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關昕女士與母親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要求檢察院對江澤民違法犯罪行為給予立案,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對她個人以及家人造成的人身傷害,精神傷害給予經濟賠償。
下面是關昕女士陳述的事實:
一、修法輪大法身心受益
我從小患有腦癱,生活需要家人照顧,語言表達能力很差,無法與人正常溝通,也沒有甚麼文化,我的外表形像和弱智兒童一樣,因此經常被人嘲笑欺負,自卑心理導致我常年不與外界接觸,幾乎處於自我封閉狀態。
我的家庭是個很不幸的家庭,在我8歲那年父親受傷下肢癱瘓了,從那時起,家裏的所有擔子就都壓在了我母親一人的肩上。我父親因常年病痛的折磨而變得脾氣很不好,經常是因為家庭瑣事而指責辱罵我們,打我們,因此我對父親有怨恨情緒,我就是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裏艱難的活著,那時真的感到身心很疲憊,我一度產生過輕生的念頭,以為生命結束了就是解脫了!
一九九七年,我和母親開始修煉法輪功,我讀了李老師的著作《轉法輪》之後,做夢都想不到自己的命運在那一刻就已經發生改變了,那是一個生命由內至外的轉變,讀完一遍《轉法輪》之後,讓我明白了人生真正的意義是甚麼,也讓我看到了自己未來的方向與希望,我知道自己以後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人和做事了。
雖然父親依然是脾氣不好,時常發火,但我和母親卻不再感到煩惱難過了,也沒有壓抑的感覺了,更多的是能夠理解原諒他人給自己帶來的麻煩與煩惱了,雖然以前也從不與父親爭論,但那種心情是忍氣吞聲的狀態,心裏委屈也只能是自己偷偷的哭。學法輪功之後心情不再悲觀了,也能夠正常的與人溝通交流了,我能夠勇敢的走出家門面對外面的世界和陌生的人群了!那種喜悅的心情讓我在最初的一個月裏逢人就興奮的告訴他們自己學法輪功了,法輪功是如何的好!
我的母親因家庭負擔重,過度勞累導致身體患有嚴重的冠心病,類風濕關節炎,三叉神經痛,腰椎間盤突出,頸椎病等多種其他疾病,每當我看到母親拖著病痛的身體還在支撐著做家務時,我心裏都非常難過,很想替母親分擔一點,可我卻做不到,只能是給她增加負擔!
我母親煉功僅一個月的時間身體所有的疾病就都好了,沒有花一分錢,折磨了母親半輩子的病痛都好了!直到現在十八個年頭過去了,我們再也沒有吃過一粒藥,再也沒有感受過病痛之苦!
二、堅持修煉遭江澤民及其幫兇迫害
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了以下酷刑折磨與迫害:
(1)2001年10月1日,我與母親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上訪情願,並向民眾遊客先後打出了法輪大法好橫幅。就在我們舉起大法橫幅的時候,一些警察和便衣蜂擁而上拼命地把我們拉到廣場旁邊拐角處遊人看不到的地方非法搜身。隨後一個警察打電話叫來了一輛警車,硬把我們拽上去。我們被拉到天安門附近的前門公安分局。剛一進走廊,他們趁我母親不備給她偷拍了照片。當剛要給我拍照的時候因我們已經發覺了,母親擋在我的前面不讓他們照。他們一夥人就把母親拖走了,鎖在旁邊的大籠子裏。3、4個警察想按住我強拍。我想不能叫他們給我照相,於是就拼盡全力抵制。在我抵制他們拍照過程中聽到一個警察說,頭髮怎麼剪得這麼短,一點都揪不住,另一個警察跟著說,乾脆把她的脖子扭斷算了。
我母親在鐵籠子裏不停地大聲呼喊:「警察欺負殘疾兒童了!」他們並沒因我母親呼救聲而罷手,把我的內衣都給扯破了,事後我母親查看我身體上有部份瘀青。這樣持續了大約半個小時,也沒拍成照,最後把我也關進了大鐵籠子裏。
不一會兒又來了一幫警察把我們帶到了一個房間裏,要給我們登記。我們只是告訴他們「我們是來向政府說句心裏話的」,「法輪大法好,我們是親身受益之人」,此外,不管他們問甚麼我們都不說。隨後又來了兩個身穿便衣的人,其中一人手裏拿著照相機,他揪住我母親的頭髮強行給她拍了照,在準備給我拍照時,我走過去伸手去打他的照相機,他嚇得四處躲閃,最後對我又沒拍成。因為我們不配合他們,不說姓名、地址,警察又把我們關進鐵籠子了。
不多時,一個警察又把我們叫出去問姓名、地址,他和前面那些警察都不一樣,除了態度好之外,還給我們買來了飯叫我們吃。我們說不餓,並告訴他我們沒有犯法,不應該抓我們這些好人。他看我們還是不肯說姓名和地址,便開始威脅我們說:「你們不識好歹,比你們骨頭硬的有的是,可到了我們這裏還不都是乖乖的聽話了,我們有的是辦法治你們!」並又很得意地對我母親說:「就你這樣的,還領著一個傻孩子,把你們送精神病院去打一針,我叫你甚麼功都不知道,到時候給焦點訪談打個電話,過不了幾天保證全國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婦女領著孩子……一個好端端的孩子練成痴呆兒了!」
我母親說:「你們這不是說謊騙人嗎?這是違法的!」他卻滿不在乎的說:「誰給我們錢我們就聽誰的,不怕你知道,焦點訪談裏關於法輪功的內容都是從我們這兒出去的,上邊說你是啥你就是啥!」
聽到這裏,他再說甚麼,我們都不理他了,他們又把我們拖回鐵籠子裏去了。不一會他們又將母親拽了出去,過了好一會兒他們才把母親帶回來。一整夜時間就是這樣一次次的被叫出去非法審問。到天亮時,陸續又有些法輪功學員被抓到這裏來。我目睹了有的男學員因為不配合照相被警察打得滿臉滿身都是血,有的連鞋子都打丟了,有的女學員也和我一樣衣服都被撕壞了。我還看見幾個警察用警棍毆打一個女學員。
這之後他們又把母親帶走了,與此同時,警察們在籠子外面又企圖給我偷偷拍照。我知道他們的用意是要利用我的形像污衊法輪功,我就把臉對著裏面的牆,不讓他們有機可乘。很長時間母親才被帶回來。母親告訴我警察打她了,他們逼迫母親說出姓名、地址,不說就用腳踢母親的肋骨、下身等部位,看母親還是不說話,有個警察氣得吼道:「要是再早些日子,非得整死你不可!」下午的時候,有一個警察看著我們與另一個警察小聲嘀咕:「乾脆把她們娘倆開車拉到廣場上,澆上汽油放火燒死算了,就說他們自焚圓滿升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