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失主:「我是煉法輪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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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大陸來稿〕二零一二年的一天,我下了晚自習騎車回家。騎到小區門口時,發現地上有一個黑包,下車撿起來打開一看,是個筆記本電腦。

我想真是撿了大便宜了,我正好沒電腦,而且還是華碩新筆記本。這個念頭一出,馬上意識到錯了,我是個修煉人,怎麼能有這麼骯髒的想法!丟了新筆記本,失主該多著急!我得馬上想辦法找到失主才對。

回家後打開電腦,從中尋找失主的有效信息,可是新電腦裏根本沒有甚麼太多有用的信息。多虧失主的QQ能夠自動登錄,於是我就在失主的QQ上告訴他的好友這件事情,讓他們告訴我失主的電話號碼,以便我與他聯繫,請他來取。

然而讓我不解的是,對方卻認為我是在網上搞欺詐,是騙錢的主,不告訴我失主的任何信息。我就再與他的其他朋友聯繫,沒想到很多人都是這種態度。最後終於有個人給失主的家人打了電話。失主的家人聯繫到我,但還是不十分相信有人會歸還撿到的新電腦,認為我要借此機會訛他的錢。最後約定見面地點。

失主家來了好多人助陣。我把筆記本電腦交到失主手裏,沒有提報酬的事。看起來他們好像有點驚訝,馬上說要給我報酬。我說,如果我為了要報酬,我何必費這麼大勁找你,還你電腦呢?自己把電腦留下來豈不更好!你們是不是真的不相信現在世上還有好人啊?

我告訴他們:「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們師父讓我們遇到甚麼事情要首先考慮別人。你們千萬別聽信電視上對法輪功和我師父的那些誣陷宣傳,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大法弟子都在做好人、更好的人。」

最後他們千謝萬謝,高興的拿著價值四、五千元的新電腦回去了。珍愛的東西失而復得當然高興了,但他們不僅是為此高興,還伴隨著明真相的喜悅,說:在當今社會也只有煉法輪功的能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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