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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汽車廠侯桂香女士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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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長春汽車廠侯桂香女士堅持修煉使她受益的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她多次遭受綁架、非法關押等迫害,在二零一四年就三次被中共警察綁架迫害,其中二次在家中,一次在朋友家。

下面是侯桂香老人講述她的經歷:

我今年六十二歲,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我一身的病:冠心病、高血壓(高的時候達到一百八十)風濕性關節炎、經常頭暈等,脾氣也不好,暴躁、爭強好勝、在家裏總想我說了算,把丈夫壓下去,家裏環境搞的也很緊張;修煉後,不但病好了,在家裏也懂得忍讓丈夫和子女了,以禮相待,家庭和睦,並且丈夫那面去世的三位老人費用都是我主動承擔。家人們看到我的變化,都支持我修大法。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出於妒嫉,利用整個國家資源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長春多位法輪大法負責人被綁架,七月二十日,我們再煉功,當地安慶路派出所就不讓我們煉了。當天我們就去省委上訪。在去省委路上,警察在路面上擺上紅牌子給我們開道。省委門前,都是法輪功學員,都在那站著,警察動用了很多公交車,將學員一車一車地拉走,我被拉到了興隆山警察學校。那裏人越來越多,警察不讓我們走,也不給水、飯,並且讓我們登記詳細的個人信息。到半夜十一點多,警察撤了,我們又走回了省委。

第二天早上,七月二十一日,全吉林省好多的法輪功學員都來了,這次我們看到有的車裏警察在打學員,我們在地上大喊:不許打人!不許打人!之後我們又被拉到南嶺體育場,在車上,我給警察講真相,他也挺善良,就在路上停車把我們都放了,後面的車一看我們這車都放了,他們也把那車法輪功學員放了。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們去天安門和平請願,被便衣警察拉到車上,一三十來歲的便衣警察拉上車窗簾,就開始打我,拿橡膠棒打我的腦袋、眼睛,邊打邊罵,把我額頭打出一個大包,我自己一抬眼就能看見,我的眼睛被打竄花,我們被拉到前門派出所,關到一個大鐵籠子裏,其中還有一個是新疆來的法輪功學員。

晚上的時候,長春駐京辦事處把我們兩個銬一個手銬,拉回長春市公安局,非法搜身,把我們的錢全部搶走,不登記,不記賬,搶走的錢堆滿了一桌子。我們又被各轄區派出所劫走,我當時被安慶路派出所所長趙德合(音)拿走了二百多元錢,他說會給我家人,可後來才知道被他私吞了。他們把我劫持到鐵北看守所,十五天後直接非法勞教一年。汽車廠動車公司經理楊道平(已死亡)在汽車廠總廠吳煨(音,已死亡)的指使下親自簽字把當時上訪的二十七名法輪功學員開除。

我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二小隊,獄警姓臧,三十多歲,已婚,我只見過她一面,後來聽說她迫害法輪功學員特別邪惡,懷孕摔出大流血了,後來就沒來上班。我當時在勞教所看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罰有:罰站、電棍電、毒打等。我被一王姓犯人打的犯了心臟病,一個月後我被放回。長春市公安局勒索罰我二千元,沒出任何手續。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長春電視插播後,當局大搜捕,汽車廠錦程公安分局、市國保、安慶路派出所經常大半夜十一點多上我家砸門,持續了半個月,使我家鄰居無法正常休息,氣的跟他們說:幹啥你們敲門啊?!你們讓不讓別人睡覺啦?!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我發真相光盤被誣告,安慶路派出所五、六個便衣警察來搶我東西,我不給,一個便衣拿槍頂著我腦袋威脅要斃了我。他們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做筆錄時,他們一人分了點光盤,說要回家看看。第二天,我家中大法書、磁帶被搶走。鄭國山(音,好像是政保科的或者是六一零的)趁在派出所沒有人的時候對我施暴,把我打的犯了心臟病。我要求上醫院,他們強行把我拉到大廣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後來我挺不住了,第八天把我放了,但拘留所扣留了我家人給我送的物品,並罰我五百元。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汽車廠公安分局在我工作單位將我綁架,去中日聯誼醫院檢查出冠心病,第三看守所剛開始拒收,分局的人說:死不了,死了算我們的。這樣第三看守所把我收下。一個女獄警給我吃不明藥物,問是甚麼藥,她說就是管我的病的,我沒吃。後來我心臟偷停,被別人發現,報告獄警,看守所通知汽車廠分局放我,分局說不管。

當時同屋有一名四十多歲的女學員田桂英(音),由於拒穿號服,被受惡警致使的犯人虐待:十一月份穿的特別薄,還讓光著腳在水泥地上罰站。我不讓別人欺負她,並把鞋給她穿,她們就開始針對我了,當時外面下大雪,屋內沒暖氣,讓我站在門口吹我,腿凍的不好使了,走不了路,現在腿也不太好使。

一個月後他們非法勞教我,但因體檢不合格被退回,我就回家了。

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我在外面講真相時被安慶路派出所警察王耀風(音)、一個五十多歲的協警綁架,非法拘留五天,但因檢查出心梗,葦子溝拘留所拒收,我就回家了。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我被長春市公安局、汽車廠分局、安慶路派出所在家中綁架,市局有王大力(音),分局有楊X恩,派出所有王耀風(音)等十來個人,他們往屋推搡我時,把我弄抽了。我被搶走一台電腦、兩套大法書、七個廣播、七部手機、一千二百多現金、身份證、工資卡、存摺、鑰匙等。當時在我家還有四個同修被綁架。我被關到長春市公安局裏的一個地下室黑屋子裏,銬在了鐵椅子上,有三個警察,大概是國保的,他們嚇我說:一會兒我們頭(指國保大隊長高軍)來了,你就都得招了。後來高軍來了,也沒說甚麼。

半夜,王大力、王利東等四個市局的人劫持我去第三看守所,在路上,我提出必須檢查身體。在中日聯誼醫院,檢查血壓二百多,到檢查心臟時,王利東對那個女大夫說「這是法輪功」,並使了個眼色,她說「那我明白了」,於是她並沒有給我做正常檢查,只應付地按了一下手和腳,就說一切正常。最後,王大力跟我說:「侯桂香,跟你商量個事,送你去新康醫院,在那吃藥打針,把身體養好再處理你。」我說「你給我打針,你想活摘我器官啊!我器官用不了。」他又讓我配合他去醫院,我說我不配合。他就給高軍打電話說我不配合,高軍說去送醫院試試,看能不能送進去。最後沒送進去,王大力又要勒索我家人一萬,最後我家給了五千,把我放了。

第二天我家人去市局把身份證和鑰匙拿回來了,別的沒要回來。後來我把工資卡和一部手機要了回來,其餘的都沒還。第三天,市局把我起訴到預審科。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我在朋友家被迎春路派出所和汽車廠分局綁架,要非法拘留我十五天,我要求檢查身體,在汽車廠職工醫院,一男大夫說「她們都是法輪功哈,那就正常檢查唄。都合格。」半夜到了葦子溝拘留所,一接收女警看我臉色不對,得知職工醫院的做法後說「他們都是熟人」,就給我量了血壓,一百八十多,於是把我五月九日「心梗」那次的體檢底子翻了出來,沒有收我。警察就把我拉到一個旅店,讓我自己付錢,我當時身上錢都被警察搶走了,我說我沒錢,他們就把我扔到旅店就都走了。我呆到後半夜三點多也走了。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汽車廠分局以查戶口名義闖到我家,把我弄到汽車廠檢察院,要起訴我。最後法院免於起訴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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