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的正義律師通過在法庭上的正義辯護,確實對大法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有一些大法弟子的家屬把希望寄託在律師身上,覺得花了兩萬塊錢,就想把被綁架的大法弟子接回家,把希望寄託在參與營救的大法弟子身上,特別是經常和律師接觸的大法弟子,認為他們有能力把他們被迫害的家人接回,有的直接就問大法弟子能不能把人接回家。
在此情況下,有的參與營救的大法弟子,給常人打保證說:能,沒問題。可是,過一段時間,從拘留、判刑、一審、二審之後,家人沒有回來。被迫害同修家屬失望很大,大有失望之感,再給其講真相就不聽,有的家屬用錢想贖回家人,造成他們抵觸參與營救的大法弟子。常人家屬和親朋好友責問參與營救的大法弟子:我們花了很多錢想贖回家人,為甚麼還判刑了?你們不是說沒事嗎?參與營救的大法弟子就把話頭一調:那是律師說的。
我們從師父講法中知道:到任何時候都要正念正行,不簽字,不畫押。可是有的地區被綁架的學員說:他甚麼也沒寫,也沒簽字,邪惡隨時隨地都要抓他,他隨時隨地都有危險,告訴周圍的同修注意安全,一定遠離他;無論是被綁架的同修或遭到迫害,都不許揭露迫害,如果揭露了,邪惡就來抄家、就來迫害;你揭露迫害邪惡隨時隨地就來抓你。還說這是律師告訴的。
這種錯誤認識造成一些被迫害的人到現在都不揭露邪惡,還影響了其他一些人,也符合了人心怕心。師父說:「你正念足了,誰要敢做甚麼,那咱們在理上,師父甚麼都能解決。你自己做不正了,那師父怎麼辦哪?你說你自己做的不對,師父把它們清除掉,這能行嗎?你沒做好,有魔難就銷毀掉,那我們還救誰呀?不行的。」[1]
師父說:「前一段時間因為有一些大法弟子還沒有走出來,需要等待,儘量叫他們走出來。這個時間也越來越少了。」[1]可是有的同修對從黑窩走回來的同修卻說:我瞅都不願瞅他。很多人都覺得他們不讓揭露邪惡是在阻礙正法,可是都敢怒不敢言,都怕「得罪人」,誰也不敢說,誰也不敢深究,去交流就說這是爭鬥;只要你提出問題來,就說你是爭鬥。
當然被迫害的同修,沒做好、不注意安全是一方面,但是你不簽字畫押就一定被迫害嗎?就不修了、不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事了嗎?
有些人造成其他大法弟子不能與律師接觸,只有他們去接觸。不管被綁架的大法弟子甚麼狀態,都要求家屬去請律師,造成了大量資金浪費,還督促捐錢,造成被迫害同修出來的沒出來的,都不讓揭露邪惡,這是默默的承認迫害。請辯護律師是為了依賴律師,而不是把律師當成也要救度的生命,目地也是救那些公檢法司的人,使他們放棄參與迫害大法弟子。不能忘記:律師、法官、警察都是需要我們大法弟子用心講真相才能得救的。
在邪惡迫害最嚴重的時候,很多大法弟子走出來證實法,邪惡為了讓同修放棄信仰而剝奪了同修的工作,同修們失去家庭、失去房產、居無定所、流離失所比比皆是。而有的學員,在邪惡迫害的嚴重時,面對邪惡的壓力,卻不站出來證實法,跑到××教裏去了,不信大法了,而街道又給安排了在街道工作,給了一套低保樓,每月只收五十多元房費,現在卻出來說:是師父給的。在學員中到處張揚,見誰就說是師父給的。這樣說實在不妥。大家應該都知道,街道一直都在配合當地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現在還有在黑窩邪悟後被政府利用上電視寫東西等迷惑大法弟子後,政府給安排在街道工作,每月高工薪,整天網購,過常人日子,邪惡就利用你的人心把修煉者拖回到常人中直至毀在這裏。那這又是誰給的?
現在,就是那些沒被迫害過的同修互相串聯,排斥、孤立那些往前走的同修,誰揭露迫害、誰就受阻,使當地長期不能形成整體。還有搞崇拜,他能請律師、看他做的怎麼怎麼好。再這樣延續下去,師父正法已近尾聲,怎麼辦?我們只有到網上交流。
還有訴江的事情,已經出現了訴江被綁架的事情,被綁架二十四小時,不讓揭露邪惡。怕給當地同修造成恐懼感,認為這樣做是最安全的。已經影響到目前本地大法弟子控告江澤民,很多同修都沒寫控江狀。
以上只是個人在目前的狀態中看到的,不一定全對,寫出來供大家參考。目地是希望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都能學好法,真正把自己擺到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位置上考慮問題,在相互配合中真正做好該做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十年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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