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歸原主的三輪出租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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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失業後,我選擇了三輪出租(載客)這個行業,每天像雲遊一樣,東一趟,西一趟,有遠地的,有近地的,乘客中,也有粗心把東西落在車上的。修煉法輪大法了,我在為人處事上,有了一個全新的思維理念,那就是李洪志師尊的教導遇事要忍讓,處處為別人著想。

一盒煙

在三輪出租這一行當中,也有我修煉提高的因素,說一件對我印象深刻的事。

有一天,在某小區等活,等待中來了三個女子,一個老年、一個中年和一個年輕的打車,路途不算遠,到達目地地後,她們付完車費,我又到別的地方等活。

不經意間,回頭發現車座位上有一盒硬包驕子煙,打開一看,裏邊也就抽兩三顆左右,可能新買不長時間,想還她們,也找不著了,她們去的地方都是平房,不知哪家。就在中午回家的路上,我把這盒煙送給認識的同行了,之後,問超市老闆,這盒煙賣九元錢。

過了不長時間,我又在那個小區的同一位置等活,來了兩個女子打車,其中一位老年人見面就問:「丟你車上的煙弄哪去了?」我也沒多想就說:「我也不抽煙,給別人了。」老年人說:「那煙是我孫女招待客人的……」我說:好說、好說(商量的意思),上車吧,我還拉你們。心想,這不是偶然的,這是要債來的,多理直氣壯呀,那就還她們吧。

到達目地地後,我說:「那盒煙我問經銷商了,九元錢,我賠給你們,可以吧。」老年人說:「那煙是我孫女花十元錢買的……」我笑著說:「行,車費三元,我再給你們七元錢,可以吧。」給完錢後,另一中年女子說:「謝謝,現在人在車上撿到東西,哪有承認的?你以後肯定會發大財。」我笑笑,就走了。

師父說:「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1]

事情過去後,就想,我也沒做好,丟在車上的煙也不能給別人,給別人讓人吸有損健康。

又過了一段時間,在車廂裏又發現大半盒雲煙,這回我把煙存放在車裏,等待失主來要,過了幾個月,也沒人來要,我就把這盒煙給扔了。

一部手機

四、五年前,有一天,我在某地拉一位年輕人,到指定地點後,付完車費,他就下車走了,我又到另一地方拉了一位老大爺到某地,路程不遠,在途中,聽到車上有音樂聲,我就問老大爺,我說:您這麼大歲數還聽現代音樂呀?他說沒有。說著,就到目的地了。老大爺下車走後,音樂聲還有。

我一找,在坐墊的邊上隱藏著一部手機,我想得還給失主啊,拿到手裏一看,是大屏幕帶屏幕鎖的,那時我還用鍵盤式的手機,鎖也打不開,也不會撥號,忙亂中,電話音樂聲又響了,因不會用,幾次才接聽,對方說:「你在哪裏?咱到飯店吃點飯吧。」我說:「你不用著急,我在外地,你在哪裏?我稍後給你送過去,我肯定還給你。」他說了地點,心想我也不在這裏等活了,就直接開車到了指定地點,是一家洗浴中心,找到失主,是一位打工服務生,我取出手機給了他,他二話沒說,取出一百元錢給我做報酬,我說我不要,我要圖錢,我就不還你手機了,還專程給你送過來?我就給他講了「三退保平安」,他退出了少先隊員,並告訴他法輪大法的美好,讓他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個美好未來。

幾天後,我在市場等活,他看到後,就專坐我的車,也算是一種感恩吧!

在我開三輪出租車的幾年裏,每天像雲遊一樣,東一趟,西一趟,有遠地的,有近地的,乘客中,也有粗心把東西落在車上的──一箱酸菜放在座位下面,走時忘記拿的,有丟失手機充電器的,有丟失手機的,在車上,我就拾到過六部手機,其中有好一點的,有一般的,想到失主丟失物品後一定著急,尤其手機裏面存儲的電話號碼和信息都很重要,我都想辦法不記車費、路途遠近,物歸原主,因為法輪大法教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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