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蓬萊市179位法輪功學員控告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目前山東蓬萊市已有一百七十九餘名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寄送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在任國家主席時,利用手中權力,親自發起、計劃並實施的對遵循「真善忍」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而且,即使其不在任,仍操控餘黨持續迫害至今,長達十六年之久。

山東蓬萊市法輪功學員在這場毫無人性的迫害中遭到當地六一零辦公室人員、派出所警察、國保人員的抄家、抓捕、拘留、毒打、勞教和判刑,公民信仰自由、公民言論自由權、公民人身自由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公民的住宅和財產安全等憲法所賦予的權利均遭到侵犯,以下是部份學員控告書中的部份迫害事實和學員學法修煉後受益的事實。

六十二歲的蔡玉聰女士,共計被非法勞教二次,每次三年,共六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三次,每次一個月,共三個月;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七次,第一次是十五天,第二次是十三天,第三次是一個月,第四次每晚被勒索八十元的住宿費,第五次十五天,第六次十五天,第七次也是十五天,共一百零四天;被非法抄家五次。

她在控告書中寫道:二零零五年冬月(陰曆十一月),婆婆和丈夫聽說我又被非法勞教三年,丈夫開著手扶拖拉機,拉上婆婆到拘留所來看我,帶來一些衣服。婆婆一見到我,就雙腿跪下,老淚縱橫,哭著說:你走了這麼長時間,以後誰做飯給我吃呀?我明白老人的意思。婆婆八十多歲了,還高血壓,生怕哪一天去世了,再也見不到我了。我雙手扶起老人,安慰她說:媽,這三年兩年的一晃就過去了,等我回來做飯給你吃。就這樣,婆婆和丈夫淒淒慘慘地離開了拘留所。

到了淄博勞教所,我被分到二大隊六班。大隊長趙文輝,副大隊長孫振洪,她們協同隊長石偉、宋麗娟等逼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看誣陷大法的書。用那些轉化的人和吸毒犯包夾我,使用車輪戰。我不轉化,就不讓我睡覺,不讓我上廁所,白天晚上都站著,一站就是三天三夜。腿腫得像水罐子,腿上、腳上的皮一塊一塊地往下掉。許多大法弟子跟我受同樣的罪。不「轉化」不讓取錢,不讓買東西,不許別人借錢、借東西,不許洗澡、洗衣服,不准接見親人。她們還執行株連九族的辦法,你是哪個班的,就利用哪個班的人輪流陪你,不讓她們睡覺,讓她們恨你,從而誤解大法、師父。

六十歲的叢淑華女士,是大辛店中學的一位退休教師,修煉前因辦黑板報,造成摔傷(工傷),留下嚴重的「顱底骨折後遺症」,那時,才二十九歲的叢淑華因此視覺、嗅覺、聽覺造成嚴重損傷,常年的頭疼不能睡覺,年紀輕輕的五臟六腑都有毛病。自從學煉法輪功,都不知道睡覺的滋味的她能睡覺了,身上也有勁了,不知不覺中身上各種病也都不治而癒了,世界觀也發生了徹底的改變,知道自己如何做好人。真正體驗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同時,按「真、善、忍」標準修心性提高層次,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別人著想。

在迫害開始後,叢淑華女士深受其害,她在控告書中寫道:我曾被行政拘留三次,被綁架、抄家八次,劫持到山東淄博王村勞教所洗腦一次。十六年來,給我及我的家人帶來極大的打擊,受到很大傷害。我的孩子從煙台技校畢業後,就業難,因為我們一家三口各自的戶口頁上都打有法輪功監控戶標誌,孩子至今待業在家。

七十二歲的賈玉和是一九九九年三月份修煉法輪功的,他在控告書中寫道:學煉後,我的世界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法輪功叫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對兒女、對父母、對別人都好。修煉前,我多種疾病纏身,如:嚴重失眠、失去記憶、消化不良、身體左部麻木、渾身疼痛等,整天躺在炕上不敢動彈,晝夜不能入睡。人家說度日如年,我真是度日如年啊。得法後,我不知不覺全身的病沒有了,無病一身輕,到現在我十幾年沒吃一粒藥,身體健康。我還知道了做人的道理,處事做人都要做到「真、善、忍」,遇到矛盾向內找,事事都找自己,做事處處為別人好。用法輪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

賈玉和在控告書中寫道:在這十多年的殘酷迫害中,我五次被非法抓捕。一次次的綁架給我的親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我被以蓬萊公安局六一零警察聶希軍為首的警察非法抓到看守所一次、非法關押洗腦班二次、綁架到拘留所二次,我還被迫流離失所一年,被敲詐勒索一萬多元人民幣。我曾受到蓬萊市小門家鎮派出所周姓所長的毒打和六一零警察聶希軍的罰站、罰半蹲及毒打。

李宜芳女士在控告書中說:一九九八年七月,通過別人介紹我與老伴幸運的修煉法輪功,我倆相依為命,一起學習法輪功的著作《轉法輪》,一起煉功,嚴格按真善忍去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變得更善良了,做一個世上最好的人,隨心性的提高我的身體發生很大的變化,原來的病:大腦缺氧,心臟缺氧,嚴重的咽炎,頸椎病,腰疼,腿疼全身都是病,吃藥也不好使的病全好了,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下令非法抓捕法輪功修煉者,在二零零二年,我兩次被蓬萊北溝欒口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兩次被非法抓捕到蓬萊「法制培訓中心」馬格莊洗腦班強迫洗腦,兩次共關押四十五天,失去了人身自由。我老伴程思遠,是山東蓬萊北溝聶家村人,經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健康,江澤民集團發起迫害後,經不起一次一次的打擊,一次一次的騷擾,在精神緊張擔驚受怕後一病不起,與二零零四年不幸去世。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我老伴不會就這麼走了。我失去經濟來源,給我造成生活困難,家破人亡。

現年七十三歲的張興周老先生也因為堅持信仰屢遭迫害,他在控告書中寫道:在二零零一年,我為大法鳴不平、討公道,去北京上訪,在煙台被抓。在潮水派出所,我同老伴(同修)遭到被強制勞動的迫害達三個月之久。二零零二年,在潮水政府辦的洗腦班中被迫害一個多月。 二零零三年皇曆臘月二十五,眼看就要過年了,潮水政府、政法委、派出所,一大群人突然闖入我家中,翻箱倒櫃,搶走了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並把我與老伴綁架至蓬萊監獄。在監獄裏,犯人把我當成出氣筒,無緣無故的四、五個人一起上來,把我打的鼻青臉腫。

最嚴重的是不讓吃飯,當餓的時候,他們把一些剩飯強迫我吃,不吃就被強行灌食。在把腸胃撐壞時,也不讓上廁所,讓我屙在褲子裏,之後讓我把褲子脫掉,扔到垃圾堆裏,再叫我蹲在廁所裏給我洗澡。在寒風刺骨的冬天,四、五個人輪番的一點點往我身上澆水,一澆就是三、四個小時,直到他們累了。冬天裏,只准穿一條薄薄的單褲,在裏邊,我差點被迫害致死。從監獄出來後,我被劫持至蓬萊洗腦班迫害三個多月。另外,我曾四次遭蓬萊拘留所拘留迫害,每次都是十五天。

結語

雖然這麼多年對蓬萊地區法輪功學員直接迫害的是非法機構「六一零」公檢法系統的有關人員,但今天對他們暫不予起訴,因為他們也是受害者,他們在江澤民的欺騙誘惑下,為了家庭、為了工作,才對大法、對法輪功學員犯罪。希望他們能儘快醒悟,並改過贖罪,為自己和家庭的未來負責。

所有遭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今天只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我們堅信:所有法輪功學員今天所承受的迫害與鎮壓終將得到昭雪,元凶江澤民及其幫兇必將受到法律的審判,善惡到頭終有報,正義終將在人間彰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