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一紙訴狀兩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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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統計,從五月到七月十六日止,已有逾八萬人遞交訴狀,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七月初各地已經陸續接到高檢不同形式的回應。我們應該正念對待回應,把此作為救度更多眾生的一次機緣,當作修去各種人心在法上提高上來的一次機會和考驗。

最近我們當地的同修A談到她在接到「回應」後的一段心路歷程:

某天上午原廠長帶了三個所謂「領導」來A家,介紹「這是我們的上級領導。」卻迴避是甚麼領導。黑小個子「領導」第一句就問:訴訟狀是你寫的嗎?同修A答:是的。問:在哪抄的?答:這是我發自內心寫的。問:是打印的還是手寫的?答:打印的。他又問:為甚麼起訴江澤民?答:江澤民迫害我們大法弟子:有的被迫害得被迫離婚、流離失所、家破人亡、傷殘的、甚至被活摘器官的。大衛﹒麥塔斯整理了六十多頁的證言證詞確認是江澤民下令活摘大法弟子器官。全球都在起訴江澤民,難道我不該起訴嗎?對方:那也是你聽說的。答:那你見過習近平嗎?你怎麼就認可他是國家主席了呢?對方:我們來的目地是把不修煉的都保護起來。A厲聲追問:那你想把我們這樣的怎麼樣呢?他趕緊回答:不想怎麼樣。原廠長接著講:他比你大二十多歲,你還告他!同修答:那是他犯到那了!有個大法弟子被拖到雪地裏,腿被凍僵,警察用開水燙。造成雙腿截肢。他邪惡的說:他那是自殘。同修又講了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下達了三十九號文件定下的十四個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他立刻說已經定邪教了也就用不著寫到文件裏去了。國家不讓煉你們就別煉了。同修又講了她在大法中受益,身體恢復健康的情況。一個女「領導」說:那是你到了該好的時候了。另一個女「領導」一直沒說話,靜靜的聽著。

那夥人的陣勢使該同修A的丈夫感到了威脅和恐懼。他們走後他對同修A大吼大叫。

同修A的訴狀是姐妹聯合控告江澤民,妹妹在前一天單位已經與其通話,大體是:領導來電話告知控告狀已經引起市裏重視,領導受上級委託問有何訴求,對她的生活現狀表示關心。她放下電話主動到單位與兩位領導談訴江情況及本人被迫害經歷及大法洪傳等等有關內容,他們都能聽進去,並做了記錄。最後領導問有甚麼訴求,還問現在在幹甚麼,退黨了吧?她很坦然的說:因為煉法輪功,說我政治不合格,不給予晉升職稱,我既然政治不合格就自動退黨了。現在讓說話了,有正常渠道反映情況,有甚麼可鬧事的,其實修煉做好人,政府怕甚麼?至於本人的訴求,她明確表示:訴江不是只為了解決個人的問題,更多的大法弟子受到的迫害比我這大的多,必須法辦江澤民,這是最重要的。最後他們非常客氣的把她送出辦公室。

同修A想:怎麼一紙訴狀兩樣回應呢?一定是由於自己名字在前,信封和聯繫電話、地址都是自己的,把自己看成了重點。她懷疑那個黑小個子「領導」是「六一零」的。擔心她的人身安全有威脅,並且感到不能去學法小組學習了,怕有人盯梢。應該上網曝光,有意外就找他要人。

同修A找同修切磋,認為應該寫一個題為揭露邪惡利用訴江迫害大法弟子的文章。同修聽她的敘述認為沒有她想的那麼嚴重,因為從整個對話中,同修A在講真相而對方一直用邪惡的、荒謬的謊言搪塞、完全無視法律,如果他們有膽量為甚麼不敢暴露身份?過程中他們也表現出了色厲內荏的一面,其實整個過程中他們的表現是見不得人的,害怕的是他們,不應該是我們。而且與誰在前後沒有關係,因為不是一個單位領導,又不是針對同一個人,回應不可能一樣,沒有參照。

同修A想,作為從迫害初期就走出來證實法的大法弟子來講,在十幾年的反迫害中感到已經在法中鍛煉成熟了,控告江澤民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怕心比起進京上訪小的多。在寫訴狀中也沒有反映出怕心來。可是在這種「回應」下,怕心怎麼就反映的如此強烈呢?這個怕本身就是有執著,就說明自己還有為私為我的常人觀念,也是信師信法不夠堅定的表現。想到此同修為自己的想法不在法上感到慚愧。其實在修煉這條路上會有方方面面的考驗與提高的因素,看似容易,真正做到修的無漏是不容易的。

同修冷靜下來向內找,感到雖然一直在給他們講真相但是語氣不善,有爭鬥心,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大法弟子。我們是這台戲的主角。應該主動講真相,才能抑制住對方惡的一面,怎麼能讓其用耍流氓手法壓制善良的大法弟子呢,並造成家人的恐慌。

通過切磋,同修A決定將題目改為「一紙訴狀兩樣回應」來反襯他們的邪惡。這樣就在兩種表現上描述、對比。同時加進了自己的認識與提高。初稿完成後還是覺得雖然題目換了,可總覺得站的角度不夠高,起到的作用不夠大,自己的容量還是小。因為自己沒有把自己和大法聯繫起來,我們是大法弟子,我們的使命應該同化大法,師父要在大法中擺放每個生命的位置,包括我們的位置。我們只要在法中修,按師父的要求做就沒有任何力量能左右我們,而只能隨我們的意願改變。法無所不能,我還有甚麼可怕的,還有甚麼人心擋著呢,現在是救度眾生,訴江也是加快救度眾生的步伐,該怎麼做不是一目了然了嗎?認識到了感到很輕鬆。

這個經歷使她得到啟示:

1. 如果遇到邪惡的回應,首先想到的:這正是考驗我們能不能把自己定在大法弟子的位置上,把握講真相、窒息邪惡的主動權。如能利用這個機會講好真相,真正救了這個人那才是大法弟子真正的威德所致。上面的回訪如果能重演,可以有更多的回答方式,而不是上面始終處於被動的局面,任他隨意歪曲大法弟子。如問:訴訟狀是你寫的嗎?我們可以堂堂正正的說:「是不是有了回應,上面既然接到了,我正等著結果呢!」看他有甚麼反應,他會把他來的動機告訴你,或者迴避,但是我們不管他如何回答,都會告訴他,「我們是依法控告,誰迫害或者報復控告人都是違法的。你應該知道我都控告他甚麼了,不然你不會來的,是吧?那些都是事實,我們就應該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看來我的控告最起碼做到了有訴必理,我很欣慰,比以前不讓我們說話有了很大進步。但是我的控告不只是我個人的問題,這麼大的群體做好人被迫害,長達這麼多年,能不能立案總得有個說法,不能以個人意願代替法律。是不是?」這樣就不會讓他牽著走。能不能立案我們就是要看這個控告的結果。這樣我們就把握了主動權。當然能放下自我正念強才能做到。

2.如果是比較正面的回應,我們不能被表面的現象所迷惑。其實只是回應形式不同,實質上迫害沒結束,「上面」的迫害政策還在延續。找你談話的領導明白真相的程度不同,說話方式也不同,他們有的是為了完成上級任務,而無迫害大法弟子的想法與做法,比如上面的例子不是有一個女領導一句沒說只是在聽嗎?所以問到我們的訴求時,如果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除了為恢復正常生活必須要求立即得到應有的補償和恢復應有的待遇外),我們不要有控告就是為了尋求個人得失的一思一念,我們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這上,一旦形成執著可能會造成對自己的干擾,可能被邪惡鑽空子出現其它的問題。應該把握:訴求最重要的應該是儘快把江澤民押上審判台。

3. 看到同修交流對待「回訪」的不同應對與體會,想到:沒參與訴江的同修豈不是失去了這段正法路嗎?失去了再次提高的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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