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孫丕紅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們於一九九四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更加強壯,每天都精力充沛,我是一名建築工人,每天都比別人幹的多,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從不覺得累。我妻子劉兆蓮身體的各種病症也都好了,地裏的農活、家務活全包了,對婆婆也很孝順,做每一件事都先考慮別人,從不去傷害別人,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
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到二零零二年期間,每年都有警區的警察和「610」人員不定期的到我家進行查抄和騷擾,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在新泰看守所,獄警指使犯人對我進行暴打,好幾個人多對我進行群毆。正值嚴冬,他們脫光我的衣服,用冷水從頭灌到腳,強制我洗冷水澡。
二零零二年六月,我又被轉到茶棚洗腦班,蒙陰鎮「610」主任公丕寶,工作人員楊明、王新對我進行洗腦、打罵、體罰,又經歷了連續數日不讓睡覺,在太陽下暴曬、淋雨等非人的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去北京和平上訪,被警察非法抓捕,後又被蒙陰公安強行帶到平邑看守所,在那裏被關押一個多月。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被非法關押在蒙陰鎮「610」洗腦班,時間長達四個多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我在新泰又被非法抓捕並關押在新泰看守所一個多月;然後又被送回蒙陰「610」洗腦班,在蒙陰洗腦班又被關押了一個多月;然後我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王村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七月,「610」人員闖進我家,非法抓捕我,我的妻子劉兆蓮幫我翻牆走脫,於是「610」人員氣急敗壞的將我妻子抓到「610」洗腦班二個多月,從此我就有家不能回,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
二零零零年二月,蒙陰「610」骨幹蔣懷忠,將我新買的摩托車佔為己用。
二零零九年三月,「610」一夥人突然闖入我的家中,搶走了家裏的法輪功書籍,並把我妻子帶到「610」洗腦班,強行洗腦一個月,並強行罰款七千元,才將妻子劉兆蓮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蒙陰公安「610」二十多人闖入我家中,搶走我的電視機、沙發,連小小的打氣筒也搶走了,將家中洗劫一空,就剩下一張床了。
二零零三年,我在王村勞教所的三年裏,經常強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錄音和錄像,經常被拳打腳踢,每天早晨七點到晚上十點,不停地幹手工活,強制勞動。每天都吃黑饅頭和沒有油花的菜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