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修是七二零之前開始修煉的老弟子了,過去的人生經歷很苦,沒有得到過人世間的溫暖。和家人同修結婚之後,才真正體會到了有人關心、有人呵護的滋味。夫妻感情非常好,也就不知不覺的在情中深陷。
在海外苦等了四年後,政治庇護終於通過。在這四年中,由於舊勢力在經濟上的迫害,工作不好找,孩子和大人一樣,只能節衣縮食,靠積蓄艱難度日,吃的大多是從街上買的不新鮮的處理菜,有時孩子天真的問:「為甚麼不買點好菜?」看著年幼的孩子和大人一起吃苦,心疼孩子,A同修動了人心。看到很多大法弟子都申請了政府福利,於是說服並不贊同的家人同修(家人同修執著於情,雖然覺的不符合法理,卻也沒有再反對,心想以後走出困境後,再把福利退還。)於是提交了申請,在辦理過程中,並沒有完全真實的呈報資料。
他們以為這個事情就這樣過去了,並沒太把它當回事,但是舊勢力可不這樣看,它是用修煉人的標準來衡量你的。在領了六個月的政府福利後,A同修與家人同修並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被舊勢力抓住了把柄,利用常人中的邪惡生命,下毒手迫害。等到醒悟時,為時已晚,雖然已把所有過錯彌補,但生命已無法挽回。
A同修平時三件事做的很好,但由於在領福利這件事上沒有完全修真、還有未修去的利益之心,並且夫妻二人都執著於情,尤其是A同修對孩子的情很重,被舊勢力鑽了空子,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後果。A同修離世時,孩子看到A被師父法身接走。
我剛剛聽到這個消息時,一時無法相信,心裏覺的沒有完全真實的提交資料也就是一個小的謊言。在經歷了這件事後,我又去看了許多遍師父早期的講法,發現了自己的認識已嚴重偏離法。
1、修真
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怎麼去把握呢?是不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上,沒有傷害到他人,也沒有為自己帶來任何利益上的好處的假話、謊言,我們就可以去說呢?
讓我們一起重溫師父講法。
「弟子:怎樣看善意的謊言?比方說某某人病危了?師:比如他得了癌症了,你不想跟他說真實情況,這樣的勉強的吧可以。你出發點還是為了別人,還是為了別人好吧。當然我想到了高層次這些事情,你也自己能擺正,我看對病人不應該說謊。怕病人痛苦那不是常人中這個理嗎?到高層次上修煉之後發現不是那麼回事。痛苦會消業來世會得好。」[1]
看到這段講法時,不禁汗顏,修煉已十幾年,自己竟然沒有達到師父初期傳法時對新學員的要求。修煉是有標準的,任何時候都是不打折扣的。在此提醒海外同修審視自己的行為,在處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時,有沒有做到「真」。師父和眾神都在看著,舊勢力也在虎視眈眈的盯著大法弟子的一思一念、一舉一動。
師父還講過:「可是有些學員他不按照大法做,他按照常人的方式做,甚至當意識到一些自己不足時,覺的這件事情不算甚麼事情,就敷衍過去了。可是舊勢力卻不放過的,它是用修煉人的標準來衡量你,它用未來生命的標準來衡量你。你這樣用常人的標準來衡量自己、來要求自己,那它能幹嗎?它不幹,所以有人會碰到那麼多的魔難、那麼多的麻煩,甚至於有人因此離世了都不知道怎麼走的。」[2]
2、利益之心
來到海外,環境寬鬆了,安逸心也出來了,那麼多的大法弟子都享受著政府福利、補貼,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舒舒服服的,業力怎麼消掉呢?
師父說:「而且這個宇宙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那麼人要想得到甚麼東西就得交換,那就叫得失。怎麼失哪?在這個空間裏常人不會看到,但有時會感受到。一般人會在艱苦的努力中付出從而得到想得到的,不想付出強得的神也會叫其付出。比如有人搶了別人的東西,有人打了人,這是人想在利益與精神上強得,就不會想到給予補償,但是這個宇宙它會強化得者給予補償,不想失也得失。怎麼失呀?你這邊打了別人,欺負了別人。或者是佔有別人的甚麼東西,那麼你得到了多大,你在另外的空間裏自身的範圍之內要飛走多大的德給對方,而這個德可以換成利益與錢財。」[3]
師父還說:「但是從師父的要求上說,修煉也是嚴肅的,一個人成神,不是坐在那喝著茶水、看看書就能成神的,在這條路上真正的能夠修上去,才行的。」[4]
師父講過:「最艱難時期你們都走過來了,我告訴你們早期的大法弟子、歷史上和我結過緣的,或者是隨師父來的,你們個個都算上,要想在常人社會中做點甚麼,你們個個都是億萬富翁,你們個個都是這個社會中的名人,你們個個都是很高階層的人。你們今生來當了大法弟子,那些都放棄了。你們要想發財,你們早就能發財,不要再為一點小利毀了自己生命的夙願。」[5]
法的要求是高的,不是說三件事一直在做,就算一直在修了。也不是大幫哄,別人拿福利,我也拿。你把自己的德都換成了物質利益,你拿甚麼去圓滿。你是想要未來,還是想要當下的利益,真的要好好想想了。當然,做錯的,不是說承認了錯誤就行了,還要有實際行動去彌補的。
A同修走了,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痛定思痛,深感修煉的嚴肅和時間的緊迫,舊勢力看到了自己即將覆滅的下場,在瘋狂的與我們搶人,我們一定要修好自己,查漏補缺,別再讓邪惡鑽任何空子,對自己負責就是對眾生負責!
謹此提醒同修們及時溝通交流,儘快從法上提高上來,不要再被邪惡鑽空子。提醒有相似經歷的同修儘快彌補自己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停止一切不符合大法、不符合常人法律的行為。
認識有限,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2]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3]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一》〈新加坡佛學會成立典禮講法〉
[4]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5]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