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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楊金玉夫婦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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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按:馬來西亞華人楊金玉、謝妙龍夫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通過國際郵政快件向中國最高檢察院、中國最高法院寄交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馬來西亞華人楊金玉一家在中國居住十多年,因修煉法輪功受益匪淺,所以向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盤,在二零零九年八月下旬被上海徐匯區「610」警察綁架,被強制驅逐回國,並不許再入境中國。

楊金玉、謝妙龍申請中國最高檢察院、中國最高法院依法撤銷對他們的出入境限制,並要求追究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

以下是楊女士敘述的事實:

我和我丈夫,孩子一家人,是馬來西亞華人,祖上是廣東人。同根同祖,所以非常喜歡中國。我們一家從一九九五年來到中國,先後來到大連、上海等地,丈夫在大陸的公司上班,在中國生活了十多年。

在二零零七年,我們一家定居在上海青浦區,我身體不好,經常頭暈,身患婦科病。我到上海一家醫院檢查,醫院檢查不知道甚麼病,只說是婦科病,住院幾天,就花掉一萬元。我痛苦不堪,對生活人生已失去信心。偶然間,在朋友家得到一本《轉法輪》,裏面寫的都是叫人做好人,修心向善,我反覆看了幾遍,感到身體也發生變化,病症沒了,甚麼痛都沒有了。丈夫和我身邊的朋友從我身上看到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和使人道德提升的好處,也都開始學煉法輪功。

我們開始思考這麼好功法為甚麼在中國被打壓呢,任何國家信仰都是自由的。原來中國政府在電視宣傳都是造謠污衊陷害法輪功,由於被控告人江澤民小人妒嫉,害怕煉法輪功的人數太多,發動的迫害。中國人都被造假宣傳欺騙著。為了澄清事實真相,我刻錄了法輪功真相光盤,丈夫拿到外邊散發。在二零零九年八月,丈夫在上海徐匯區徐家匯一停車場發放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保安看見舉報了他。徐家匯派出所警察綁架了他,然後徐匯區分局警察,610人員闖到我家,樓上樓下翻了個遍,抄走所有大法書籍,電腦一台,刻錄機一台,大量光盤等,搜走了我和丈夫的護照。然後暗中派人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直到兩個星期後,「610」人員打電話告訴我們要把我們驅逐出境,限定時間兩天內。我不得不折價把我在中國的房子,三台轎車等財產賣掉。丈夫辭去工作,因為孩子當時在中國讀書,不得已孩子的學業停止,給她幼小的心靈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有個「610」人員說,幸好你們是外國人,要是中國人你們就慘啦,不會這樣對待。我們不理解,中國的法律難道對中國人和外國人還有區別?中國到底有沒有法律,它們對待信仰法輪功的就可以不講法律?信仰在世界哪一個國家都是自由的,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是人類的普世價值。

二零零九年八月下旬,我們一家人被上海徐匯區「610」強制驅逐出境,並限制我們不再入境中國。在中國發生的這一切給我們一家人造成非常大的傷害,經濟上蒙受重大損失,精神上那種傷害無法磨滅,那種恐懼時常在腦中浮現。一個人最基本的人權,信仰不能自由,這對外國人來說簡直不可思議,只有魔鬼政府才會這樣幹。

我們一家所遭遇的迫害,源於被控告人江澤民在中國發起的對法輪功群體滅絕性迫害,罪魁禍首是江澤民。我作為一個海外華人,我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他參與迫害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趕緊停止迫害法輪功,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希望中國最高檢察院的檢察官,維護中國的憲法,匡扶正義。正義是不分國家疆界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不平等,都是對其它地方公平公正的威脅,都會腐蝕和蔓延到整個世界。作為任何一個人,有責任起訴被告人江澤民,把它送上歷史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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