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在營救同修過程中找自己 多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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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慈悲偉大的師父好!
同修們好!

去年秋天,我的弟媳因控告江澤民被綁架,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六百多本週刊、光盤、小冊子等被警察搶走。我聘請了律師,營救同修。以下是這個過程中的體悟。

一、內心波動找自己 無條件配合圓容

我弟媳住在市郊,農活較多,學法有時跟不上,去年因控告江澤民而遭綁架,在派出所警察的恐嚇辱罵下,她害怕了,按照警察的要求簽了字,寫了「悔過書」。弟媳的所謂「案卷」送達到了檢察院,我聘請了律師。

那天,律師去看守所會見我弟媳後,很不高興的對我說:「你弟媳糊塗,不煉功還掩蓋。」面對律師的表情、話語,我心情很沉重。我想她是我的同修又是我的弟媳,不管她表現怎樣,我也要幫她呀,因為師父不承認這場迫害,我也不承認。

律師代理了我們本地幾位同修被迫害的案子。一次,律師給我打電話要我早晨到火車站接他,他說明天法院要非法庭審A同修,我們上午先去了法院,下午去市看守所見我弟媳和A同修。下午兩點前,我們到達了看守所,律師進了看守所,我在車中發正念和學法。四點多,律師出來了,對我說:「沒見你弟媳。」我問為甚麼?他說:「明天將被庭審的那位同修念很正,就跟她多聊了一會兒。」其實,我心中常常記起律師第一次見到我弟媳後的不滿表情。我向內找,因為弟媳做的不好,我有些難為情,有面子心。我努力的克制它,不想它,就掩蓋過去了。可今天律師已經是第三次到看守所不見我弟媳了。我心中起了波動:在兩個多小時的充足時間裏,律師只見了我不相識的同修,卻不見我弟媳。而且我覺得律師說話的表情,有一種盛氣凌人的樣子。

我默默的開車,心裏在靜靜找自己:律師為甚麼不見我弟媳呢?自從我聘請律師後,律師來我市辦理他代理的所有同修的被迫害案,我幾乎都是義務的全程配合,經常從早到晚只吃一頓飯,一是為了減輕律師的辛苦,提高律師的辦案速度,同時減輕同修家屬的雇車費用負擔,因為我知道同修在被邪黨迫害這些年,都很不容易,經濟上都付出很多……可是當我想到這些的時候,我的心一動,察覺到自己在這個過程中隱藏著為私的一念:我對律師如此的付出、配合,律師一定會對我弟媳多關照、重視。我的作為中有所求,有私,有對弟媳的情。是師尊利用一切機會暴露弟子的執著心!

我又想了一下,其實我請律師,目地不只是為了營救被迫害的親屬,也是想在與律師配合時,與公檢法人員接觸中講真相。同修被迫害是壞事,可是我們要將壞事變成救人的好事。於是我不想再那麼明確的區分律師是為弟媳辦事,還是為其他同修辦事。我只有救人的份,遇到矛盾就找自己,無條件的去配合、圓容,不能讓我們救人的場中進入負面的東西。

回家後,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問我:「律師見到人了吧,怎麼樣?」我很清醒的知道,我不會因為情而「裏外不分」,我平靜的回答:「今天時間不夠,沒見到。」丈夫也表現出很理解的樣子,沒再問甚麼。

不久之後的一天上午,我接到律師的電話,說他正在看守所會見我弟媳。我問律師甚麼時候來我市的,怎麼沒打電話?他說昨天坐飛機到我市已經下半夜了,早晨打出租車直接到看守所見我弟媳的。律師讓我到看守所接他就可以了,下午去某檢察院。我體會到了向內找後的柳暗花明。

在我和律師配合的過程中,先後有五名當地同修被非法庭審之後,法官根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的日期,以非法判刑一年、十個月、六個月的形式,讓同修從看守所回家了。還有的同修的所謂案卷被檢察院退回。

想到初期,我只是想營救弟媳一人,沒想到過程中,師尊安排弟子提高心性,變成了營救若干名同修,並與相關的公檢法人員講真相。謝謝師父的安排!一切都是師父在做,我只是走安排好的路。

二、我是同修的親人

一天早上,我去接律師和一位不相識的同修B的女兒去看守所。律師到看守所分別會見了同修B和我弟媳。下午,法庭要對同修B非法庭審。

下午一點以前,我趕到了法院。律師對我說:「大姐,你也進法庭吧。」同修B的女兒擔任家屬辯護人,她也無助的對我說:「姨,你進去吧,我家沒有家屬,就我自己。」我想同修都是親人,就同意了。法院入庭前要檢查,奇怪的是,我的身份證,法院的儀器怎麼也不識別(此前在其它法院都識別),法警說:「簽字就行了。」

我順利進入法庭,坐在了第二排家屬座席中間的位置。前面對著我的是法官席,坐著三個人,中間是法官,兩邊是陪審員。左側坐著檢察官等三個人,右邊辯護人的位置上坐著律師和同修B的女兒(家屬辯護人)。我後邊坐了十來個穿西裝的人,有二個人佩戴著法官章 。

當同修B被兩個女法警帶進來時,那個入口正好對著我,我首次見到同修B,但卻有著很熟悉、親切的感覺,我向她點頭微笑,她也向我微笑。整個庭審過程中,我都在求師尊加持,全身心的發正念。我感到自己非常高大,手都像山峰一樣迭迭、層層的,能量場非常強。我知道是師父在加持、鼓勵弟子呢!

法庭上,律師一直都在用事實、法律一一反駁檢察官的所謂指控,並指出司法部門參與對法輪功修煉人的迫害,本身就是在破壞法律實施,本身就已經超出了司法部門的權限,是違法的,公民的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之一。同時,律師闡述了江澤民的邪教之說是荒唐的、違法的。律師還以國內眾多律師為法輪功修煉者無罪辯護,越來越多的檢察機關不起訴、越來越多的法院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的例子,闡明公檢法人員逐漸明白了法輪功真相、在覺醒,不願意加害法輪功修煉者,啟悟當庭司法人員善待大法弟子。

同修的女兒說的也很好,入情入理。空間場中充滿了正義的能量,我幾乎沒有身在法庭中的感覺,看到眼前的法官和二個陪審員、書記員,以及訴訟席上的三個檢察官,他們都像在課堂上聽課一樣,靜靜的聽律師講。

庭審歷時三個多小時,法官當庭宣判一年刑期。不久,同修B從看守所回家了。

三、難行也能行

一天中午,我接到弟弟(未修煉法輪功)的電話,聲音很急切,說他剛剛接到法官打來的電話,說兩天後對弟媳非法開庭,並說法官打不通律師的電話,讓我想辦法找到律師,通知律師這件事。

聽到此事,我心裏也很急,和律師電話聯繫,律師說他人在國外呢,三天後才回來。並告訴我說:法院開庭必須在三天前將通知信函送達律師單位,法院甚麼手續都沒履行就開庭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律師說他會和法官溝通改時間,並囑咐我也打電話和法官說明此事。

當時已經是下午四點多了,法官的辦公電話一直沒人接。第二天早上我接著給法官打電話,第一個電話打通了,是書記員接的,我跟她說明了情況。後來再打電話就沒人接了。一直打到快中午也沒人接。明天上午就開庭了,怎麼辦呢?

這時,我分別接到了北京律師、重慶律師打來的電話,他們都是受我聘請的律師之托與法官溝通,但電話都沒有打通。他們提醒我馬上去法院跟法官交涉,並講明與法官要闡述的事由與要求。

儘管律師們講的很明白也很具體,可我還是一頭霧水,心裏沒有底,像被逼上梁山一樣的無奈、怕。

我明白沒有偶然的事情發生,都是衝我的心來的。在去法院的路上,我打電話給弟弟,讓他到法院門前等我,一起去找法官。同時我也想找同修和我一同去,或為我發正念。可是我又想到同修們都在爭分奪秒做三件事,找同修不就是對同修的干擾嗎?我想到師尊就在我身邊。我開始在心中求師父加持弟子正念,安排弟子的一切。隨著心中升起的正念,一種強大與神聖從心底升起。

在去法院的途中,我又接到了重慶律師打來的電話,他提醒我:在本市找一位律師去看守所見我弟媳,告訴她沒有律師出庭,不開庭!以防止邪黨法院惡意非法開庭。

律師們的行為深深的感動著我,我想到生命都是為法而來的,想到眾生千萬年的等待、期盼;師尊的慈悲苦度、為眾生的承受、付出。我想到法官他們也是為法而來的生命,千萬年的輪迴中等到了今天,他們盼望、等待著大法弟子的救度。可是我們有時卻辜負了眾生的期盼,沒有修好,讓邪惡鑽了空子,邪惡因素去操控法官、去害法官。「對不起,法官……」愧疚與慈悲的淚水順著我臉頰流了下來。

來到法院,弟弟已經等候在那裏了。我本來想囑咐弟弟幾句,但我已悟到師尊已經安排好了一切。我們直接進了法庭,跟書記員說明來意,書記員打電話給法官,一會法官就來了。法官態度很和氣,他問了情況後問我們:「換律師嗎?」我們說:「不換。」法官又問:「改日開庭,同意嗎?」我們表示同意。法官就讓書記員把改日開庭的情況打字成文。

一件看似難行的事,就這樣解決了。回去的路上,我想到了在師尊的一路加持下,解體了困擾我的怕和無奈的各種物質因素,心中充滿了對師尊的感激!同時想到師尊講的法:「修煉功法的本身並不難,提高層次的本身並沒有甚麼難的,就是人的心放不下,他才說是難的。」[1]

在書記員打字期間,我再次與法官提出要為弟媳做家屬辯護人。此前我來法院申請過此事,法官沒有同意,可能因為我不是直系親屬。這次,我藉此話題和法官講了弟媳為甚麼訴江和弟媳煉法輪功後的身心健康的變化和為人。法官聽了之後,和氣的說:「你弟媳煉法輪功和訴江的過程,你已經說了。她的為人,你也講過了。你要講的話我已經知道了。」

四、堅定正念

一個月後,我們接到了法院非法庭審我弟媳的日期的通知。不巧的是,日期與律師為外省同修辯護的庭審日期相撞。律師與我市法官溝通能否改日開庭,法官認為已經改過一次日期了,不能再改了。律師又與外省法官商議改日期一事,那位法官認為是他們先定的日期,應該後者改日期才對。我想不管法官是甚麼態度,律師是不會缺庭的,一切都是師父安排的。我一直守著這一念。

一天上午學完法,我坐下來靜靜的找自己:為甚麼在律師與非法開庭的日期上總是出現衝突?在請律師的基點上有沒有誤區?有沒有對律師的依賴?我求師尊點醒弟子。

後來我想明白了:請律師是正當的法律程序,完善我們在對有關部門講清真相不能到位的缺欠。另外,對我弟媳的迫害案,是這個法院的第四宗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所謂開庭案例,也是第一宗律師到該法院做無罪辯護的案例。所以我在申請做弟媳的家屬辯護人未果的情況下,又花錢請了第二位北京律師為弟媳出庭,為的是充份發揮律師的作用,喚醒此地區的司法人員的本性、良知,幫助世人走出惡黨謊言,選擇美好的未來。我覺得請律師的基點沒有錯,邪惡就沒有理由鑽空子破壞。

我開始靜下來發正念,求師父加持弟子:所有邪惡生命因素,都不配干擾律師到庭,誰做誰是罪,立即打入無生之門!大法法力無邊!大法無所不能!

第二天上午,我正在抄寫給公檢法人員的勸善信時,接到律師的電話:能按時出庭了。我知道是師父的安排。放下電話後,我不時的說:謝謝師父!謝謝師父!

當我見到律師時,律師說:「神了!我跟那邊說改日開庭,他們找理由不同意,卻突然打電話問我:哪天開庭?哪有法院問律師哪天開庭的!就這樣我把開庭日期推後兩天。」

五、用純淨、慈悲的心寫勸善信

有一段時間,我腦海中總是出現對於我見過的、參與我弟媳被迫害案的公檢法人員的勸善話語。我明白是應該給他們寫勸善信。因為在公檢法部門到處是攝像頭,給他們講真相,他們會馬上制止,或大喊邪惡的話。因為面對攝像頭他們不敢聽真相。寫信是一個很適合救度他們的方式。我就用我的真名實姓,用快遞的方式郵寄勸善信。

我首先將勸善信在電腦上打字成文,然後抄寫。我覺得手寫勸善信能拉近與世人的距離,有親切感,同時也是表示大法弟子的一片誠心,每個字都帶有正的能量。

第一封勸善信是寫給國保大隊長的。記的與國保大隊長初次見面那天,是我和律師還有另外一名同修的常人家屬到國保大隊,律師送給國保大隊長一些材料,如:《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社會主義國家信仰失敗的教訓》和國內外著名人士對法輪功的高度正面評價的材料等。國保大隊長似乎很震驚,每接收一份材料,就看一次律師的「律師證」,收一份,看一次。

當我們跟他講真相時,他重複江澤民的邪教之說的謊言,我們告訴他法輪功是正法,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又告訴他:控告江澤民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江澤民為甚麼不能被控告?

可是國保大隊長大發魔性,揮舞著手說:「出去!出去!你們都給我出去!」我們出去,走了三、四步,我想還得跟他講講,於是轉身回去他的辦公室,看他那個樣子,我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他也看著我,低聲說:「你也跟他倆一起回去吧。」我就又出來了。

回去後,我的印象中一直覺得這個國保大隊長邪惡,不可救要。後來想到國保隊長的叫喊聲,覺得他被邪惡操縱的喊聲中,也有我們沒有給他講清真相、救度他的絕望。此刻在給他寫信時,我也覺得我對他的慈悲和善念與呼喚,在解體他身後的邪惡因素,幫他走出了絕望的境地。

抄寫勸善信之前,我一直發正念求師父加持弟子、加持每個字。每個字都帶著大法弟子的善念、慈悲的能量。而且在寫信中我還常常背師父在《轉法輪》中的法:「你摸過的東西都會留下能量,都是閃閃發光的。」

寫每個字都是心的檢驗,也是修去魔性、增強佛性的過程。只要一走神,字就寫錯,有的時候明明白白的就把字寫錯了,有時一張紙剛寫第一個字,字就寫錯了;再換一張紙,剛寫幾個字又寫錯了,再換一張紙。有時一著急字又寫草了,還得從新寫。有時寫完一頁,檢查時發現字跡、行距很不如意,再從新寫。有時坐下來發一會兒正念,再接著寫。就這樣第一封勸善信完成了。帶著大法弟子的慈悲和呼喚給國保大隊長郵寄出去了。

抄寫第二封勸善信時,錯字、草字就少了;當抄寫第三封、第四封勸善信時,我常常發現字是亮的,還有透明的。我知道師父在鼓勵弟子,我在心中深深的感謝師父!

分別給法官、庭長等郵寄了勸善信。

弟媳被非法開庭那天,法官坐在了陪審席上,沒有說一句話。庭長在開庭前一直在接待安排我們家屬,態度很和氣,還說現在中央領導對法輪功沒有甚麼說法,不反對人民信仰,沒啥大事。

弟媳的鄰居和親友聽說案子開庭,也來到法庭,我很為她們的正義所感動。由於法庭有名額限制,我和弟弟都沒有進入法庭,把名額和機會留給了鄰居和親友,讓他們聽兩位北京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明真相。

開庭後我在門外發正念,常常聽到法庭上有女人的高聲,也能聽到律師的高聲辯護的聲音。聽起來氣氛很緊張。我一直在發正念,可我不知道為甚麼一直都有女人的高聲。法官、庭長都是男的呀。檢察官我見過,是一位年輕的女性,而她只是訴訟,也不能主審法庭,也沒有必要如此的叫喊哪。這個女人是誰呢?後來律師告訴我:叫喊的女人是審判長。我自責:由於對法院系統很不了解,忽略了審判長,沒有給她寫勸善信。

在法庭門外的顯示板上,我找到了她的名字和電話。這樣我又給審判長郵寄了勸善信。

後來律師告訴我:我弟媳被非法判一年刑期,還有一個多月就能從看守所回家了。從所謂判決書上的日期看,是我給女審判長郵寄勸善信後的第九天判的。用純淨、慈悲的心寫勸善信,是有威力的。

以上是這一年中的修煉體悟,有不正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明慧網第十三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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