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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縣法院以「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吳桂敏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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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易縣法輪功學員吳桂敏被綁架構陷、二次遭非法庭審。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易縣法院刑一庭以「本院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依照刑法二百條規定,裁定中止審理」,吳桂敏仍被非法關押。

據法官透露:新的司法解釋出台了,在量刑上要輕一些。等著根據新的司法解釋作出判決。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判刑,根本談不上量刑的問題,也就是說談不上判輕判重的問題,應立即無罪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今年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吳桂敏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本地北東村大集趕集,給人講真相被人舉報並栽贓陷害,被尾隨的易縣國保大隊警察抄家綁架,並將吳桂敏行政拘留十五天。九月二十二日早上,家人接到易縣國保大隊的電話,說吳桂敏二十一日下午被轉到保定市看守所,還讓家屬到國保大隊拿衣物。家人去後,拿到的卻是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吳桂敏被易縣公安局非法逮捕關押在保定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易縣公安局國保田國鈞再次將吳桂敏案移交檢察院公訴科,易縣檢察院公訴科趙秀奇,十二月底,在沒有通知律師情況下,將吳桂敏案誣告到法院,易縣法院刑事一庭已立案,一月七日家屬委託的律師到法院閱卷。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十一點二十~十二點三十,對吳桂敏冤案進行所謂的庭審,將辯護律師拖出法庭,演出了一場違法的醜劇,不許民眾旁聽。在所謂的庭審中,杜啟國還千方百計的阻止吳桂敏為自己辯護。當天下午,律師和吳桂敏的家屬就杜啟國野蠻違法開庭、粗暴驅逐律師的違法行為,向易縣和保定市檢察院控申科遞交控告狀;四月八日向易縣法院和保定市中級法院提交了控告狀:要求追究杜啟國的違法行為,重新組成合議庭公正審理吳桂敏冤案

五月四日,山東的李仲偉律師接到河北易縣法院的通知:原審理吳桂敏案的審判長杜啟國被調離刑庭庭長職務,不得再審理此案;易縣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吳桂敏案。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半至下午一點四十分,河北易縣法院刑一庭,對吳桂敏進行了第二次非法庭審。李中偉律師和黎雄兵律師為吳桂敏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受害人吳桂敏也為自己做了合法辯護,要求無罪釋放。針對公訴人的非法指控,吳桂敏和二位律師對公訴人和公安羅列的所謂證據事實給予駁斥否定。公訴人趙秀奇面對吳桂敏和辯護律師的雄辯,從囂張到恐懼、從虛張聲勢胡攪蠻纏到理屈詞窮。

第二次開庭後,吳桂敏家屬又對杜啟國、國保大隊長田國均、公訴人趙秀奇和檢察院控審科長桌力傑進行了控告。

易縣法院為了對杜啟國提出迴避行為的辯護律師進行報復,對辯護律師李中偉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司法局進行舉報,並要挾說:不處理李中偉,吳桂敏的「案子」就不往下進行。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吳桂敏被誣告冤案易縣法院刑一庭以「本院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依照刑法二百條規定,裁定中止審理」。

中共一向擅長「卸磨殺驢,丟卒保車」的把戲,中共發動的無數次政治運動,都是利用一批人去整另一批人,一旦黨要自保時,被利用的人就會成為替罪羊。當年「文革」結束後,在文革中積極參與打砸鬥、迫害老幹部的公檢法人員,計有軍管幹部17人、警察793人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斃,然後告訴家屬說是「因公殉職」;文革中的許多打手們後來被定為「三種人」,受到審查清理。

善惡有報是宇宙的法則。那些積極參與迫害的黨羽,惡報已然現前。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諸如薄熙來、周永康、蘇榮、徐才厚、李東生、王立軍等中共高官鋃鐺入獄,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人員,應該趕快停止迫害,將功補過,為自己的未來留一條後路,才是上上之策。

河北保定市易縣法院裁定書(2016)冀0633邢初3

審判長:孫春梅 17731207532 8875032 8875028

審判員:張建賓 17731207551 8875011

審判員:何曉娟 13833499322 8875011

法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縣開元南大街33號 郵編074200 區號0312
姓名 職務 辦公電話
張士宏 院長 17731207501 8875001
趙 亮 副院長 17731207502 8875002
梁正青 副院長 17731207503 8875003
李宗成 副院長 17731207366 8875005
耿志芳 紀檢書記 17731207506 8875006
何秀峰 政治處 17731207509 8875007
劉 啟 黨組成員 17731207508 887500負責本案的是法院刑一庭

孫春梅刑 一庭庭長 17731207532 8875032 8875028

馬清富 刑一副庭長 17731207538 8875018
徐宏傑 刑一副庭長 17731207539
趙建平 刑一副庭長 17731207550
張建賓 刑一副庭長 17731207551 8875011
何曉娟 刑一副庭長 13833499322 8875011(負責法官)
檢察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縣朝陽西路78號 郵編074200
院黨組:手機/辦點/宅電 區號0312
何建剛 13931290120 8816868
韓 柱 13803283326 8218102 8211620
王彥君 13731228668 8218030 8855888
鄒洪春 13903329638 8218101 8213158
倪建萍 13503127221 8218003
楊春輝 13513128877 8218103
劉向陽 13731212895 8215648
袁佔河 13831238251
公訴科 0312-8813567
趙秀奇 13903324259(公訴人)
呂玉江 13933229574
葛建國 13472240616
孫士程 15531223996
張 華 15833335752
高建勝 13930891670 8222133(宅)
政法委書記楊輝:手機13393326688 辦8887898
610頭目齊高:辦0312-8887610
國保大隊田國鈞:0312-8212918/8212927/8227518手機:1383220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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