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迫害事實文章的用詞和寫作心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讀了明慧網《注意迫害事實文章的用詞和寫作心態》(以下簡稱《注意》)一文後,深有同感。也曾幾次想就自己在這方面的體悟寫出來與同修切磋,但由於自己修煉狀態太差吧,也一直沒有付諸行動,今受同修文章鼓舞,終於提筆,決心要從自我保護、懶惰等人心中走出來。下面就個人在這方面的體悟寫出來與同修交流,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為了給某地參與迫害同修的相關人員郵寄真相信,我打開明慧網想了解該地最近兩次非法庭審同修的詳細情況。讀了幾篇有關文章後,鼻子發酸、眼眶發濕。之前針對這兩件事同修們發真相資料、寄真相信、接力發正念、近距離發正念等等做了許多,可從兩次非法庭審過程看,迫害一次比一次嚴重。這其中肯定有我們整體及個人要修去的東西。但我想我們寫迫害文章的用詞與心態是不是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呢?

在曝光迫害的文章中,用了「陰險狡詐」、「流氓」、「騙子」、「道德敗壞」、「狼狽為奸」、「農村潑婦」之詞來描述法庭有關人員,我們都知道明慧網的文章參與迫害者也在看,那麼如果相關人員看到了會怎麼樣呢?既然我們把他們定為騙子、流氓,那麼毆打律師、非法驅逐律師、綁架發正念的同修等等這些事他們甚麼做不出來呢?我非常贊同《注意》一文的觀點:「揭露迫害、制止惡行的寫作方法應該是闡述具體事實,不帶情緒化,以點帶面的用詞。」

從法中我們知道,除了罪大惡極的少數人之外,世人都是我們要救度的對像,法中也告訴我們救人時還得順著人的執著講,不能刺激人的負面因素。聽同修講,辯護律師也讓我們講真相時不要刺激人的負面因素。我們寫揭露迫害文章的目地不是把他們的惡行曝光於天下、讓世人都知道他們做的壞事就完事了,我們的目地是為了制止迫害,是為了救人。

我在和同修交流這個問題時,有同修認為他就是那麼惡,就應該這麼寫,也有同修認為大法慈悲與威嚴同在,應該表現出大法威嚴的一面,維護大法。我個人認為,前者是不是把這個迫害看成是人對人的迫害了?而實質上是邪惡因素在操控人,儘管被操縱的人是有不好的一面才被操控的,那我們講真相救人不就是要啟發人的良知善念、使之返出人本性的一面來,從而正面認識大法而得救嗎?用人的一面來維護大法的威嚴恐怕也是做不到的。修煉人的無怨無恨、慈悲祥和、無私為他,能使一切邪惡因素解體,那這是不是在維護大法的威嚴呢?如果我們言詞激烈、字裏行間都是貶低、怨恨,是不是在把人往外推,是不是也是黨文化的表現呢?

師父講:「業力是在常人中造的,常人中的物質。這個東西達不到那麼微觀。而在人造就人的生命的時候,那是極微觀的物質。所以,它摻不進去,只是人的本性被埋沒了。」[1]近幾年我們針對我地的一些具體迫害事件寫了一些真相信,其中有校長、局長、六一零官員。我在信中首先肯定他們本性是善良的,並沒有想參與迫害好人,他們只是被謊言矇蔽了,把他們擺到不明真相的受害者位置上去,從法中我們也知道確實是這樣。然後再講基本真相,再根據具體對像、事件講參與迫害對自己及家人的利害關係等等,結果都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其中一人還對同修說:「信我看了,寫的不錯。」

在寫揭露迫害文章時,我也不輕易把參與迫害的警察稱作惡警,我都寫成不明真相的警察,我覺的也確實是這樣。一個常人一旦真正明白了大法真相的時候,借他個膽他都不敢去迫害了。對於非常惡劣的迫害行為,我也只是闡述客觀事實,不用惡劣的詞語去評判、抨擊。至於事件惡劣與否,讓讀者或參與迫害者自己去得出結論好了。從法中我們知道,這場迫害中真正被迫害的是世人。師父告訴我們:「無論迫害多險惡 我們都是在神的路上 推波助流的世人才是迷途的羔羊 危難中神叫我們各自救度一方」[2]。如果我們把他們看得不可救藥,那不但他們難以得救,也影響著我們營救同修的效果。我們只要抱著為他們著想、為他們得救的心態去寫、去做,真正讓參與迫害者感受到我們的誠心與善意,我想效果就不一樣。

由於層次所限,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卷二)》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我們為了誰〉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