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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刑、勞教、勒索 遷安市邱萍女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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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現年58歲的邱萍女士於2015年6月17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遭受嚴重迫害,被非法判刑、勞教、勒索。邱萍女士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其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河北遷安市邱萍女士陳述的事實:

走入修煉 見證大法神奇

一九九五年九月份,家鄉的一個修煉法輪功的大姐來到了我家。她每天早晚堅持煉功。一個鄰居來我家串門,看到她煉功時發出的是光,而且還有罩罩著她的全身,有一個非常祥和的場。鄰居等她煉完功後就問她:你煉的甚麼功?她說:我煉的是法輪功,共五套功法,簡單易學。她就煉給我們看。就這樣我和鄰居決定煉法輪功。我煉功才三天,心臟病就好了,乳房腫塊沒了。煉功四個月後,一千七百度的眼鏡摘掉了。

一九九六年四月初二這一天早晨,丈夫不在家,孩子沒起床,我著急去收貨,就獨自吃完早飯,不到十分鐘,當我去收貨的時候,就感覺眼睛看東西是重影,付款都不會了,趕緊回屋裏,開始嘔吐,完全是食物中毒的症狀,丈夫回來後,扶我坐到炕上,我就大聲的喊師父救我,連喊兩聲,第三聲還沒喊出就失去知覺,等我醒來後,就發現不同顏色的大法輪在我眼前不停的旋轉,還能聽到法輪旋轉的聲音,這時我想上廁所,去廁所後,看到兩隻腳下踩著法輪,一個是桔黃色的,一個天藍色的,我看到這麼美妙的法輪在這麼髒的地方,我就歉疚的對師父說:師父快讓法輪撤走吧,別在這麼髒的地方。我知道師父一直在保護著我,法輪就撤走了。我在廁所就連拉帶吐嘔,吐完後我就好了。

一九九七年正月初七這天晚上,兩歲多的女兒被一鍋剛做熟的粥燙傷,孩子的滿臉都是大泡,嘴裏也有泡。我求師父救救孩子,結果,孩子一夜沒哭沒叫。第二天早晨,我一看,神奇真的在我女兒身上出現了,小嫩臉恢復了原樣,沒有一點傷疤。

被警察銬在自行車上拖

因為我及我的家人是在大法中的受益者,也是大法的神奇與展現的見證者。然而,這麼好的功法,中共從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後,對大法與法輪功學員就開始迫害了。先是不讓我們在一起學法煉功,更不讓我們掛洪揚大法的橫幅。那時城關分局局長張滿、指導員沈中全、高軍、趙玉來、江新等人經常到我家進行騷擾。

一次週末,我們都到大禮堂洪法、煉功,上千人到禮堂西側空地靜靜的站著,就等著煉功,可是張滿等人就是不讓。沈中全對我大喊大叫,用手銬把我銬到他的自行車上,一直把我拖到公安分局。一路上我不停的和他講大法的美好,講述著大法的真相。他說:這是上級不讓的,你們就別煉了。

從那以後,公安局的人就三天兩頭的到我家騷擾,要不就銬我。我說:人犯了法才可以銬。他們就說,上級不讓煉,你非要煉就是犯法。我就說:你們不讓煉,那我們就到北京說理去。就這樣,公安局到我家騷擾簡直就像吃家常便飯一樣,當時的飯店、小賣部被迫關停。

這些迫害給我的家屬造成的精神壓力太大了,我丈夫說:我活得每天都提心吊膽的,再這樣下去,我哪天承受不住,會被他們逼死的。那時,女兒才四歲,每次看到警察來我家,就嚇得尿褲子。

去北京證實法,被銬在鐵籠裏九天

到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這一天,我們一行十多人,一路上突破四、五道關卡,順利的到達北京。到達北京後,我們在長安街上走,準備去信訪辦。警察把我們堵到長安街口不讓過去,警察圍攻我們。我還看到一個女外國記者拿著照相機在拍照,警察們一起上去搶外國女記者的照相機,並給狠狠地摔在地上,而且連踩帶跺,給跺的很碎。還把女記者給推倒,這時圍觀的人多了,我們就看不到了。

我和其他人被強硬地推到一輛大客車上,拉到國際乒乓球體育場暴曬。後來又給我們轉到朝陽區大體育場,當時的氣溫在38℃、39℃左右,加上體育場水泥地面和四週的玻璃反射光的熱量,整個體育場更熱了。我們被在露天暴曬著。而看守我們大兵,卻十分鐘換一次崗,他們還有中暑暈倒的。

到了第三天晚上,我們被拉到了廊坊一中操場。當時調去了不少武警和大兵,把四個角架起了機關槍,槍膛上了子彈。

七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這兩天,廣播裏誣蔑法輪功,他們開始打法輪功學員,抓人。我記得最清的一個男學員一家三口,兒子當時也就五六歲吧,男學員戴著眼鏡,很文雅,看著也很有素質。當時就給他打倒,而且用皮鞋踩到他的臉上,十幾個警察連踢帶打,把男學員打的血肉模糊,眼鏡被踩碎,他的兒子大哭,我們都喊:不允許打人,我們是學「真善忍」做好人的,為甚麼打人?他們竟說:打的就是「真善忍」。

下半夜,我們被遷安城關公安分局的張滿等人劫回遷安。為了讓我說出去北京的車牌號,把我關到刑警隊死囚犯的籠子裏迫害了九天才放了我,動不得,睡不下,天氣又熱,滿身的汗臭味,還戴著腳鐐手銬。

記得是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左右我在一小區遭綁架。九月二十三日,我及其他學員都被拉到當時招待所大禮堂門前召開公捕大會,給我們銬上手銬,我們站到禮堂的台階上,對我進行非法宣判行政拘留十五天。他們讓我們低頭認罪,我們何罪之有?難道修煉「真善忍」有罪?那麼,那些殺人放火偷搶的就沒罪了嗎?會後,用大卡車拉著我們示眾遊街。遷安市廣播電視局做了全程錄像,並在遷安市電視台播放十多天,給我的名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當時我還記得在原黃台山民兵訓練基地,一個叫沈傑的「610」頭子找我們談話,他滿嘴髒話,說的都是歪理。沈傑說:你們不是修「真善忍」嗎?那我就找流氓強暴你們,看你們還忍不?我四歲的女兒去看我時,沈傑看到了,就讓浦永來等人把孩子搶走,並說:這兒還開托兒所了。女兒拽著我的衣服不撒開,他們硬把我女兒的小手掰開,當時女兒那撕心裂肺的哭聲,連浦永來也落了淚。後來聽說女兒回去發燒好幾天。

到期後,又先後三次延長行政拘留時間,到第四次,將我轉成刑事拘留。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家屬被勒索了三千八百元,每天還要交二十元的飯費後才回家。

在此次去北京後,我的家被城關派出所所長張滿帶領其他的警察非法抄家。有我師父的法像、五箱大法書、宣傳法輪功的掛圖、橫幅、錄音機、錄像機、煉功用的坐墊,以及其它個人生活用品,等等被洗劫一空。

從此,我家就不得安寧,警察經常到我家騷擾。有一次,看到我們家裏有一張法輪功的傳單,丈夫說是他撿的,張滿舉手就打他很多拳頭,還推搡他,還想把他帶走。到二零一零年左右,我們大隊的人一直都在監視我及我家。

九天九夜的非人折磨

二零零一年的九月二十一日,國保大隊隊長彭明輝帶了七輛車的警察,把我家圍住,彭明輝、浦永來、哈福龍等人把我綁架,拿手銬反銬上我雙手。我被綁架到公安局,反銬吊在不知是甚麼地方,吊起後,他們像打沙袋那樣,咚咚地打我。我被打迷糊過去不知多久,當我醒過來後,他們讓我說潘營、黃台山、龍山等地方都是誰散發的傳單,我說:不知道。三天後放下我,手全是黑色的,我滿臉血跡,頭髮上都是血,都連成一片,血跡模糊。我又被綁架到城關公安分局,他們繼續不分黑夜白天的折磨我。他們把我綁到死人床上,非法審訊,我昏迷過去,等我醒來,滿嘴都是救心丸等藥物,我已經九天九夜沒吃沒喝了。

我村村主任夥同公安局趙某欺騙我丈夫,說花點錢讓我回家。我丈夫相信村主任的話,不惜重金花在他們身上,近兩、三萬元。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招待所大禮堂門前,遷安市再次召開公捕大會,當時我們五人被五花大綁,有的繩子都被勒到肉裏去,我們五人被非法逮捕。數九寒天,讓我跪下,我不跪,耿繼洋用力把我踹倒,腿上被踢出血泡。同時,還有其他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也讓站在台子上。之後,把我們再次遊行示眾,在遷安市的主要街道遊行。

最後,我被非法判刑四年。我不服判決,上訴唐山市中級法院,先後請了三個律師,花掉律師費兩萬五千元。結果,二審沒讓律師出庭,在遷安市看守所草草開庭了事,維持原判。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我被劫持到保定太行監獄。在監獄裏,被四個犯人包夾迫害,吃飯、去廁所等慢了一點都不行,就連打帶罵,連推帶搡,吃飯慢了,她們就拽過碗給扔了,整天給洗腦。每天還要去車間幹活十三個小時或更多時間,還得受包夾人員的打罵。因此,我的精神受到極大的折磨和摧殘,得了腦血栓,不會動了,七天下不了床。監獄給我丈夫打電話,我丈夫到監獄花掉了幾千元的藥費。

被非法判刑後,我們不服,先後請了三個律師,花的律師費兩萬五千元,每次來監獄看望我,還得花掉幾千元。一次,丈夫帶女兒來看我,女兒的頭上長了很多蝨子,蝨子都從女兒的頭上往下掉。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出獄回家。

兩次被勞教,被勒索六萬元

二零零六年,我被浦永來等警察綁架到唐山開平勞教所。因勞教所不收,他們又把我劫持到洗腦班,我就是不去,浦永來、盛茂斌和四個小伙子,連踢帶打,將我的左側肋骨踢斷,身上多處都是黑青的。第二天,他們又把我拉到勞教所,勞教所還是不收,浦永來通過關係硬把我關進勞教所。幾天後,我回到家,才聽說丈夫又被警察勒索了四萬元錢。

二零零八年春季一天,警察浦永來、江通華又闖到我家非法抄家,並到我打工的地方,又把我綁架到唐山開平勞教所,到了勞教所,一檢查,血壓高二百二,低壓一百三。浦永來說呆一會再量吧。等到下午六點再量,還那麼高,勞教所不收,我被浦永來他們拉回,又關入遷安市洗腦班迫害了十三天,才讓我回家。到家後才知道丈夫又被勒索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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