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 |
陳靜家住佳木斯林苑小鎮,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多,陳靜正走出家門準備去交電費,被已在她家附近蹲坑多日的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強行揪到小區的鍋爐房內。這些警察搶走陳靜身上電費卡、燃氣單、家門鑰匙、現金三百五十元,對陳靜家進行了地毯式的抄家。
當時在場的有黑龍江省公安廳的人,佳木斯市公安局×教支隊的王玉君、李忠義、梁華偉,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的李強等人。
接著幾個月來,因「建三江事件」成立的所謂「10.28專案組」的主要成員,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楊波、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李忠義,與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所謂辦案警察對陳靜進行了三十多次的「提外審」,坐鐵椅子、「∩」形吊銬在空中、長時間疲勞審訊、在親人間煽動仇恨、挑撥離間等等,陳靜被迫害的非常瘦弱,嗓子啞的說不出話來,精神恍惚。
酷刑演示:吊銬 |
如今,此構陷案已移交檢察院。陳靜仍然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綁架、三十多次「提外審」 摧殘肉體與精神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二點多,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陳靜在自己家小區樓下被警察劫持,在抄家的同時,陳靜被綁架到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友誼路派出所。
在辦案區,陳靜被強制坐鐵椅子、戴手銬、做筆錄,並被強行拉到中心醫院體檢。陳靜拒絕配合,被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大隊長張偉明、警察洪剛、李岩、李豔(女)等按倒後灌水。後又將陳靜押回派出所扣留一夜。在派出所期間,警察強迫陳靜進食,水弄滿身。
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四點多,陳靜被強行押入佳木斯拘留所。
一月二十三日開始,陳靜幾乎天天被「提外審」到郊區公安分局長青派出所。省公安廳的楊波等三個官員被稱「迫害法輪功的專家」,專門實施精神折磨,據悉省廳來的每人每天額外補助二百元錢;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大隊長張偉明、警察李強、胡賓、於海洋、張佳等對陳靜實施酷刑逼供。市公安局的李忠義暗中唆使郊區公安分局的人實施酷刑迫害,表面上卻到場唱紅臉裝好人,非常偽善。
約一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左右的一天,李強、胡賓、張佳三個警察把陳靜雙手用繩子反綁,繩子另一頭繞過牆壁高處的暖氣管子,一警察拖起陳靜,另一警察拉繩子,陳靜整個人呈「∩」形被吊在空中。一警察把陳靜的頭向下按,另一警察向上抬陳靜的兩腿,人呈一字形,吊約半小時左右放下,緩一會兒再吊。一警察拽繩子,另兩個警察抓住陳靜往牆上猛摔。胡賓用力掰陳靜的十個手指,致使陳靜的指甲縫出血。
約一月三十日,陳靜被拉到郊區醫院強制輸液,因藥量過大輸液速度過快,導致陳靜右手右小臂嚴重腫脹,比原來的手臂粗了四、五倍。當晚回拘留所時,拘留所拒收。張偉明、李強把陳靜押回長青派出所,將她銬在鐵椅子上,並使勁往下按陳靜腫脹的手臂。次日凌晨又將陳靜押回拘留所。
酷刑演示:鐵椅子 |
二月四日下午,經李忠義一天的威脅後,下午五點再次到中心醫院體檢,約晚七點被押到看守所轉刑事拘留。省公安廳的人走後,李忠義十分賣力迫害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
所謂「10.28專案組」的由來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黑龍江省建三江法輪功學員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屬、親朋好友將聯名舉報江澤民、刑事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訴狀和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真相光盤,送交到黑龍江省檢察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黑龍江省人大等部門,為此引發了中共政法系統及610人員的惶恐,黑龍江省公安廳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謂「10.28專案組」。
此事件在海內外各大媒體曝光後,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被稱為「建三江事件」。
從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進農場等地綁架、騷擾了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陳靜遭酷刑迫害,被強制坐鐵椅子、吊刑逼供。
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自稱姓邵的人等三個特務被稱為「專案組專家」,一直在佳木斯、建三江等地流竄行惡。這三個特務身高172-175cm左右,都戴厚厚的眼鏡、頭戴皮帽,背單肩皮兜,非常陰險。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連續進行「提外審」,以歪理邪說鑽空子,詆毀明慧網,用欺詐手段進行疲勞審訊、精神折磨。這三個人每日有200元的額外補助,參與迫害時,十分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