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用大法的標準來衡量,這些常人的東西是不對的,甚至完全是錯的,但既然常人習慣這樣用,我們為了他們,就儘量的符合他們的口味吧,寫給常人的東西,儘量按照常人習慣用。就如同簡體字,是邪黨炮製出來破壞傳統文化的,但我們現在針對大陸人的真相材料只能用簡體字。又比如我們講真相中,也不能講的太高,常人不一定理解,得考慮常人的接受能力。
下面是一些字的常人用法,常人中「的」、「地」、「得」的用法區別,供參考。
「的、地、得」是現代漢語中高頻度使用的三個結構助詞,都起著連接作用;它們在普通話中都讀輕聲「de」,沒有語音上的區別。
「的」、「地」、「得」的用法區別本是中小學語文教學中最基本的問題,但在使用中也最容易發生混淆,再加上一段時間裏,中學課本中曾將這三個詞的用法統一為「的」,因此造成了很多人對它們的用法比較隨意的現象。
50年代以來,一些搞現代漢語的人認為「的」兼職過多(更早以前還有用「底」的),負擔過重,而力主「的、地、得」嚴格分工(其實這種觀點沒甚麼道理和價值)。從書面語中的使用情況看,「的」與「地」、「得」的分工日趨明確,特別是在邏輯性很強的論述性、說明性語言中,如法律條款、學術論著、外文譯著、教科書等,更是將「的」與「地」、「得」分用。通常,在定語後面寫作「的」,在狀語後面寫作「地」,在補語前寫作「得」。
當然現代白話文這種語法和規範並不是傳統文化,反而會限制語言的內涵和深度,但是受過一點教育的人可能對此很執著,甚至會把一些約定的東西當成真知灼見,那我們也只好將就他們的執著。
一、「的、地、得」的用法
的──定語的標記,一般用在主語和賓語的前面。「的」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修飾、限制「的」後面的事物,說明「的」後面的事物怎麼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形容詞、名詞(代詞)+的+名詞。如:頤和園(名詞)的湖光山色(主語)美不勝收;今天是一個晴朗的天(形容詞,賓語)。
地──狀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動詞、形容詞)前面。「地」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形容「地」後面的動作,說明「地」後面的動作怎麼樣。結構方式一般為:形容詞(副詞)+地+動詞(形容詞)。如:湖光山色若隱若現(形容詞)地出現(動詞,謂語)在濛濛細雨之中;天漸漸(時間副詞)地冷(形容詞,謂語)起來。
得──補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後面。「得」後面的詞語一般用來補充說明「得」前面的動作怎麼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動詞(形容詞)+得+副詞。如:湖光山色美(動詞,謂語)得出奇(補語);水蘭得像天、平得如鏡。
二、「的、地、得」用法的常見問題
一般而言,在特約記者和通訊員來稿中常見的「的、地、得」用法問題,主要表現在該用「地」、「得」的地方全部用了「的」。如: 這兩年,該公司的職工不斷的(地)轉變觀念。 「地」是狀語的標記,用在謂語的前面。此例中主語是「職工」,謂語是「轉變」。當然,如前所述,在一段時間裏,中學課本中曾將這三個詞的用法統一為「的」,其實這樣有其簡約的好處,也不會造成歧義,但畢竟很多人讀書時受的教育是區分「的、地、得」,我們還是將就他們的習慣和觀念吧。
再如,各項安全工作做得很到位,安全防範措施都落實的(得)很好。補語一般回答「怎麼樣」的問題,前面一句回答「做」得怎麼樣,用了「得」,很對;可接下來回答「落實」得怎麼樣問題時,作者卻用了「的」,常人習慣的用法是「得」。
「的」還有其它的用法,比如──這個東西是誰的?我的。這裏「的」是代詞,不是我們這裏要討論的對像,就不再贅言了。常人的標準是名詞及名詞性的詞前用「的」,動詞和形容詞前用「地」,動詞和形容詞後的補語前用「得」,但是現在「的」與「地」的用法區別不那麼刻意強調了,所以在使用上也隨意一些,這是使用的問題,但常人的那個語法標準在一些人的觀念中還存在,我們還是照顧他們一些吧。
現代漢語的語法標準是現代人規定的,沒有甚麼深刻的道理和內涵。古人在這方面不是很拘泥的,比如康熙皇帝的文章偶爾會用通假字,現代人可能會說康熙寫錯別字了,可是康熙皇帝的學問有幾個人能比得上呢?其實摳字眼、吹毛求疵的人往往是一知半解卻自以為是的人,真正有學問的人並不這樣。但是作為大法弟子,我們要慈悲對待所有的人,既然現代人迷信語法標準,我們就儘量符合它,儘量為常人明白真相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