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說:「我記的我舉過一個例子:一爐鋼水要是掉進去一個木頭渣兒、木屑,瞬間你就看不到它的影兒了。人就像那個木屑,這宇宙大法就像那爐鋼水。熔人,要是熔一個人那是太容易了。」[1]我看到師父這段法時,我悟到一個內涵:這麼大的法圓滿一個人是很容易的事。我們修的是宇宙的根本大法,所有生命都是這個法創造的,在這麼大的法中修,一定會有能讓我們快速提高的路。我們修的是主意識,修煉的快慢、好壞真的是跟我們有關,在如何修自己這個問題上,只要我們能夠認真同化法,就一定能功成圓滿。
一、誠心誠意的真修
我悟到要想快速提高自己,要在「誠」字上下功夫,誠心誠意的想修好,誠心誠意的努力精進,誠心誠意的希望眾生得救。在我的修煉道路上,由於自己心誠,師父常常推著我走,為我提供了很多提高的機會。
我們生生世世吃苦受罪就是為了這個法,今生有幸得法就應該全身心做好三件事,對於我們來說今生只有一個目標「功成圓滿,隨師回家」。有的同修沒有把大法當成生命的全部,只當成了人生的一部份,他們的人生中有多個目標、多個追求,修煉只是其中一個,甚至有人把生活和修煉分開,既想要人的東西,又想要神的東西,這就是心不誠。
修煉需要良好的信息來源或信息交流通道,需要知道正法的進程,需要看同修們的交流文章,遇事需要同同修們交流探討,需要必要的經濟投入。有的同修在購置房產、家具、生活用品時可以大把花錢,當修煉需要購置網絡、電腦、學法用的手機、放音機、救人用的打印機等時卻捨不得。我們在歷史上為了今天得這個法吃了無數的苦,或許不只一次失去過生命,在修煉回家的最後時刻卻因小小的利益影響了自己,這也是心不誠的表現。
二、事事對照法,從法上悟
師父說:「大法還造就了時間、空間、眾多的生命種類及萬事萬物,無所不包,無所遺漏。」[2]我悟到:大法是無所不包的,無論我們遇到甚麼樣的事,這個法都能幫助我們解答,都能告訴我們應該怎樣去作。人類社會是一個反理的社會,我們生生世世在這裏形成了一套人的思維方式,如果用這套思維方式思考修煉中的事情就一定會想錯。作為修煉人,我們要放下人的思維方式,對所有問題的思考、解答和處理方案都要從法中找答案,要事事對照法、事事從法上去悟,要盡力抓住一個個細節去修自己。
例如:常人為了孩子的未來幸福,給孩子安排了很多課外的學習科目,定了很多大大小小的規矩,望子成龍、望女成鳳。而當我們從法上去悟時就不是這樣:人的一生都是安排好的,我們只是符合常人狀態去做一個好父親、好母親,我們對孩子的過度執著,絲毫也改變不了孩子的命運,對孩子的過度管束還會讓我們造下業力。
把住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修自己,我們修煉的好壞跟我們同化法的多少有關,師父說:「你的一思一念你都不放鬆的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你就在修煉當中了」[3] 。我悟到:要把住一思一念、一言一行去修自己。很多同修只在大事上想到法,幾天才會有一次提高機會,如果我們能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對照法,都按照法的要求去做,每天就會有很多次提高機會。
三、事事找自己,遇到矛盾更要找自己
修煉就是去執著心的過程,修煉的快慢跟你的認真程度有關,跟你找執著的速度有關係,師父會用矛盾的方式把我們的執著、情、魔性等人的物質或沒有同化法的部份點給我們,我們要盡可能細心去找自己的問題。
我從小到大做事的速度一直比較慢,工作時總是拼命追趕別人才能完成任務。有一天我忽然想到問自己:「我為甚麼這樣慢,身體裏甚麼人的因素讓我這樣慢?」努力查找自己時,師父讓我感受到了那個障礙我做事速度的物質,在一次次排斥中,師父給我拿掉了那個物質。
馬路上行走時,常常注意不到紅綠燈,妻子責怪我了很多次,我問自己:「我為甚麼看不到紅綠燈?」查找自己時,師父讓我看到在大腦的上方和側面整齊排列著像牆一樣的物質,擋著我的感知。這類物質有的是生生世世形成的,有的則是舊勢力或另外的神有意設置的。
給親戚講真相時總是講的高,親戚常常不理解。有一次我問自己:「我為甚麼講高,是甚麼物質讓我講高?」查找自己時,發現了一個自大的執著物質,它讓我做事居高臨下、不顧及別人。
學法時,看到師父說:「有甚麼難的?想一想,還是對自己修煉的機緣不夠重視,對法不夠重視,對自己的生命重視不夠。」[4]我發現自己很多不精進的狀態就是因為自己重視不夠,「重視不夠」確實有我心性方面的原因,但是這種不精進的狀態是否還有身體的原因?查找自己時,發現在身體裏有消極散漫的執著物質,它們左右著自己,讓自己不精進。
四、放下過去,到最後越要精進實修
無論我們怎樣懊悔,失去的那些時間和機會都回不來了,我們能作的只是讓今天和未來不後悔。正法還沒結束,助師正法的任務還很繁重,大量眾生都渴望著我們去救,大量的機會等著我們去拼去搶。
從今天開始讓我們的生命真的為正法而存在吧,在修煉最後的機緣裏:讓每分每秒都不後悔!
個人所悟,層次有限,不足之處請同修們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新西蘭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論語》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瑞士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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