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的一天,我家門鈴響了,我想是同修嗎?因剛被迫害後,我心有餘悸地問了她是誰?她說:不是你叫我來找你嘛?
我終於把同修盼來了,我熱情地將她接進來,像老朋友一樣交談。她主要談了自己如何去北京證實法,如何在當地證實法,如何反迫害,如何面對單位和家人等方面的一些修煉情況。後來得知,她就是當地的協調人Z同修。我當時的興奮和對她的崇拜,讓我感覺像找到了久別的家人。
可是這種興奮沒有維持多久,我們就發生了矛盾,而且從此矛盾不斷,一直到前不久,我才真正的認識到這都是針對我求名之心而來的。由於自己悟性太差,導致了四年的間隔,給自己和Z同修帶來了很多苦惱。感恩師父慈悲的安排,同時對Z同修說一聲:對不起!
第一次矛盾
二零一二年,當時已在我家建立了學法小組。一天,學法到中途,Z同修說:「不學了,利用這點時間說個事兒,就是咱同修有甚麼事,不要背後說,要在當面說。有的同修事兒還沒做,便張揚得到處都是。」
我覺得她講得真對。可她突然說我背後說她甚麼了,我當時一怔並急速的思考,覺得沒有說她甚麼啊。在她的提醒下,我想起了與M同修的一段對話。
一天,M同修來找我裝電話號碼,高興的說:電話講真相項目真好,一會兒時間一千個彩信就發出去了(當時一個手機卡一次能發一千個彩信)。我也非常高興的說:是呀,這個項目真好,不知為甚麼Z同修不支持。整個對話過程沒有一點對Z同修負面的表示。可此時,不管我怎麼解釋,她就是不相信,這裏有我維護名的心,最後言辭激動,不歡而散。
晚上,我想不能形成間隔,就又去找她,告訴她事實不是她想的那樣。她說:你這是狡辯。我又說,前面我跟大姨同修配合過,跟Y同修配合過,期間都有過矛盾,但說開就好了。她說:你跟大姨配合好,那是人家大姨好,你跟Y同修配合好,那是人家Y同修好。當時,我覺得其人不可理喻,無法溝通,就回家了。
半夜了,我睡不著,思想陷在事情的來龍去脈中,陷在常人的理中,陷在事情對錯的漩渦中掙脫不出來。我拿起《轉法輪》,看書吧,用看書來壓制這顆憤憤不平的心吧,壓制這顆委屈的心吧,可書沒看多少,思想還在翻江倒海。
突然我一下明白了,自己為甚麼這麼委屈,不就是自己的名受到傷害了嗎?不就是覺得她說我有背後說人壞話的毛病,這是對我名譽的傷害和人格侮辱嗎?我立即給Z同修發去短信:我找到了,是名。Z同修很快回了短信:同感。啊,同修原來也沒睡。
這件事情似乎完了,其實不然。由於我層層求名之心之強烈,從而導致不讓人冤枉的心、不讓人說的心、被人說後的氣恨心、爭鬥心、證實自我維護自我的心、和太在乎人說我背後說人壞話的心及嫉妒心等等,都非常強,因此導致了以下更多的矛盾發生。
第二次矛盾
第二次矛盾發生在二零一三年,當時技術同修說手機項目用錢太多,所以這個項目難開展。她叫我找Z同修商量一下,同修付出的錢,能否拿出點兒給手機項目用。在學法小組裏,我與同修們就這個事兒切磋了一下,同修都贊成,可巧的是Z同修那天沒來學法。其中Y同修對我說:你怎麼不跟Z同修說?我搖了一下頭,沒正面回答。我心裏想:她不支持手機項目。但由於上次矛盾的發生,就是因為這句話,所以這次我不敢再說這句話,但我會找一個合適的機會對Z同修說的,假設那天她來小組學法,我也會說。這裏暴露了我的記恨心,潛在意識中,有那麼一點點說她壞話的心和怕再次受傷害的自我保護心。
可是,矛盾並沒有躲過去。Y去跟Z講了此事,Z就送來了錢。我正高興,可沒想到她的一番激動氣憤不實之詞讓我很是生氣。開始,我不知道她是說我,還問她是否對同修有成見,可她突然說我又對Y同修講了「她不支持手機項目」的話(此話此後得到了Y同修的證實),當時我感到冤枉、委屈、氣憤,說:我不會修了!她也一邊向外走,一邊憤憤的說:我也不會修了!我們再次不歡而散。
我隨即給技術同修去送錢,在我推著自行車出門時,為了減輕樓道門自動關門時的撞擊力,我常用腳擋一下門,可這一腳卻被門把腳割了個大口子,鮮血流了一鞋,也不覺得痛,可心中的痛苦讓我禁不住哭泣起來:活了半輩子,自己做人很要好,不管是當學生,還是當教師,還是當幼兒園長,也不管是在哪個崗位,多數是受表揚者、受尊重者,還沒有人這樣對待過我。你還修煉呢,我做常人時,都不像你這樣,如不是為了修煉,我早離你遠遠的了!心中這個苦啊!可見這個名從小到大已經養的很大了,誰都說不了了。正如一同修說,名──命,其實我已經把名看得比命都大了。
晚上我拿著書,可思想卻在想著Z同修她怎麼這樣?她為甚麼這樣?突然左上角打來一信息:你把她看高了。我反問:我怎麼把她看高了?她做了那麼多事,是我做不了的。可沒有回音。我抄寫師父關於心性方面的法,可我還是停留在表面的常人的理上,覺得都是她的錯,我沒有錯,我還是氣得夠嗆。同修看到在我另外空間場中有個生命像生氣一樣,身體一脹一縮。
這兩次矛盾的發生,似乎是因為同樣的一句話,在過同樣的關。就是因為我在第一次矛盾中沒找淨、沒去淨、沒剖析那些不好的心。尤其是那顆太在乎別人說自己背後說人壞話的求名心,沒引起特別注意,更沒深挖自己是否真有背後講人壞話的心。自己感覺做常人時,就不背後講人壞話,還有一點道德修養,不世俗,也贏得了別人的尊重,並且依此還可以不招惹麻煩,可以保護自己,全是為名為我之心。
師父講:「你修煉你那個心,最根本上心要不動還不算呢,你說你表面做好了,你內心還有那麼一點點執著你自己沒發現都不算過關,因為它是最嚴肅的,得本質上真正發生變化。」[1]那麼,Y同修為甚麼能把我的搖頭表示,翻譯成我說Z同修「不支持手機項目」呢?就是因為我心中就是這樣想的,由於上次發生的矛盾,我已怕Z同修,而不敢說出來,舊勢力可看得很清楚,就讓Y聽到,就想間隔同修。
第三次矛盾
第三次矛盾發生在二零一四年。一天中午,我搬著一箱貨,剛進Z同修家門,她又對我指責一番:你這不又到L那兒去,又得讓他買摩托車,又得讓他買電動車,我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又說:「一些事情還沒做就張揚的到處都是!」
她的這番話又讓我感覺莫名其妙,不知道她說的是甚麼,像一團亂麻塞入了大腦。但我這次不與她爭辯了,我一邊走回家,一邊心裏壓著火說:該我提高了!該我提高了!到家剛好發十二點正念。我坐下後,思想卻在想著Z同修剛才的話,睜眼一看,半個小時過去了。
兩天後,通過學法,我的心平和了。我告訴Z同修:「你是不是不讓我去找L同修?如果是為了同修的安全,我可以不去。」因為當時的一個項目,我與L有直接聯繫。我又告訴Z同修:我沒有讓他買電動車和摩托車。最後,我又說:你說一些事情還沒做就張揚的到處都是,是不是讓L學修打印機的事?其實是P同修見L挺聰明,說可以讓他學修打印機,我覺得這個建議好,就反映給你了。你是不是又聽了P同修講這事,就認為是我告訴她的了?
此次,Z同修雖沒多說甚麼,但我看到了Z同修一顆真誠的心,感覺她有些不好意思。此事好像得到了很好的解決,但這太限於表面了,由於沒有深挖自己找到本質,從而導致第四波矛盾的發生。
第四次矛盾
二零一五年,我們買手機卡的手機店被邪惡騷擾,Z同修指責我說:你們給人家增加了多少壓力!又說:你們還讓同修拿身份證去開卡,你們這是對同修不負責任,你們這是鼓動!你們做事兒真兩樣!我解釋說,可拿別人的身份證,但她氣憤之下已聽不進去。
後來我想:怎麼辦?明真相的人給買(賣)卡不行,同修自己去開卡不行,那麼這個電話救人項目不做了嗎?我越想越氣,因此,我以出去打真相電話為由,拒絕配合她去農村發資料。
是甚麼原因讓她如此氣恨我呢?她對我的指責稱呼常常是「你們」,這讓我想起她對技術同修長期有意見,而我又常常配合技術同修做事。所以我對Z同修說:只要在法上,我誰都配合,有事你儘管找我。我又告訴她,手機項目講真相救人很好。
剜心透骨向內找
可如此的矛盾解決方法太常人化了,太表面化了,太膚淺了,忘了這都是衝著我的心來的,所以本質上的東西根本動不了。儘管我按法理要求自己放下氣恨心,放下不讓人說的心,可我內心還是放不下。我給師父上香,希望師父幫助我拿掉那些心;我也按法理強迫自己,笑著對Z同修說:「對的是你,錯的是我」,也說對不起,可我內心還是不痛快,那塊物質還是存在。
《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發表後,我感覺自己就是師父講的那個被排斥的人,希望Z同修能攏著大夥一起修。熱心的同修得知我和Z同修有間隔很著急,就來找我切磋,我由此得知Z同修對他人講我如何,我更是不高興。其實這正是我求名的反映,覺得她這是對我名譽的傷害,覺得她才不修口,她才背後說人壞話。因此,我就把事情的經過講出來,意思是你快看看,到底誰對誰錯。在這裏為了自己的名,為了維護自己、證實自己,已不再修口了,此時講的事情經過就是背後說人壞話的過程,儘管感覺講的是事實,但是我已經加上了憤憤不平的心。而且更主要的是不在當事人面前講當事人的不對,就是背後說人壞話。這顆背後說人壞話的心隱蔽的如此之深,此時我才真正找到它。
我反覆通讀《洛杉磯市法會講法》和《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有的人總是強調自己對,你對了、你沒錯,又怎麼樣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嗎?用人心強調對錯,這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你是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要求別人。在神來看一個修煉人在世間,你的對和錯根本就不重要,去掉人心的執著反而是重要的,修煉中你怎麼樣去掉人心的執著才重要。(鼓掌)面對再大的委屈都能夠很坦然的對待,都能夠心不動,都不為自己找藉口,有很多事情甚至於你不需要爭辯,因為在你修煉這條路上沒有任何偶然的事情,也許相互說話中觸動你的、也許和你發生矛盾有利害關係的這個因素就是師父弄來的。也許他說的那句話非常刺激你、點到了你的痛處,你才感覺到刺激。也許真的冤枉了你,可是那句話並不一定是他說的,也許是我說的。」[2]
我反覆背讀這段法。一天中午讀著法,感覺發睏,就順勢躺下睡著,片刻醒來,心中格外敞亮,一種感激之情油然而生:謝謝同修!謝謝同修!並豁然明白我所有的不高興都是來源於名。就包括她說我太乾淨;說我為來學法的同修準備專用床單(當時在床上學法)和毛巾,是怕髒了我自己;還包括我在潛意識中有向她顯示自己,像得到領導認可一樣希望得到她認可自己的心等等,全是為名啊。師父說:「你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那是不行的。你意識不到自己有很強的人的執著,那是不行的。」[3]
歷時四年的間隔已蕩然無存,感覺自己以前簡直就是個傻子,陷在表面的對錯裏不能超然。其實不是對錯的問題,應從對錯中跳出來,要看在這個矛盾中都動了哪顆心。在矛盾從始到終中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一個語氣、一個眼神審視自己的心。師父說:「苦其心志才是真正提高層次的關鍵」[4],這就是我剛剛隨便一翻書跳入我眼簾震撼我內心的一句法。
就在我寫這篇文章翻閱當時抄寫的關於提高心性方面的法時,師父的話:「你要為你自己而存在!」[5]映於眼簾,我豁然明白了許多內涵。我不找自己,向外看,修的是誰?圓滿的是誰?是為自己而存在嗎?我們應該珍惜矛盾,珍惜提高的每一次機會。修煉人的對錯並不重要,自己的提高才是最最重要的。
就在這時,Z同修對我說:我覺得咱們之間已經沒有間隔了。我很想再聽一遍,也很想再聽清一些,就反問她說甚麼,她又清楚的說一遍:我覺得咱倆已經沒有間隔了。我笑了。
M同修和Y同修看過上文後,我說本文牽扯了我們小組的每一個人,也許都有我們要修的。假設你倆不對Z同修說的話,也就沒有矛盾的發生,我也就找不到我這顆求名之心了。話到這裏,我本應感謝二位,可就在我說「假設你倆不對Z同修說的話」這句話時,我內心飄出一絲埋怨之心。
Z同修看過本文後,問我,此文能發表嗎?我想是不是我還有沒找到的人心呢?在發生矛盾之後,我曾想,她怎麼不說對不起我呢?她向內找了嗎?她是否愛面子求名呢?其實此時我已經把修煉人人心的碰撞當成了常人的矛盾,我把修煉人心性提高的契機當成了壞事,我不反觀自己修別人。我又想求名、愛聽好聽的、不讓人冤枉、不讓人說、氣恨心、爭鬥心這些都是來源於情。那麼我說別人都不對都不好,說自己都對都好,這不來源於妒嫉心嗎?
我突然意識到我在潛在意識中還有那麼一點點說她壞話的心,還有那麼一點點顯示自己的求名心,還想你們看看到底她怎麼樣不好,我怎麼樣好。潛在意識中有一點兒利用交流的機會講別人的壞話,敗壞別人的名譽,顯示自己。這不是更狡猾更壞的一顆心嗎?!儘管這顆心很微妙。
我一下明白了,自己為甚麼在給Z同修看這篇交流文章時,心中有些膽虛。既然修煉中的對錯都不重要,那麼我說他人對錯又有甚麼意義呢?那麼這顆心的存在還有意義嗎?
當天半夜發正念,我腿疼得很厲害,二十分鐘後,腿疼處「啪」的一聲業力消了,腿不疼了,片刻一陣熱流通透全身,感覺滿口是唾沫,吐出一看,是一口黑血。師父慈悲,讓我更徹底的向內找,給我更純淨的淨化身體。
此後再看到Z同修,我沒有了怨恨,而是感覺很內疚,很內疚!很對不起!並一心想多分擔一些證實法的事兒做。此時,我不再是講她的不對,而是站在證實法的基點上,講修煉人如何在法中歸正自己,向內找,破除舊勢力的干擾,配合整體。我認為修煉人之間的不愉快,就是該去的心出來了。
感恩師父慈悲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5] 李洪志師父著作:《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