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對教育局的騷擾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校長說有幾位教育局的領導要來找我問事情,當時沒有害怕,就想來人不管多少都是聽真相的,我依法辦事沒有錯。大約八點半,來了四個人,我們一起到樓上的小會議室,我要求他們分別自我介紹一下,他們分別是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另外兩個一男一女是記錄員。
我跟他們說,我的一切行為都是依法辦事,不要像對待犯人一樣的架勢,我說甚麼他們都要記錄,我跟他們說,別記錄了,我不會簽字的。後來真的沒簽字。說著我就開始講大法的美好:
(一)我因身體不好而走進大法的修煉,當時身體得了嚴重慢性胃腸炎、十二指腸潰爛,經常腹脹腹瀉、吸收很差,人瘦的像竹竿,風吹倒地,中西醫都看了,沒有辦法。在很無望的時候,同修介紹我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我就感覺無病一身輕,我像籠子裏的小鳥放飛大自然一樣,輕鬆、快活、自在的,那種幸福無法用語言形容。
(二)我煉功後,處處按照師父要求的「真、善、忍」做好人,工作兢兢業業,年年都被學校評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招生先進」等。別說優秀,至少我是合法公民。可我的幾次簽證都被拒簽,藉口簡單可笑「法輪功練習者」。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中國政府重申,十四種邪教文件中沒寫法輪功,也沒有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非法,以上不讓簽證這樣無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是違法的。是我們師父慈悲,我們現在只告元凶,江系中迫害過大法的人應看清形勢,彌補過錯。否則被告的就不止江澤民。
(三)法輪功教導我們真善忍,處處為他人著想,能做一個真正的好人,身心健康的人,是正法。江以權代法,因小人妒嫉,一意孤行要打壓,破壞社會的穩定,破壞法律的實施,迫害了百姓,手段殘酷至極,是真正的罪人。我們要求還我師父清白,還我們正常的煉功環境。讓社會恢復正氣。
以上幾點是我訴江的主要原因。過不久,又來了一個教育局副局長,一進來就氣洶洶的,想給我一個下馬威。我一下子也認出他來,在二零一零年,我榮獲「區骨幹班主任」,聘任三年,還是他頒發的獎狀。他破口大罵「你以為你厲害,江澤民是你甚麼人,你要告他啊!」我跟他講真相,他老是打斷我的話題,我說這功煉的身體好,學校工作做得好,一樣也不落。他說,你攤上這事,整天在學校幹也沒用的。我覺的他魔性很大,無理取鬧,我問他們憑甚麼文件來找我。那副局長叫辦公室主任去找文件,主任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也找不到任何文件。接下來我一直發正念,清除共產邪靈、黑手爛鬼操縱世人迫害大法弟子,並求師父加持。那副局長馬上語氣緩和了,反而叫我反駁他,我不搭理他,繼續不停的發正念,眼睛盯著辦公桌面上,一動也不動。三個領導陸續向外走,剩下兩個記錄員坐在我的對面,我又跟兩個記錄員講真相。講了會兒,發現教育局的三個領導還沒回來,我藉口上廁所,也離開了,我想我這樣做也是不配合他們。
從學校出來後,我想回老家兩天,調整一下狀態,所以向學校請假了幾天,車開出去十幾公里,發現自己這是怕心想逃避,而且也沒向家人告別,不考慮他人感受,手機沒帶,於是我停車,向路人借了一個電話打給丈夫,丈夫接到電話後,異常冷靜且溫和的對我說:「回來吧,來我這裏,自己的事情自己面對。」那種特別不一樣的安全、溫暖的感覺湧上心頭,我想肯定是師父在安慰弟子、點悟自己,不用怕,有師父在有法在,我們面對面在法上去證實法、去救人,我好像一下子就明白該怎麼做了。
傍晚,校領導來我家,我就講真相給他們聽,主要講了天安門的自焚是假的,講了大法的洪傳世界的美好,和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的幾個案例,以及我自身身心昇華的過程,還講了我要訴江的理由,很快一個鐘頭過去了,丈夫下班了,他們幾個領導也要告別回家了。
接下來幾天,校中層領導輪流來找我談話,希望我配合寫個簡單的認識。而我只講真相,其中一個中層領導說,是我來做說服你的工作,怎麼變成你說的更多。我說因為我是實踐者,我比你們知道的多,所以我多說些。我所有的認識都在講的真相中,法輪大法就是好的,訴江也只是依法辦事,沒有錯,任何人騷擾、打擊、報復都在犯罪。所以我不配合任何人寫所謂的「認識」。學校讓我停課,去辦公室打雜。
二、面對區政法委、六一零騷擾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辦公室通知我,上午區政法委、「六一零」辦有人來找我,我原本認為這是騷擾,我不配合,不想見他們,就先回去了。後來學校一直打電話給我,我想那就去講清真相救他們,我返回學校的路上雨下的很大。同時還有些怕心,心裏毛毛的,我就背「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惡就垮 修煉人 裝著法 發正念 爛鬼炸 神在世 證實法」[1],我的整個空間場頓時清亮起來,充滿了能量,是師父為我鼓勁。
我正氣十足的去了學校,他們已在校會客室等了好久,我一進門,那「六一零」副主任還對我禮貌的笑了笑。我問他們有委託書嗎?「六一零」的說,哪有委託書,我們連工作證都沒有(更證明了「六一零」是「非法組織」)。我跟他們講大法救了我的身心;講大法教人「真善忍」沒錯;認真工作,做好人沒錯;難道還想讓我轉變為敷衍了事的人嗎?讓我轉化是不可能的,最後一句話講的更堅定有力。在場的人都靜靜的聽著,那政法委書記還頻頻點頭默認。他們問為甚麼現在才告呢?我說十幾年,我們就等今天了,形勢在變化,上面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們訴江才有意義,暗示他們看清形勢。我還講了天安門自焚騙局等真相。
聽完後,「六一零」負責人做總結,我開始發正念。他說了些威脅的話(以後這種騷擾會更頻繁、叫親情一起轉化等)和對大法不好的話,我一概不承認,不被他的表象帶動,滅他背後的邪惡。後來他們草草收場,夾著包走了。就剩下一個我校領導在場,他最後問我,能否配合寫個認識,我還是堅定的說:「原則的東西不會變。」他看我鐵了心,一氣也走了。這之後政法委和「六一零」再也沒來過。
三、面對學校的停課與其他干擾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前夕,區教育局維穩辦主任帶來兩個隨從要找我,大約約了二三次,陰差陽錯碰不到。最後他們見到我時,我還是跟他們講大法的真相,大法教人做好人,使我修煉後身心健康,對誰都是有益的;國家正規文件規定的十四種邪教,根本找不到法輪功,我有合法的依據。國家最新的政策都在保護我們。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等最新出台的《規定》都是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的依據。我也講了天安門自焚是假的,修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案例等真相,他們聽的很認真。最後我說,修煉法輪大法,這是個人信仰問題,請尊重我的信仰。他們聽完就走了。
學校叫我停課,我剛開始還沒清楚意識到是迫害,與一位教師同修交流後,才深刻認識,這是迫害,應該否定。我是教師,上課是我的天職,因我修大法做好人,就不能上課,這是侮辱大法,不能承認。我找校長,問甚麼理由、有文件規定嗎?校長說是應付一下上面。我說配合迫害對你們不好,我們是佛法修煉,不修大法就沒有我的今天,校長知道我的工作態度,她剛調到我校時,聽說我是修大法的,偷偷觀察過我很久,側面已經明白大法的真相。我說沒有文件,你們做事沒有依據,做錯了可是要承擔責任的和遭報應的。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等最新出台的《規定》都是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的依據。所以今年我又恢復正常上課了。
在訴江的過程中,我丈夫也在我的正念引導下不斷成熟,由一開始很怕,一回來就罵我,我都耐心跟他講真相,分析新形勢,現在也能坦然面對。上次兩個校長去找他,他正念十足的對校長說:「第一,我老婆煉了功以後確實身體好了;第二,我老婆全身心投入工作,領導同事看的見;第三,她無非就寫封信,也沒錯,能對她怎樣?」學校領導還教我丈夫,雖沒錯,但這事也得寫個認識應付一下上面的意思,哪怕就寫「我保證依法辦事等幾行字……」丈夫回來一說,我馬上否定,既然沒錯,為何還要寫甚麼認識。我不寫,也不想讓那些領導犯罪。第二天,校領導也這樣跟騙小孩一樣哄我寫寫應付上面,我嚴肅認真的說,既然沒錯,就一定不寫甚麼。後來他們也就不了了之。真正證實了「念一正 惡就垮」[1]的法理。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怕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