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鶴 |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白鶴的代理律師再一次到看守所會見了白鶴,得知冤案已到豐滿區法院,追加的罪名是:控告書中有宣傳法輪功的內容。律師下午到豐滿區法院沒找到有關人員。第二天上午八點半律師又到豐滿法院,案卷還沒有具體人負責。律師要求閱卷,法院大廳接待人員(姓籍的女法官)安排律師閱卷,並代收了律師代理手續。
閱案卷中發現: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綁架,至今還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邢春燕、邢春榮、梁玉玲與白鶴在一個案卷中,說是在白鶴的電腦中看到她們控告江澤民的起訴狀。
依法起訴江澤民 反遭迫害
法輪功學員白鶴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依照中國司法新政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規定,以實名將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起訴狀郵寄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均已妥投簽收。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白鶴外出回家時,在自家樓下,被蹲坑警察綁架,白鶴的手提電腦被警察拿走,綁架的理由是因為起訴了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看守所繼續關押,欲加重迫害。 白鶴八十歲的老母親視力不好,眼睛看不清東西,一人在家,生活不便,連吃飯都成問題。
白鶴被非法批捕後,因證據不足,冤案卷兩次被豐滿檢察院退回豐滿公安分局重審。白鶴的家人聘請了維權律師。律師了解情況後認為:依法起訴江澤民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構不成犯罪,律師要求無條件放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白鶴的代理律師再一次到看守所會見了白鶴,得知冤案已到豐滿區法院,追加的罪名是:控告書中有宣傳法輪功的內容。律師下午到豐滿區法院沒找到有關人員。第二天上午八點半律師又到豐滿法院,案卷還沒有具體人負責。律師要求閱卷,法院大廳接待人員(姓籍的女法官)安排律師閱卷,並代收了律師代理手續。
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十六年裏 白鶴所遭受的迫害具體事實如下:
白鶴在一九九九年前就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他在部隊任職軍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白鶴因不放棄信仰,在部隊被軟禁長達一年多,轉業後先後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裏因堅定信仰法輪功,白鶴曾遭受了被五隻電棍同時電擊、拖鞋打臉、皮鞋踢肋骨、背銬、毛巾蘸痰盂裏的髒東西往嘴裏塞、拽兩腿在地上拖行等殘酷折磨,強迫坐在椅子上,雙手雙腳被銬在椅子上,長達一個月之久。差點失去生命。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在勞教期間工作單位迫於當時的形勢壓力,把白鶴的檔案退回人事局軍轉辦。軍轉辦工作人員以白鶴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為由,不肯再給安排工作。致使白鶴失去工作至今沒有生活來源。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鎮壓,白鶴因到吉林省省委、省政府上訪,被部隊帶回軟禁長達一年多,期間各級領導輪流談話,逼迫放棄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精神受到傷害。
(二)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在上訪遭到迫害,無處申冤的情況下,到北京天安門向世人講清真相。被北京警方綁架到東四派出所,由於不想連累別人,不說自己住址,被東四派出所警察毆打。後送東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後,被吉林駐京辦事處派人綁架回吉林市看守所。
(三)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白鶴被非法勞教二年,送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由於抵制洗腦迫害,被勞教所管教用電棍電和毆打。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在白鶴遭非法勞教期間,工作單位迫於當時的形勢壓力,把白鶴的檔案退回人事局軍轉辦。軍轉辦工作人員以白鶴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為由,不肯再給安排工作。致使白鶴失去工作至今,無經濟來源,經濟受到很大損失。
(四)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將白鶴從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轉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為了讓白鶴放棄信仰,達到轉化目的,惡警指使犯人強迫超體力勞動迫害,白鶴堅決抵制時,被兩名犯人當著管教的面拽著兩條腿在地上拖著跑。法輪功學員姜立德看到這種情況大喊救命,卻被犯人高玉成拳打腳踢打進河裏。
白鶴絕食抗議迫害,九台勞教所衛生所王院長惱羞成怒,指使兩、三個犯人按住白鶴,用手拿毛巾和手紙在白鶴嘴上猛揉,使嘴腫起了很高,嘴裏肉被揉爛。又把毛巾放痰盂裏沾上髒東西拿出後,硬塞入白鶴的嘴裏。
(五)二零零二年三四月份期間,九台勞教所繼續執行江澤民的邪惡政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瘋狂的強制轉化。當時的二大隊管教趙奉山、唐波,還有幾個警校的實習警察,把白鶴雙手在背後銬上,兩腳在前面銬上,坐在地上,用四、五把電棍同時電他的頭部,頸部、前胸、後背。電棍沒電了,他們把電棍充滿電後,又對白鶴進行了同樣的殘酷迫害。仍沒有達到目的,趙奉山就氣急敗壞的用拖鞋猛打白鶴的臉,實習警察猛踢他的肋部。
(六)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白鶴被吉林市安全局人員在江南住處綁架,劫持到位於松花江壩西的吉林市國安局秘密地點進行迫害,期間雙手被銬,張處長、姜處長、潘局長和一個不知道姓名的人輪流非法訊問,不讓按時休息。後又被張處長、王志強開車劫持到撫順洗腦班迫害。洗腦班強迫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片、書等。身心又一次受到極大的傷害。被綁架時搜走的5000元錢至今未歸還。
(七)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被吉林市安全局人員再次綁架。劫持到長春市一秘密地點迫害。非法關押期間,強迫坐在椅子上,雙手雙腳被銬在椅子上,不讓正常休息。一直被綁在椅子上長達一個月之久。身心受到了摧殘,那痛苦、那煎熬、那承受無法用語言表達。
控告江澤民是維護所有中國人做好人的權利
白鶴作為中國合法公民依法履行自己的訴訟權利,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國司法又出台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權利」,以實名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罪行,理應受中國法律保護的。
相反「訴江案」不但無人受理,原告卻遭吉林市豐滿公安分局和國保大隊及江南派出所警察卻綁架了他,並以誣告、亂訴、莫須有的罪名企圖枉判,更不可思議的是拼湊的材料中說:把控告書中有關案情的內容說成宣傳法輪功,其實宣傳甚麼也是公民的權利。聽起來真的讓人啼笑皆非,因為江澤民是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控告他當然得說有關法輪功的情況。因為法輪功是一部教人修心向善,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目前洪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和香港。
真正修煉法輪功的人都身心受益,都能寫一本感恩的書。 而江澤民代表的流氓集團卻不讓人做好人,不讓人有健康的身體。做好人就抓你、打你、勞教你、判刑,迫害致死、致殘、甚至活摘你的器官等。這滔天大罪,這個星球上從來沒有的邪惡,能永遠存在下去嗎?善惡有報是天理。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到二零一六年一月已有超過二十二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依照法律實名將起訴「元凶江澤民」的起訴狀郵寄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均已妥投簽收。國際社會各界人士已有超過百萬人聲援起訴江澤民,懇請立案調查,將首惡繩之以法,結束長達十六年之久的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殘酷迫害,還法輪大法清白。
控告江澤民,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做好人的權利。每一個法輪功學員在這場血雨腥風中的默默堅守,不僅僅是為了他們自己的信仰,更是為了世界上每個人心中的真誠與善良。為了這個世界不再因為真誠與善良而獲罪,不再因為真理與正義而獲罪。
奉勸那些還在為江澤民賣命的警察看清形勢,懸崖勒馬,善待法輪功學員,停止迫害,為自己和家人做出正確的選擇。
迫害單位與個人:
江南派出所:宋姓警察
豐滿公安分局:靳雲飛
豐滿檢察院:王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