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秀老人是一位普通的退休工人。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原來渾身的慢性病,自修煉法輪功以後,往日的病痛全部消失。在對待身邊的人與事時,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做事考慮別人,嚴格要求自己。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晚,楊春秀老人被豐台區樊家村派出所的警察綁架,警察強行把楊春秀的門鎖撬開,抄走了楊春秀的個人財產、現金。並毆打楊春秀,強行將人帶走。
這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楊春秀第五次被綁架。當天夜裏,警察押著楊春秀又到楊春秀的戶籍和居住地北京朝陽區西石門住處抄家,無果,跟家屬說刑拘三十天。楊春秀當場告訴兒子,警察在綁架她的時候毆打她。
之後,楊春秀被非法關押在豐台看守所。五月底,楊春秀被豐台檢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三日,構陷她的案子轉到豐台檢察院;八月十一日轉到豐台法院。
八月二十三日楊春秀被豐台法院非法開庭。檢方公訴人始終無精打采,語速極快,照本宣科。質證期間,對於公安和檢察院羅列的種種罪名和構陷,王律師有理有據的一一給予了駁斥。律師從法律的角度指出:我的當事人無罪!
法庭上,楊春秀說:「我的書是九六年國家公開出版的,書中都是我師父教我如何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的道理,我不知道書中哪一條觸犯了國家法律,在我家裏十多平米的地方,你們警察強行闖入,進門把我的臉都打青了,抄了我的東西,沒有給我任何清單或讓我簽字;你們把我鎖在大鐵籠子裏,搞的甚麼技術鑑定,只是在我眼前一晃,我甚麼都沒有看到。」
辯護人王律師稱,所謂的鑑定是法醫鑑定,不能給電子設備鑑定,沒有鑑定資質,與需要鑑定的所謂物證毫無關聯性;與公訴人的指控也大相徑庭,公訴人提出的法律依據,所謂兩高的司法解釋,完全的超出解釋權限的底線,也不是必須遵守的法律,隸屬權應該歸於民政部和立法機構,直到現在,沒有任何一條有效的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煉法輪功違法。
在法庭辯論階段,律師首先提出,儘管我們可以查詢到兩高的司法解釋,但該解釋因違法的行使了立法權而不能作為法庭審理的法律依據。所以不管從證據上,還是從法律上,楊春秀都是無罪的。
陳述的時候,法輪功學員楊春秀說:「人生最重要的是身體健康,我從一個滿身是病的人,煉法輪功後病痛全部消失,十幾年來,沒有花單位一分錢,連醫保卡都不知道是甚麼顏色的。在對待身邊的人與事時,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我沒有任何犯罪行為及動機……」
王律師最後說:「我的當事人沒有任何犯罪!」
開始,庭長態度蠻橫,聽到律師有理有據辯護及法輪功學員的陳述及自辯,心境漸漸有些平和,頻頻點頭,不時的插一句,「就是說法輪功不是×教是嗎?聽清楚了。」「你沒有犯罪。」庭長最後宣布休庭,還要擇日開庭,會另行通知兩位律師。
然而,從八月二十三日到現在也沒有經過再次開庭,於十二月十九日突然宣布枉判楊春秀有期徒刑四年。
豐台分局預審:靳軍
豐台檢察院檢察官:郭岩
豐台法院法官:胡春生、李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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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胡春生(豐台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長)(負責楊春秀
案件) 電話:010-83827573
書記員:李海麗 (負責楊春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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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83827554 董曉宇8382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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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二庭負責人:李紅華 83827572 副廳長:仇春子 83827547
審判員:王威 83827569
法官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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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組 201 室 執行長 秦建平 8382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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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員 馬士平 83827675
書記員 夏可亮
第五組 207 室 執行長 蘇玉書 8382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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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組 206 室 執行長 許秀山 8382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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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 李怡軒
中止組 202 室 執行員 馬春喜 8382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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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組 204 室 執行員 秦永慧 83827617
執行員 張海龍 83827618
執行員 曹增信
收費室 102 室 83827504
庭長 方有權 83827632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1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王宜生 男 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
員
2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王曉豔 女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
判員
3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井振福 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
判員
4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吳德生 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
判員
5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彤燕 女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
判員
6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陶建平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7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方有權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8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秦建平 女 庭長,審判員
9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左紅衛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0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瑞林 男 審判員
11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林風 男 審判員
12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鐵山 男 審判員
13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張懷賓 男 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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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曹西林 男 助理審判員
18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趙乾 女 助理審判員
19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海偉 男 助理審判員
20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王寧 女 助理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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