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上午,馮有福(男,退休幹部)被派出所警察綁架,馮在一個親戚家辦事,被鄉幹部欺騙,說要他辦理一個甚麼手續,需要他簽字。馮有福被騙回到自己家,結果二十多個鄉鎮幹部和派出所人員一擁而入,翻箱倒櫃進行抄家,非法抄走了很多東西,並把馮有福綁架走。
他們這次非法抄家,搶走了馮有福夫妻二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工資冊等,意欲斷絕馮有福家人的生活,家中值錢的東西,甚至連門簾也都被搶走,衣櫃都被掀翻,東西扔的狼藉遍地。難怪老百姓說:當年土匪下山也沒這麼過。
二零一六年三月底至四月初,林州市多個鎮的警察綁架了當地王鎖英、馮有福、郭瑞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五月二十四日,楊藝國又帶人把馮有福的妻子李如金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兩天。
七月十三日上午九點,李如金正在家裏做家務,家門開著,突然闖進來七個穿便裝的人,他們沒有出示工作證件,進門就說是警察,要李如金跟他們到公安局走一趟,並不由分說的將李如金拉到門外。李如金用力掙脫,退回房內,坐在沙發上,緊緊抱著裝有法輪大法書籍的包。幾個人按著李如金,擰著胳膊,連打帶奪包,使李如金喘不過氣來,就這樣僵持著。
當時有個親戚正在李如金家,瞅了個空子跑出去,通知了李如金的兒子和女婿。兒子和女婿趕回家,質問這幫人是誰?要他們拿出工作證件。他們說是國保大隊的,沒帶工作證。李如金的兒子和女婿質問他們辦理的甚麼案件?要求他們拿出所辦案件的法律依據和李如金所犯的證據材料。他們說李如金控告江澤民是誣告,他們辦案只是依據上級的口頭命令。
李如金的女婿大聲斥責道:「我上網查過,警察辦案必須先出示工作證,然後出示法律條文依據和犯罪證據,你們甚麼都沒有,你們的依據就是上級口頭命令,你們這是執法犯法,罪加一等。這是我的家,你們沒穿警服,沒有出示工作證,沒有法律條文依據,沒有犯罪證據,就這樣闖入我家,強搶我家東西,我完全可以告你們入室搶劫,我要打死你這叫正當防衛!懂不懂?」幾個警察啞口無言,灰溜溜地走了。
為首作惡的警察是林州市國保大隊副隊長楊藝國,其人十七年來積極參與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
林州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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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順琦(610主任),13700725666
駱海青,13700720001
曹秋增,13949503616
魏松明,13700718316
萬春林,15515069966
李彬,13598121558
徐保慶,13937265076
呂建富,13598121275
馮曉平,13937285021
陳曉豔,13939982219
林州610辦公室
付慧雲,13837250456,
李俊華,13937225278
龍德海,1383727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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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副隊長,13837276307
楊藝國,副隊長,1570372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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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國紅,中隊長,1350372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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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鋼峰,民警,13939991497
楊立強,民警,13503463370
張雁冰,民警,13598121866
常章林,1356902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