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顯東,男,四十一歲,原大興統計局職工,自小體弱多病,大學時開始修煉法輪功,獲身心健康,並按法輪功的核心理念真、善、忍的做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質,一九九九年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北京工商大學,並獲得留京名額。學校裏他是優秀的學生,單位裏他是統計執法骨幹,多次參加國家統計局組織的統計執法檢查活動,二零一二年,成為國家統計執法骨幹人才庫首批入庫人員。
然而,這樣一個生活、工作中都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的人卻被大興區公檢法人員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因此,從公安綁架,到檢察院非法起訴,再到法院非法判決,整個過程,江顯東根本不承認這種強加的罪名。
綁架、恐嚇、抄家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早晨六點多鐘,江顯東被原居住地天宮院派出所綁架抄家,大量物品被抄走。同一時間,江顯東的妻子被現租住地蘆城派出所綁架抄家,家中財物、汽車被抄,610人員搶走了銀行卡,妻子、孩子下午被放回,蘆城派出所恐嚇房東逼他們搬家。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
在派出所,江顯東被銬上背銬、由兩警察掐著他的後脖頸控制他的行動自由,另一警察還有意指給他的妻子和女兒看,當他妻子指出他們違法使用暴力時,警察輕描淡寫道:怕他自殺。
在大興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做心電圖檢查時,江顯東被迫害的虛汗淋漓,當場昏死過去。
江顯東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大興看守所三十七天後,二零一四年七月被轉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十月份,再被轉回大興看守所。
非法關押期間,在江顯東的居住地,大興清源派出所警察以罰款、拘留恐嚇房東,並唆使房東找幾個大漢把江顯東的妻子和孩子趕出去。沒有錢,沒有住處,江顯東的妻子先後上看守所、 派出所、610,要求他們退還汽車、銀行卡等私人財物,但他們互相推諉不予歸還。
北京公安系統還派人到江顯東老家安徽非法搜查,江顯東年邁的父母受到嚴重驚嚇,兩位老人天天寢食難安、苦盼著兒子早日回家,孩子也天天盼著早日見到爸爸。
此次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大興區法輪功學員李洪山、馮玉梅、杜文革等。
非法庭審、枉判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大興區法院對江顯東非法庭審。在法庭上,江顯東講述了自己因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以及法輪功使社會道德快速回升的事實,修煉法輪功無罪。辯護律師也為他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二零一五年十月,北京市大興區法院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宣判,非法判馮玉梅五年半、李洪山三年、杜文革四年、江顯東兩年。
目前,江顯東仍被非法關押在大興區看守所,到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兩年非法刑期到期。
大興看守所所長:趙學禮,電話: 010-61214540
政委:牛鳳海, 電話:010-61212512
接待室民警:房炳林,電話:010-612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