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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技術精英和妻子被判十年 中院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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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新泰市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初冤判曹玉光、李琴十年。曹玉光、李琴上訴至泰安市中級法院之後,泰安市中級法院違反法律不開庭、不審理逾三個月,現維持原判十年,兩人均已上訴至更高級法院。

李琴現被劫持至山東省濟南女子監獄十一監區。曹玉光至今仍在看守所,據悉,曹玉光曾經被綁架到濟寧監獄,但是濟寧監獄將曹玉光返送回新泰市看守所。

曹玉光以前任新汶礦業集團華豐礦安全礦長,二零零八年礦井事故後開始修煉法輪功,隨後在新汶礦業集團技術研發部擔任副部長。他修煉之後身心受益,感受到了佛法的神奇,修煉前的神經衰弱等症狀也都沒有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新泰市國保大隊副隊長李同軍等人多次到單位騷擾曹玉光,逼迫曹玉光簽所謂的「悔過書」,曹玉光、李琴多次拒絕。五月十日,李同軍、鐘崇濤再次著便衣撬門闖進曹玉光家中,搶劫走家中現金、衣物、手錶、新買的電腦,甚至連插排也一起搶走。二零一四年李同軍就曾著便衣闖入曹玉光、李琴家中強行抄家並帶走存摺、身份證、電腦、打印機等財物。

二零一五年六月,曹玉光被非法批捕,他的妻子也在外地旅遊時遭到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山東省新泰市法院對曹玉光、李琴夫婦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律師收到判決信,新泰市法院對曹玉光和李琴判刑十年。

曹玉光、李琴被綁架、非法判刑的經過詳見明慧報導:《《新汶礦業集團技術研發部副部長和妻子被誣判十年》》

相關責任單位:
山東省女子監獄:
現地址:山東濟南世紀大道孫村中學東500米路北
通訊地址:濟南市高新區孫村辦事處822信箱,郵編250104
山東省女子監獄電話:0531-85688158

新泰市看守所
電話538-7251919、538-7183003、538-7183005

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0538-6712368
院長 朱旭光
法官 王艦:0538-6986062
通訊地址: 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望岳東路8號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庭 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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