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豔遭長時間鐐銬、罰站
吉林省梅河口市法輪功學員張豔(張燕),四十多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四年九月末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張豔因拒絕配合邪惡要求,遭到嚴重迫害。包夾她的刑事犯逼她接廁所便池沖廁所的水刷牙、洗漱,不給她吃飽飯,經常是一天給飯,一天不給飯的,吃的是一個發糕和幾片鹹菜,有時一天只給一頓。她每天都被雙手銬在上鋪的床欄杆上罰站,時間從早上五點起床一直到晚上十一點,每天十七個多小時的體罰長達兩個月的時間,一天都沒停止過。後來她出現嚴重的婦科疾病,才讓她躺下。對她的人身攻擊、人格侮辱每天不斷。
酷刑演示:吊銬 |
二零一五年七、八月間,張豔因身體原因要求煉功,又被四肢銬在床頭和床尾長達一個月,只有吃飯的時間鬆開手,大小便都不鬆開,後改為將手銬在床頭,每天長達十一個小時,夏天很熱,張豔遭了很多罪,直到現在,依然有兩三個包夾專門監控她。
高玉香被迫害精神失常
舒蘭市蓮花鄉法輪功學員高玉香,二零零九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大約於二零一零年前後被劫持到女子監獄。高玉香拒絕所謂「轉化」,遭到嚴重迫害,曾經六天六夜不讓睡覺, 一閉上眼睛包夾犯人就打,揪頭髮、打嘴巴子是常事,犯人們用報紙之類的東西捲成棒子纏上膠帶打高玉香的頭,並侮辱高玉香。惡犯們還撤去她床上的被褥,只鋪薄薄的一層,被高玉香趴在上面,頭、雙手、雙腳向後連在一起,每天早五點到晚十一點、甚至到凌晨一點都持續這種姿勢,稍有不順就就用紙棍打她的頭,這樣的迫害長達四十九天,包夾威脅說再不轉化就給「上繩」,上繩後的沒一個不轉化的。還揚言說打死算自殺。
酷刑演示:紙棍抽打 |
劉淑英遭長時間體罰折磨
樺甸市法輪功學員劉淑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被劫持入吉林省女子監獄。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入監開始的兩個月,劉淑英被強迫坐在小凳子上,左手右手分別用手銬銬在床的左右鐵床桿上,坐著一動不許動,小凳子面上是帶凸起的那種很磨臀部皮膚骨頭的凳子,中間有個眼,包夾犯人把眼兒上插個棍子,只許坐凳子的一個角,動一下就打嘴巴子,每天長達十七個小時以上,有時被拖到廁所裏用涼水浸頭,把頭髮拽的頭皮和骨頭都分離了,不許她上廁所,憋不住了就尿褲子,尿水順褲子淌到鞋子裏,把腳泡白了,直到現在腳趾皮膚還有毛病,容易破損。不給換衣服,直到用體溫乾透褲子,也不讓洗臉。
接下來兩個月逼劉淑英罰站,每天站十七、八個小時,動一下就拳打腳踢,侮辱謾罵,劉淑英閉眼睛不看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錄像,犯人就打她,往她臉上澆涼水。包夾犯人強迫劉淑英躺在床上,將四肢用繩子分別綁在床的四個床角上鐵桿上,一動不讓動,用蒼蠅拍打臉是經常的事,每天長達十七、八個小時,胳膊疼的難以承受。劉淑英遭受了長達半年的折磨。
教育監區的隊長倪笑虹還厚顏說:「個別人(包夾)的行為不代表監獄,監獄不知道。」其實包夾犯人扒光劉淑英衣服的時候,她就抱著肩膀在旁邊站著看。其實監舍號有二十四小時監控錄像。
至今,新入監的法輪功學員還是被迫坐小凳折磨,從早上五點到晚上九點,隔離一人,不讓別人與其說話,進行「轉化」的人用盡欺騙和威脅的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