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孫子在初中二年級學校統一「月考」一天結束後,傍晚回到家給我詳細述說了當天在學校發生的一件事:
早七點多鐘,因月考學生們提前來到指定的別的班級教室,孫子的考桌靠著開著的窗戶,寒風吹進來,有點冷。他動手去關窗戶,不料手一碰那窗戶連框帶窗扇一下子掉下三樓去。
孫子從小學就隨我學大法,於是立刻大喊:「法輪大法好!」這時其他年級的學生正是上學時間,都要經過這地方,還好,沒有發生意外傷害之事。上午考試完後,孫子誠實的把窗戶掉下去的實情告訴老師。可是正當下午考試進行中,校長竟把孫子叫出考場,說:損壞公物要賠,你自家修好窗戶也行,你拿三百元錢學校找人修也行……孫子急著考試沒有辯解。這一出一進教室就十多分鐘,耽誤了考試時間,致使考題也沒答完。孫子神情懊喪。
聽完孫子一席話,我火冒三丈,氣就不打一處來,氣憤的說:那能怪孫子嗎?大冬天那窗戶為甚麼開著?本來就是壞了,靠在那兒的。只是別的班級學生不知道。窗戶壞了學校應及時維修,對學生負責與關心,怎麼能賴學生呢?更不可令人理解的是,校長怎麼能隨便耽誤考生的考試時間呢?當時反正是找了學校方面一大堆不是。家人誰勸說也不行,非要第二天去找校長評理,就是賠三百元錢也得論個對錯。孫子勸我說:「奶奶,別為三百塊錢爭誰對誰錯的,您想,窗戶往下掉的時候正是上學時學生從這三樓底下經過的地方,那要砸著人,可不是三百元錢的事了,三萬,三十萬也難說呢!」聽孫子這麼說,我氣消了很多。師父講:「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所以心裏放不下,會煩心,可能會出現勾著人的心,老想回頭看看那倆個說他壞話的形像。」[1]氣小了,可是叫賠三百元錢刺激到我的利益之心,覺的有點委屈受了欺負了,心裏還是過不去。
我晚飯也沒吃幾口,午夜十二點發正念時心靜不下來,除惡的正念被干擾。可是修煉的事多麼嚴肅啊!師父看我不悟,就點悟我。這時頭腦中反映出「你是修煉人嗎?你是修煉人嗎?」隨後《洪吟三》中〈誰是誰非〉的法浮現在頭腦,還有師父講的法從腦中閃過:「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你們對自己的修煉就是不能放鬆,就是要抓緊修好自己,越亂越能夠在亂中修自己,越碰到魔難、越碰到不高興的事情的時候越能夠反過來看問題:這都是給自己提供修煉的台階、提高的台階。」[2]
這時我才驚醒了:哎呀,我是修煉人啊!我慚愧的流著眼淚說:「師父,我錯了!這麻煩事是對人心的考驗,是叫我提高的,爭講對錯本身就是錯的,是爭鬥心,是為私為己的心,怕失去利益之心,是不寬容不忍讓,那慈悲心也更沒有了……唉!」我明白過來了,我知道那些人心都是後天形成的觀念,並非真我。那些心今天冒出來了,就是給我去掉它們的機會,那我就抓住它們不放過,統統去掉,我不要它們!這時忿忿不平的心平靜了。第二天早上起來孫子還沒去上學,我對他說:「去上學時帶上三百元錢交給校長吧!」他答應了。剛過了一會兒,學校來電話說:「一切都過去了,甚麼也不用管,你來上學吧!」
我深深體會到:修煉路上真的是沒有偶然的事情,都有自己要過的關。要去的執著,碰到問題找自己,遇到執著對照法修去它,壞事就會變成好事。我悟到:心性提高了,精神的一面歸正了,物質的一面也就隨之發生變化,柳暗花明了。我悟到這是師父講的「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1]一層法理的展現。
層次所限,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