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蓮春曾先後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十七年,第二次於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她堅持對「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嚴管、毒打、灌藥等迫害,幾次生命垂危。何蓮春的父母曾擔心地表示:「女兒能活著出來嗎?」
鑑於江澤民是發動迫害的元凶,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何蓮春的父母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以下是選自何蓮春的父母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中的部份內容。
法輪大法給了何蓮春第二次生命
我女兒何蓮春十五歲時就身患心慌、胸悶、呼吸困難、胃痛、肝膽痛、坐骨神經痛、痛經、腰痛、頭痛、全身痛、從上小學時就患有便秘(五~六天一次),在四個月時耳朵流膿,年年發作,一直未好。一到冬天胸部和坐骨神經疼痛難忍,每天晚上因坐骨神經疼痛難忍使她無法入睡,要用拳頭用力捶打才稍有好轉,走遍了雲南省大大小小的醫院,女兒的病也不見好轉,她勉強上到初三還沒有畢業就休學了。
一九九六年七月,有幸遇到《轉法輪》一書,當時昆明市各大院校、公園、廣場處處可見煉法輪功的人群,聽說祛病健身有奇效,醫院看不好的各種疑難重症都有煉好的。何蓮春如獲至寶,捧起《轉法輪》便認真讀起來,就在她學煉法輪功的第一天,便秘就消失了。在很短時間內,她所有的病就痊癒了,一下子丟掉了十多年的藥罐子。可那漫長的、度日如年的、生不如死的帶病的日子,蓮春終身都無法忘記!她說:「這法輪功太好了,太神奇了!是法輪功救了我,給了我新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獄中遭殘酷迫害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女兒何蓮春先後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十七年,現仍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第六監區。她不放棄信仰,不「轉化」、不認罪,在獄中一直被刑事犯二十四小時包夾、長時間坐小板凳、關禁閉,限制上廁所、不給洗漱,受盡種種酷刑折磨、虐待,強行灌藥致使她滿口的牙齒鬆動、脫落,曾幾次生命垂危。女兒蓮春不堪忍受這種種迫害,多次絕食抗議,監獄對她暴力灌食,插管導致她的內臟很多器官都有損傷;由於不按獄警要求報告就不讓上廁所,長期憋尿,大小便早已不正常。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女兒蓮春在獄中第六次絕食反迫害,監獄一直對她採取強制措施,拒絕我們家屬會見,對我們隱瞞實情,直到她絕食兩個月以後,身體極度虛弱才通知我們去看她。
五月十二日,她已經絕食第九十天,時至我寫訴狀的今日,是我們親人最後一次見到她,她整個人早已經消瘦的變形了,四月份時就得知她的體重就只有三十多公斤(原來有五十多公斤),白細胞只有兩點八克,隨時有生命危險。
五月十二日這天,女兒告訴我們:昨天和今天監獄指使刑事罪犯掐著她的脖子從嘴巴野蠻灌食,氣都喘不過來,下巴這一塊,牙齒這些都還在疼痛;包夾她的犯人還曾經用暴力打她的肚子和頭部,打到施暴者的手都痛了,又脫下鞋子來繼續毒打她,包夾打她是關起門來的,任她怎麼喊叫都沒人搭理。還有刑事犯用枕頭捂住她的嘴和鼻子,讓她喘不過氣來。一個名叫朱石新的犯人用凳子毒打她至凳子都打爛掉。
由於她跟我們說裏面被迫害的情況,獄警一次次的按斷電話,時間未到便終止我們談話,我們拒絕獄警的無理,都不願離開,獄警便叫來三個結實的女犯當著我們的面把瘦弱的女兒緊抓住椅子扶手的手撥開,強行把她拖出會見室,女兒便大聲的對我們喊:「起訴監獄!!!」
之後監獄一直非法剝奪我們家屬及律師的會見權利,封鎖消息,如今女兒生死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