的其他犯人也連帶著不許洗漱,都坐小板凳。
幹了一天的活,不能洗,更不許看電視,無緣無故,警察就是以此讓犯人恨法輪功學員。許麗被迫站到半夜,不讓睡覺。這種情況連著好幾天。
二零一四年年十一月份,許麗被帶到另一個樓的隊長辦公室,警察把她衣服扒光,綁在椅子上,用膠帶把嘴勒上。大隊長任紅佔用電棍電她敏感部位;小隊長劉桐如搧嘴巴;大隊長趙國榮打完後,用號筆在許麗臉上、身上,甚至襪子和鞋上寫滿了侮辱大法師父的髒話。許麗把鞋和襪子順窗扔出窗外。大隊長趙國榮拿出自己的鞋,強迫許麗穿上。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
等許麗回寢室洗漱時,她脫下衣服,讓大夥看她被暴行傷害的身體,瀋陽的毒犯崔丹丹、黑龍江毒犯王新宇是許麗的包夾,崔丹丹用自己的衣服遮擋住許麗,並驅趕人們不讓看。
後來,許麗因為自己不是罪犯而不戴號牌,不簽字,不配合,被上述惡警打的類似的事出現過三次。
崔丹丹和王新宇在小隊長劉桐如的授意下,關上門,對許麗拳打腳踢,是常有的事。崔丹丹因此受到隊長的「表揚」,並減刑,提早出獄。
有一年大年初一,許麗被一個犯人構陷,大隊長任紅佔打了她好幾個嘴巴。
許麗在監獄裏用買的水果上貢,上述的警察就剝奪她買水果和訂東西的權利,直到現在。許麗的家人接見也被停止幾個月。
警察不讓許麗吃飯,當眾侮辱性罰站大半天,這也是常事,以此孤立她,不讓犯人給她東西或和她說話。
法輪功學員苗素青,六十多歲,長得又瘦又小,因為不「轉化」,二小隊小隊長孫鼎元在值班時,將她叫到辦公室。孫鼎元抓住苗素青的頭髮往牆上撞,並拳打腳踢,把六十多歲的老人打得順嘴淌血,身上青一塊紫一塊,半年都沒好。
法輪功學員胡桂英,六十多歲,因不「轉化」,二小隊小隊長孫鼎元用電棍將她電傷得很重。
相關信息:
大隊長任紅佔,警號:2108451
小隊長劉桐如,警號:2108710
大隊長趙國榮,警號:2108550
二小隊小隊長孫鼎元,警號210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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