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廣東河源市法輪功學員、原源城區組織部幹事吳紅衛,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被源城區公安國保警察綁架,在被非法拘禁一百多天後,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遭非法庭審。
吳紅衛的妻子李青梅委託中國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出庭為吳紅衛做了無罪辯護。張讚寧教授指出:「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六一零辦公室』是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組織,應該依法撤銷。」法庭立即爆發鼓掌聲。
庭審後,吳紅衛獲釋回家。
案例二:家住阜新市西鐵南驛小區的王傑老人,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在家中被西鐵派出所曹旭等警察綁架、抄家,家中四萬多元現金也一併被掠走。家人到派出所追問為何帶走王傑時,警察當時說因為控告所謂的「國家領導人」,第二天又改口否認是訴江的事。之後,西鐵派出所捏造所謂證據,構陷王傑。海州區檢察院、海州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
主審法官崔毅有意避開訴江一事,問王傑老人關於電子文檔是否屬實時,王傑平靜地說:「我是控告江澤民了,因為他迫害我們,控告他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主審官趕緊低下頭。後來,律師要求法院公示檢方所提供的物證與人證,法官以案件特殊為藉口,宣布休庭,草草收場。
退場時,旁聽者們議論紛紛,有人對法警說:「這不是你們在犯法嗎?」法警無言。
案例三:一位法輪功學員敘述:他是某市一社區書記,在江澤民集團發動的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中,他充當了馬前卒。是他,在酷熱的夏季親自綁架我到城關鎮辦的洗腦班進行迫害;是他,半夜帶領公安以查戶口為名收繳我的身份證、搜查、抄家等,使家人惶恐不安。是他,半夜三更敲門,使我從夢中驚醒,監視我是否在家,是否去了北京上訪……
數年後,在無休無止的接觸與碰撞中,他終於知道了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在關鍵時刻,他出手援助法輪功學員,不法人員多次想找我麻煩都被他擋了回去。
書記每次見到我,我總是向他講真相,他也樂於接受。在他後來任職的三年中一直都維護我,還誠懇的告訴我說:「有我在,不要怕,他們上邊有啥行動,要抓人必須通過我們基層,你又沒做啥事。」
案例四: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四點鐘,湖北省某縣一公安局副局長和國保大隊大隊長兩人駕車到一居民小區內找到一位法輪功學員。這位學員在前些日子實名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倆警察見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沒提訴江這件事,進門就問:「你還有資料嗎?給我們看看。」學員說現在手裏沒有資料。他倆又問:「你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就能把身體念好了?」法輪功學員告訴他倆,修煉法輪功要讀大法書和煉五套功法,更主要的是要按照「真、善、忍」這個標準修心性,做好人。
警察問:「動作咋煉的?你煉一煉叫我們看看。」學員就煉了一至四套動功給他們看,邊煉動作邊念動功的口訣。四套動功煉完了,警察說:「還有靜功呢?」這位法輪功學員就又教他們煉打坐的動作。
一警察說:「我的腿怎麼盤不上來呢?」法輪功學員以自己的切身經歷告訴他們,為甚麼有人盤腿容易,有人就困難。盤腿就會腿疼,腿疼就是在消業,並說:「人,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做壞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千萬別做迫害法輪功學員、迫害大法的事,千萬要做個好人。這對自己、對自己的家人和子孫後代都有好處。」警察說:「我們要煉法輪功。」法輪功學員說:「法輪功誰都可以煉,但千萬記住要做個好人,千萬別做壞事。」警察邊點頭邊走出門。
臨上車前,法輪功學員在樓上對著兩個警察大聲喊:「要記住,千萬做個好人,千萬不能做壞事。」警察大聲回答:「好,記住了!」
案例五:遼寧女子監獄大多數獄警一開始都是用一種絕對的歧視和抵觸來對待法輪功學員,可是現在她們的歧視變成了敬佩,她們的抵觸化為了同情。通過幾位獄警的話,看出他們的變化。
獄警甲:「現在誰不知道,你們是被冤枉的,可是一黨專制沒辦法」。
獄警乙:「我們天天相處,知道你們都挺好的,素質也高,根本不是犯人。我們也不把你們當犯人看。」
獄警丙:「一定要堅持住,將來肯定給你們個說法。」
獄警丁:「國外都讓煉,就大陸不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咋回事。」
在明慧網上反映這些民心變化的事例幾乎天天都有,最可喜的是曾經參與迫害的警察及那些公檢法人員,他們態度的變化,說明他們真的從內心明白了真相,不再被中共的謊言所矇蔽欺騙,真正的選擇了自己的未來。這是法輪功學員冒著自己都在被迫害的情況下,還苦口婆心的勸善所要達到的目的,看到他們的變化,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會感到欣慰的。
在法輪功學員長達十幾年的講真相中,被從中共謊言中喚醒的世人越來越多,明白真相後拋棄中共選擇自救的世人也越來越多了,逾兩億二千萬三退的民眾就是一個不爭的例證。更讓中共惶惶不可終日的是逾二十萬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訴江大潮和國際社會逾百萬舉報大潮,表明中共的迫害已經走向了窮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