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成都市成華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在那裏,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了迫害,包括:曾經被戴過腳鐐、手銬;被毆打、栽贓陷害;被罰坐鋪板和剋扣生活用度等迫害。兩年的時間裏我的身體受到了嚴重摧殘,體重減輕了幾十斤,牙齒掉了十顆,頭髮大把大把地掉。
那裏戴銬子迫害我們的方法很獨特,很多人可能既沒聽說過,也沒看到過,甚至連想都沒想到過,這種迫害的方法叫「龍抱足」,就是:雙腳戴著加重的鏈子,雙手被銬牢,一隻手繞過一隻大腿,形成一隻手在身體的前面,一隻手在後面。這樣行走、做事都很困難,不許別人幫著做任何事情,不僅如此,每晚還要強迫我間歇性的值班六、七個小時。這期間受盡了侮辱和折磨,只差一步沒把我迫害致死。
無論怎樣迫害我,我從不向邪惡低頭,在那裏苦熬了兩年,終於挺過來了,於2016年4月22日走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