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樺南縣明義鄉六十多歲的農民楊運濤因向兩高遞交起訴江澤民的訴狀,遭樺南縣法院非法庭審。家人為楊運濤在北京請了兩位律師出庭做無罪辯護,這消息驚動了樺南縣公檢法人員,公安局副局長聲稱:北京的律師來辯護我們去聽聽。當日公安局出動二十多警務人員,尤其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幾乎全部出動,開庭時都進入旁聽席旁聽。
上次開庭律師在辯護中,有理有據,一針見血。公訴人的無理訴訟,使在場的旁聽席位上特別是那些普普通通的農民感到無不荒唐。庭審結束後因此也傳得沸沸揚揚。
樺南縣明義鄉雙龍村的村民們聽說又要給楊運濤第二次開庭。這次引起一些年輕人的關注踴躍參加旁聽。還有樺南縣的兩個「610」人員也前去旁聽。
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左右開庭,法庭審判長是由馮俊男代理。馮俊男介紹說,車旭冉修病假不能出庭,由本人代理庭審。
在所謂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王雪說:我們再次調查此案,楊運濤控告信是另一人給寄的,但在調查中並無此人。
律師說:控告信是我的當事人用真名實姓控告的,公訴人所說這些都與本案無關。公訴人又說,控告信中有宣傳法輪功的說辭。當事人楊運濤義正詞嚴地說:控告江澤民就是因他迫害法輪功,你說的是不是天安門自焚偽案,公訴人避開不提。
庭審大約在三十分鐘左右草草結束,這種荒唐的庭審再顯公檢法司對待法輪功學員完全無視法律。
目前六十六歲的農民楊運濤老人已被非法關押一百三十天,律師在看守所見當事人時,時而有看守警察也不平地說:其實個人信仰有啥罪?控告也沒有罪!
樺南縣檢察院公訴人:王雪 (女,20多歲)電話:15045410178
樺南縣法院此案審判長:馮俊男(代理) 電話:18645413089
樺南縣法院此案辦案人:趙東東 電話:1311554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