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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死人床等酷刑 吉林省遼源市教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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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原吉林省遼源市東遼二高中教師劉香卓女士近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發出對江澤民的控告狀。

劉香卓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先後三次被非法抓捕、關押,被迫流離失所,勞教,判刑,期間遭酷刑折磨;被開除公職;被迫離婚等等。

劉香卓認為:根據我國《憲法》和《刑法》,主犯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罪。根據國際刑法,江澤民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因此向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

劉香卓說:江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提起刑事訴訟,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附:事實與理由

我叫劉香卓,今年四十三歲,原是東遼縣二高中教師,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謹遵李洪志師父的教導,按照「真、善、忍」的標準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提高心性,生女兒時得的產後風濕症不翼而飛,身體健康,心態也變的更加祥和、快樂。同時也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向我身邊的親朋好友弘揚。

然而就在我修煉大法二個月後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我曾三次被綁架、非法關押,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關押了兩年零三十六天,超期三十六天。第二次被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在那裏我受到了非人的酷刑折磨。第三次被吉林省東豐縣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省遼源市看守所六個月。

一、綁架、勞教、毒打、電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我正在單位上班,被吉林省東遼縣渭津鎮派出所的警察綁架,藉口是我曾與當地的一名法輪功學員聊過天,他們非法搜查了我的辦公室,搶走了我的大法書和煉功用的小錄音機和煉功音樂磁帶,還有一些真相資料。

在渭津派出所,東遼縣公安局政保科的陳林非法審訊,他問我是誰介紹我煉的功、大法書的來源、真相資料是誰給的等等,引誘我出賣同修。由於我甚麼都不說,陳林就開始對我大打出手,用腳踢我的大小腿,打嘴巴子,揪住我的頭髮把我的頭猛勁的往磚牆上撞、磕,邊打邊威脅我說:等一會把你帶公安局四樓,那裏沒給暖氣,把你衣服扒光凍你一宿,看你說不說。

大約下午四點,他們果真把我押到了東遼縣公安局四樓,在那裏,東遼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李晶和惡警宋光波對我大打出手,拳打腳踢,用皮鞋頭子猛踹我的小腹,由於用力過猛,我被踹到牆上又彈回來,被他們打的沒到日子就來了例假。惡警們累的氣喘吁吁,把我的雙腳踢開,按下我的頭逼迫我撅著。撅了一陣子,我的丈夫衝了進來,他拽著我的手說:「走,咱們回家」,同時也和惡警們撕巴起來。他們看此情況,急忙開了張刑拘票把我投進了遼源看守所。

在遼源看守所,我們絕食反迫害,他們用飽和食鹽水攪的玉米麵糊給我們灌食或逼迫我們喝。

兩個月後,也就是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我被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剛去時,我被關押在四大隊,我們被迫做奴工,每天只有四、五個小時的睡眠,吃飯、睡覺、幹活都是在宿舍裏。而且每時每刻都面臨著被強制「轉化」,電棍、毆打、罰站、不讓睡覺等等。由於人太多,後來又成立了七大隊,我被關押在了七大隊。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的一天,我被警察叫到了管教室,逼迫我脫下外衣,副大隊長侯志紅和教導幹事李漫每人各拿了一個電棍同時電擊我的頸部、腿和渾身上下,我幾次被電倒,同時大隊長劉湖在旁邊恐嚇威脅我說:「不轉化,天天電你,每天三個小時」。就這樣在極度恐懼和電擊中我昏倒在地。

由於我堅定大法,勞教所給我非法加期三十六天,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我才被釋放回家。

回家後,由於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東遼二高中校長李寶和不讓我回單位上班,而且還構陷我騙我去單位,那天他已經叫來了「610」人員和警察,預謀再次綁架我,我沒去,他們就開車來到我娘家抓我,碰巧我不在家。期間,渭津派出所的警察王哲,所長鄭榮禮也經常來我娘家騷擾,我被迫流離失所。

二、再遭綁架、慘無人道的酷刑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半夜一點多,為了讓人們了解中共惡黨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這個罪惡,我和丈夫同修還有其他四位同修在吉林省遼源市周邊鄉鎮散發真相小冊子和《九評共產黨》,被蹲坑的遼源市東吉公安分局的警察綁架。當時我倆騎一輛摩托車,惡警為了綁架我們,不顧我們的生命安危,在高速公路上開著警車往死裏追,後面警車追,前面用警車攔截,在極度恐慌與黑暗中,我們的摩托車刮到了馬路牙子上,連車帶人不知滾了多少個個。

被綁架到了遼源市東吉公安分局,在那裏,我們再一次遭到了酷刑折磨,刑訊逼供十六小時。惡警把我和丈夫同修張順宏分別關押到一樓和三樓綁在大鐵椅子上,手腳固定開始刑訊逼供,往我身上澆涼水、打嘴巴、拿電棍恐嚇。對張順宏更是採用了更加惡毒的酷刑折磨,惡警江洋不顧張順宏頭上一直流血的大口子,往他身上澆涼水,用電風扇吹,連血帶水,把他的白襯衫染成了粉紅色,凍的他渾身發抖。惡警江洋把五、六支香煙捆成一捆點著繫在張順宏頭髮上垂到鼻孔處,頭上套上塑料袋用煙熏。

到了二十三日下午五點,惡警們看甚麼都逼問不出來,把我們押送到了遼源市看守所。另外,東吉公安分局搶走了我的摩托車和手機,遼源市國保大隊在抄家時,搶走了我的兩千元的存摺和十多克的金戒指。在遼源市看守所,我們反迫害不穿囚服,不背監規監紀,不做奴工,女惡警羅東梅幾次毆打、辱罵我,還給我砸了五十多天的大鐵鐐子。

三、吉林省女子監獄:死人床折磨八十多天、吊

在遼源看守所關押了九個多月,我被遼源市龍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綁架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在那裏,我遭到了非人酷刑折磨:上死人床八十多天,罰站,不讓睡覺,上大掛,強制洗腦滾動播放誣蔑大法和師父的電視片等等。

當時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教育監區(其實就是集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的監區長叫曹紅,其人外表偽善,內裏極其邪惡狠毒,副監區長叫趙東霞,共分兩個小隊,一個小隊由警察倪笑紅、張婷婷管,另一小隊由警察鄧永輝、楊曦管,我被分到了鄧永輝和楊曦的這個小隊。頭一個星期,她們是用偽善的方式「轉化」我,每天換猶大來,由三個刑事犯包夾一個不放棄大法的學員,就連晚上睡覺都要守夜,二十四小時監控你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並記錄在冊。

由於我不配合她們的命令和遊說,就在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晚,四個刑事犯:馬妍(詐騙犯,長春市人)、袁英華(原吉林省圖書館出納員,挪用公款罪)、包豔(搶劫殺人犯,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人)、孫連紅(詐騙犯,吉林省松原地區某農場),她們四人將我按倒在地,用四個白布條纏住我的手腕和腳脖,固定在床的四角,再把門上的玻璃窗用白布簾擋住,又立即把幫教人員撤離,屋裏只留三個刑事犯(包豔、孫連紅、袁英華)包夾,開始了對我長達八十多天的死人床的酷刑折磨。

她們把我固定在床上,像死人一樣一動不能動,不許洗漱,吃飯、喝水由她們喂,大小便用塑料盆接,晚上十二點前不許睡覺蓋被,早晨五點叫醒,每天電視大聲滾動式播放誣蔑大法和師父的惡毒謊言,有一次她們十七、八個小時不讓我上廁所,導致我小便失禁,棉襖、棉褲、床墊全部尿透,而且不讓換洗。

就這樣每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折磨了我三十來天,她們看這樣「轉化」不了我,就開始變換更加惡毒的方式折磨我,就是把我吊起來,手腕腳脖的四個白布條綁到床上鋪的四個角,我整個身體懸空,離開床一尺多高,而且頭低腳高,倒控著。那種疼痛就像抽筋抽骨,無法形容,我幾次疼痛的昏死過去,包豔一邊給我上刑一邊說:你不轉化,我天天折磨你,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讓你生不如死。

這期間,她們強迫給我連續九天打了九個吊瓶,說是給我消炎,我只覺的胃疼難受,我已經記不清她們給我上刑吊起來多少次,從開始的吊一小時、兩小時、三小時、五小時,最多長達八、九個小時,吊了我一宿,我的兩隻手腫的老大,皮膚變成黑色。有一次她們強制給我打完吊瓶後,晚上又把我吊起,這次她們把我手腕綁的繩改綁到大臂上,我疼痛難忍,不由自主的慘叫了一聲,她們怕其他人聽到,氣急敗壞的沖到我跟前,孫連紅捏住我鼻子捂住我的嘴,袁英華跪在床上用盡全身力氣用拳頭猛搗我的小腹和胃部,我疼痛加上窒息,痛苦極了,不知是誰說,別捏鼻子,別憋死了。

有一次,副監區長趙東霞進來了,我告訴她包夾那三人把我吊起折磨我,趙東霞不但沒有制止作惡,相反她走後,包豔她們三人再次把我吊起,變本加厲的更加長了時間吊起折磨我,這時我才明白她們刑事犯敢如此對我用刑殘害我,這都是獄警,隊長的授意下幹的。後來,所有對法輪功學員施暴用刑的刑事犯都得到監區和監獄的獎勵,得以減刑提前釋放回家。

以上是我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遭受的酷刑迫害,今天把它寫出,控告主犯江澤民,曝光邪惡。我的遭遇只是眾多關押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被她們酷刑折磨的冰山一角,所有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了上死人床的酷刑,她們也稱作上束縛、上繩。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向世人免費發放新年台曆,被利慾熏心、不明真相的協警舉報(舉報一個法輪功學員獎勵二千元),我被綁架到東豐縣國保大隊,他們搶去了我的手拎包(包裏有一本寶書《轉法輪》,幾本小冊子,錢夾裏約有五百多元錢,兩張銀行卡,身份證),還有我隨身攜帶的四千元錢,通過身份證他們知道了我的姓名,然後給遼源市國保和610打電話,市裏一聽是我,他們便下達命令:正找她呢,狠點整,多湊材料,再判她五、六年,就這樣,東豐縣國保大隊在沒有任何所謂證據、零口供、零簽字的情況下強行把我送到了遼源市看守所,在那裏我再次遭到被毒打的酷刑折磨。

我被綁架到遼源市看守所,當晚就被牢頭獄霸毒販子劉春紅領著五、六個刑事犯暴打,頭髮被拽掉一大團,我呼救,喊打人犯法,可是卻沒有獄警出來制止。女管教潘麗琴和王麗當面大聲指使號長(牢頭獄霸):她再盤腿煉功、講退黨退團你們就給我打、搧嘴巴子。被關押期間,只因為我盤腿打坐共被刑事犯毒打四次,鼻子打出血,臉、脖子被打腫,頭被打出大包,手指打壞,有一次打的很重,頭疼,伴隨著噁心。每一次被打,心臟難受好幾天才能緩過來。我要求檢查身體,所裏根本不管。後來我被東豐縣法院冤判拘役六個月,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釋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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