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支持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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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起訴江澤民的訴狀文件準備好後,一直在猶豫是郵寄還是遞交,有的同修說郵寄,有的說遞交,各有各的理由。我向內找自己,為甚麼不能親自去?因為還有些顧慮,其實就是怕,有放不下的情。找到這執著後,我決定親自去遞交。下面把遞交過程簡單介紹一下:

六月三十日,我乘地鐵10號線到宋家莊,D口出,乘524路公交坐了兩站到雙廟東下車。向前走約一百米就來到「最高人民法院人民來訪接待室暨申訴立案大廳」。外牆上有辦公時間:每週一二四五,8:30~11:30,下午1:30~4:30.不斷的看到警車駛過,警察帶著上訪的人不知帶往何處。大門口站滿了警察,對面站了一排協警(要麼是保安)。

我去的早,在不遠處的餐館等著同修H,發正念清理高法空間場的一切邪惡因素、清理干擾訴江的一切邪惡因素。當看到警察、警車時,有些顧慮,當時就清除了。不久,同修H來了,我倆站在離高法大門不遠處觀察著。大門關著,開著只容一個人進出的小鐵門,有十來個警察攔著不許進入,警察看著上訪人員的文書。被拒的上訪人員不許進入,一句話就被擋在門外不許進,隔著門大聲訴說自己的冤情不肯離去,然後警察就驅散。我過去,警察問我是否有法院的判決書,我說沒有,只有勞教決定書。警察說不行,我說為甚麼不行,他說只有法院的判決書才能進。我也出示了勞教決定書,他說不行。我又問另一個警察,為甚麼只有法院的判決書才能進?他說他也不知道。

我和同修H離開這個偏僻骯髒的地方,到車站坐71路,在木樨園橋北下車,換乘2路在北京婦產醫院下車,去最高人民檢察院(北河沿大街147號)。被門口的便衣工作人員告知:地方搬了,剛搬了十天,上訪的要去這裏,手裏拿著一把紙條,給了我們一個,上面有地址(可能是騙人的)。

那裏辦公時間和高法時間相同,我們十二點多到那兒,下午1:30開門,人們蜂擁進去。裏面還有一道門,不同的是只有一個警察和兩、三個保安。前面有一個老年婦女說要告江澤民,但是沒有文書,警察說你去找中央紀律監察委員會。後面還有一個人拿出手寫的文書,也沒讓她進。到我時,我拿出訴狀,告訴他說我要控告江澤民。他接過去,翻看文書、附件(通用部份)、證據複印件。他說你得到中紀委,他(江)不歸我這管。我說他(江)不是國家主席,誰都可以起訴他,現在不是規定有案必立嗎?他說:他不是國家主席了,但他不是享受著國家主席的待遇嗎?他的待遇能和咱們一樣嗎?

後面的訪民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待遇不一樣,不能說不能立案,不能告他呀!訪民七嘴八舌:法輪功一定會平反,法輪功和六四一樣一定會平反。警察說縣級的官員違法了,他們也不能直接去查,也得中紀委給他們下令他們才能去查。他說有幾個人,天天只負責拆信,信的數量很多。後來我們就通過郵局郵寄了。

這裏一個法律方面的技術問題就是:警察拒絕接收控告狀的「理由」是否只是打發走人的推脫之詞,鑽民眾不懂法律、也不敢多質疑的空子,還是有相關的違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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