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念正行 不配合邪惡
面對七~八個人突如其來的綁架,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不配合,在我雙手被抓住撕扯的過程中,左邊拽我胳膊的人把腿伸進我的胯下想摔倒我,當時,我本能的反應(因為我少時習武),迅速的用左腳鎖住他的小腿,此時我只要向他小腿上蹲,他的小腿就得傷掉。我馬上意識到我是個修煉人,是大法弟子不能傷害他人。修煉人首先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1]。當時的爭鬥心很強,完全把這次迫害當作人的行為,那個心簡直沸騰的了不得。
在公安局的審訊室裏,坐在冰涼的鐵椅子上,我的心也漸漸的平靜下來,向內找,可是心裏亂糟糟的,知道自己不符合法的地方太多了。二零一三年四月從黑窩裏出來,一直被情色慾干擾的很厲害,學法煉功發正念也沒跟上,救人的事也很少做,造成修煉的懈怠。心裏很是後悔,可是光後悔有甚麼用?師父說:「我不喜歡你們自責,一點用都沒有。我還是那句話,摔倒了別趴著,趕快起來!」[2]我心裏和師父說:弟子知道錯了,我從現在起一定做好,不配合邪惡,堂堂正正證實大法。
抓我的派出所把我移交給另一個派出所,他們來了不少人,問這問那的,我一概不回答,只告訴他們迫害法輪功是犯罪,是違法的,他們罵罵咧咧的,我就發正念,解體操縱警察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犯罪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同時向內找,發現自己沒有慈悲心,沒有把警察當作眾生,沒有想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者。隨著向內找,法理越來越清晰,心裏的怨氣也漸漸的消失了,對他們也不那麼恨了。
二、放下人心 講真相救人
「講真相是萬能的鑰匙」[3]。我悟到應該跟他們講真相了,但是對派出所的警察還是有顧慮,我就先和看守的小特警講,他們都在二十歲左右,剛剛踏入社會,為了打消隔閡,我就和他們先嘮家常。
剛開始,他們顯得很緊張,有點不知所措,他們的小組長問了我兩個問題:「天安門自焚」偽案和「四二五」中南海上訪。我給他們詳細的講述了事實的真相,並引導他們去思考「自焚」偽案的幾個疑點。小隊長說:我明白了。
他又問錢上印的「天滅中共」,「三退保命」的事,我給他們講了三退的實際意義,看他們當時互相有戒備,我又告訴他們自己辦理三退的方法。當時派出所的警察不在屋,我們嘮得很投機。小隊長告訴我,他們昨天晚上就蹲坑把守路口,到今天十點抓到你們,才知道是抓法輪功。看得出來,他對抓法輪功也挺反感的,我又告訴他們,法輪功在中國都是合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律師站出來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告訴他們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為自己選擇未來。他們聽了默默的點頭。
下午來了一個大個警察,一進屋,衝著我就罵,我正視著他,他還罵,我正告他,警察罵人是犯法,他罵得更歡了。我繼續正告他:我會把他的行為曝光,並控告他。他突然笑嘻嘻的說:你告哇,誰看見了。
面對這種流氓行為,我意識到我被他帶動了,我是個修煉人,應該是心不動的,我能被帶動,一定是有人心。他為甚麼在我面前這麼表現呢?是衝我哪顆心來的呢?是爭鬥心、怨恨心、分別心,對,就是分別心。在我心裏就是這麼認為的,警察是直接迫害者,不願給他們講真相,可師父告訴我們,救人不能挑選,「挑選不是慈悲」[4]。
想明白了,我就先對著他發正念,同時請師父加持我正念,給我創造講真相的機會。沉默了好一會,他突然開口問我多大歲數了?我想機會來了,我默默的謝過師父的安排,就和他嘮起嗑來了。
因為我們是同齡人,共同經歷了那個艱苦的年代,我就結合著《九評》的內容從毛魔頭的殘暴到中共走投無路的改革開放,再到六四屠殺學生,講到共產黨的腐敗和現在社會的亂象,他都很認同,但講到法輪功的問題,他有很多不解,我又詳細的給他講了法輪功真相,並告訴他現今中國認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告訴他我們不配合你們完全是為了你們好,因為去年中共頒布了「公檢法人員辦案終身負責制」,中共已經把屠刀舉向了你們,讓你們基層的警察做替罪羊。看得出他聽明白了,頻頻的點頭。再後來的行動中,他沒有往前搶只是敷衍。
三、走正路 證實大法
警察把我拉到醫院要給我體檢,我不配合,我發正念解體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生命與因素。我是主角我說了算,我對醫生說我不體檢,醫生夾著體檢單就走了。這下警察愁了,沒有體檢單,看守所不收。我生出了歡喜心,被邪惡鑽了空子。他們請示局長後,還是把我強行送進看守所。
一到看守所,我那個心呀,別提啥滋味了,人心都出來了,這是第三次進這地方了。真恨自己不爭氣,那種負面思維也隨著上來了,在黑窩裏遭受迫害的恐懼又浮現在腦中。我努力的排斥這種想法,擺正基點,我知道要想解體迫害,只有信師信法,師父講過在迫害發生的時候,大法弟子首先應該想到的是救度眾生,基點擺正了,正念足了,邪惡解體了,怕的物質沒了。
作為修煉人無論在那裏都應該堂堂正正學法煉功,這是修煉人的本份,管號的獄警很爽快的答應了我的煉功要求,也答應了我不穿囚服的要求。但我的面子心沒去,導致我答應他只在過號時,穿一會囚服,就這錯誤的一念還是沒有徹底的否定迫害,也是我能被迫害四十六天的主要原因之一。
有了正念,也得有正行,我就想從現在起,我要絕食反迫害,從進看守所的門起,我就不吃不喝了。我沒有犯法,我也不吃犯人的飯,這裏也不是我應該呆的地方。
第二天,獄警叫我出去照相、體檢,我告訴他們我是大法弟子,我沒有病,我不體檢,我不是犯人,我也不照相。他們無奈只好讓我回去。
到了吃晚飯的時候,我說不餓,其實我也真的不餓。這時,同號的人就說三道四的,說法輪功一進來就絕食,他們就會這個。我聽了心裏很難受,這時獄警叫我出去提審,走在回來的走廊裏,我就在想,這麼大的法,難道就只有絕食這一條路可走?大道無形,大法無邊,整個社會都是我們的煉功場,我為甚麼不選一個適合我的路呢?而且絕食,世人會誤解成是自殺自殘,弄不好還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那我選哪條路呢?最後我選定了發正念。過去同修被迫害,我們都要坐車來這裏發正念,如今我已經在他們的黑窩裏了,而且有的是時間,你邪惡一天不解體,我就發到你解體為止。我就要用發正念的這種形式來證實大法,來實踐這部法。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那真的是翻江倒海,甚麼都往上返,起初我連一分鐘都靜不下來,實在發不了了,我就背法,背《洪吟》、背《精進要旨》,向內找看看自己基點在不在法上,就這樣不斷的找,不斷的發,不斷的背法,漸漸的干擾少了,法理清晰了,念力強大了。那時每天就這幾件事,背法、煉功、修心(向內找)、發正念,有機會也講真相。
四、師父呵護 走過難關
到十多天的時候,這種寂寞湧上心頭,那真的是抓心撓肝的難受,甚麼都不想做,就感覺甚麼時候是個頭呀,對發正念也動搖了。
師父見我承受到了極限,就點化我。一天下午,看守所放錄像,是解密前蘇聯利用遠距離遙控功能的案例。看到這些我悟到,這是師父在鼓勵我,一股暖流湧遍全身。一個常人的特異功能都能做到改變人的思維,大法修煉者的正念更應該強大無比,我為甚麼做不到呢?還是信師信法的問題。其中也有邪黨文化無神論的因素。看到了自己修煉中的不足,就在法中歸正自己。
五、善待他人 維護大法
在看守所裏關押的人員可想而知了,多數是人品極差的人,那裏的人按照當今社會人說的很現實。所以我在與他們相處的過程中,就是本著與人為善的,做事先考慮他人,吃飯時別人都往前搶,我往後退,每到改善伙食時,我都把自己的掰一半分給別人,上廁所時,我也是沖完廁所後,再接滿一盆水給人備用,睡覺時,我也總是側著身,儘量給別人提供方便。
一天,管號的刑事犯對我說:你們煉法輪功的都挺好的,在我們地區(外省)的一個站長,真的了不起,我很佩服他。他還說了一些同修善待別人,豁達樂觀的事例。聽了他對同修的讚譽,真的感到修好自己,維護大法的聲譽對世人的得救有多重要。
六、曝光邪惡 解體迫害
在進看守所的時候,我就向管號的獄警提出要控告公安局的警察的違法行為,我悟到控告的同時就是曝光邪惡,解體邪惡、講真相、救度世人的過程。在向一個男駐所檢察官提出控告時,他的態度非常的蠻橫,問我是因為甚麼進來的,我說是煉法輪功,他當時就火了,說如何如何。
我當時的情緒也很激動,告訴他:我現在是在告辦案單位執法犯法,和我的信仰沒有任何關係。可他連聽都不聽,早走老遠了。
回頭我向內找,明白了,是我的基點不對了,大法弟子只有救人的份,控告也好、起訴也好、也只不過是在利用這種形式。講真相救人才是根本目地。你帶著一個要整治別人的心能行嗎?只有擺正心態,慈悲眾生,為眾生負責。那才能救了人。
法明瞭,一切都在變,當我再找到另一個檢察官時,他同意了。邪惡解體了,我也離開了看守所。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