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晚上九點左右,陳世康女士從外面回家,到家門口被攔截樓下,隨即惡人闖入室內,滿屋亂翻,非法查抄,搶走現金一萬元,電腦、打印機等十多包東西,隨即把陳世康綁架。當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納溪農機局的楊太英與到當地出差的西南石油大學副教授李延均。
第二天,即六月二十七日,瀘州龍馬潭區紅星派出所送來一張「長拘證」給陳世康的兒子。陳世康已被劫持到瀘州納溪看守所。參與綁架的有龍馬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王大隊」、陳姓刑警;有紅星派出所警察和向陽街社區三個女人,共十餘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對陳世康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五年。楊太英與李延均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年被非法庭審,楊太英被冤判四年半,李延鈞被冤判四年。
陳世康女士被劫持到成都龍泉監獄迫害,二零一五年初肚子疼,檢查出患直腸癌。大約四月在監獄醫院做了手術。家人去探視,監獄不准留下照顧。醫院出具了保外就醫的證明,家屬到當地辦好手續到監獄接人,監獄回答:是政治犯,不能保外。
陳世康的病情越發嚴重,後來得知癌細胞擴散到了肝部,全身浮腫。監獄見人沒幾天活了,二零一六年過年前把陳世康秘密送回家,丟給了家人。是監獄醫院的車送回來的。獄警威脅陳世康的家人:不准對外說。
回家二十天左右,陳世康於正月十六左右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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