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件過後,手握中共黨政軍最高權力的江澤民,妒火攻心,蠻橫地否決了這個處理結果,並自做主張,喪心病狂地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迫害運動,將中華民族又一次推向巨難之中。
運動中,元凶江澤民是利用了中共的暴政機制發動迫害,而具體地說,是其施展濫權干政、亂權弄權、獨斷專行手段造成了禍國殃民的巨大罪惡。
我們知道,作為上訪事件,是信訪部門的管理的工作範圍,屬行政事務,最高的受理機關應是國務院,並不是一個負責黨務的書記來管轄的,而且,當時的總理也例行公務,作了完善處理,兩辦(中央信訪辦、國務院信訪辦)發言人還及時重申:政府不干涉公民的信仰自由。事件到此為止應該畫上句號。但江又是寫信,又是講話,上綱上線,暴跳如雷,蠻橫地否決了當時的處理結果。
《江澤民其人》有一段這樣的描述:
「朱鎔基認為:法輪功學員最大願望無非就是健身而已,說這些人有政治企圖,講不過去。朱鎔基說:『就讓他們練去吧!』
「江澤民一下子站起來,指著朱鎔基的鼻子喊道『糊塗!糊塗!糊塗!亡黨亡國啊!我很痛心,我們的同志政治敏銳度如此之低。法輪功問題不抓緊解決,會犯歷史性的錯誤!』
「『滅掉!滅掉!堅決滅掉!』江澤民揮著雙手喊道,『現在當務之急是查清楚法輪功的人數、分布和負責人的情況,每個機關、單位、居委會都要查到。同志們,法輪功在和我們爭奪群眾,我們一定要上升到『講政治』的高度,上升到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江澤民執意要鎮壓也遭到了其他政治局常委的反對。開始的時候,七個政治局常委,六人反對鎮壓。但江惡性不休,使用小人弄權之術,效仿前中共黨魁毛澤東成立文革小組發動整人運動的手段,強行成立了「六一零辦公室」,並給予其無法無天的特權,上可直接聽命江發布滅絕密令指揮,下可調動中共一切暴政力量和社會資源迫害民眾,江的這一惡招,實際是用政治鬥爭恐怖運動來脅迫株連中共官員參與迫害,並終於使江的邪惡陰謀迫害得逞。這個「六一零辦公室」不是行政機關卻能指揮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關卻能操控司法機關,是一個非法的超權力機構,是專門破壞司法公正、破壞法律實施、破壞中國法制的最大毒瘤,是江濫權亂政的最大的實體證據。
中國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最高的權力機關,有立法、監督等權力,就其立法程序而言,一般由人大代表經過調查,形成提議提案,遞交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後方可試行,再經過對試行反饋情況進行改善後才正式施行,這個過程是需要一定時間的,況且中共高層調查認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但江完全顛倒黑白,違背立法程序,對法輪功先抹黑定性、先抓捕關押法輪功學員後再補辦手續定罪,然後強令全國人大常委會匆匆通過了「關於取締×教組織、防範和懲治×教活動的決定」(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兩高(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及公安部短時間出台了所謂的司法解釋和關於×教的認定。且不說,這些所謂的決定解釋中沒有法輪功之名而不能施用於法輪功被迫害案件,就其違背立法程序而論,這些所謂的決定解釋根本就沒有法律效力,如果硬說是法律,也只能說是惡法,而這些所謂的決定解釋的形成,正是江干涉立法機關政務、脅迫犯罪的明證。
元凶江澤民濫權在於濫施軍權、亂用兵力。軍隊本來主要是守護國土、抵禦外來侵略、應急防災救災,就算法輪功學員上訪需要維持秩序,也只能由警察或安保來做,並不是軍隊涉及的軍務。雖然獨裁者一貫使用軍隊鎮壓政治團體,但法輪功上訪維權是行使憲法賦予的人權,不是搞政治,他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自覺遵循「真善忍」做社會家庭中的好人,如果動用軍隊迫害虐殺這樣的好人,只能說明獨裁者患有精神病。精神病患者掌握軍權,那還不濫權嗎?
早在公開迫害之前,江氏就利用軍隊和國安情報系統造假為迫害編造依據,以此脅迫政治局常委同意鎮壓,並通過總政治部殘酷清洗軍中法輪功學員,給軍人洗腦,操控其執行迫害命令。迫害公開後,江氏大規模調用軍隊,荷槍實彈,圍堵抓捕法輪功學員,為血腥迫害掃平道路。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吉林長春發生插播事件。當晚,氣急敗壞的江氏在曾慶紅與羅幹的建議下,緊急命令瀋陽軍區進入二級戰備狀態,其中長春軍分區和吉林省武警總隊進入一級戰備狀態,配合公安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全城大搜捕。江氏通過羅幹下達了「殺無赦」密令,中共中央「六一零」主任、公安副部長劉京親赴長春督辦限期破案。短短幾天,約五千人被捕,至少七人被活活打死,不計其數的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
迫害升級後,江密令建立以總後勤部為核心的大規模軍事化活摘販賣人體器官產業,系統地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秘密群體滅絕;對外利用總參謀部間諜系統和最新軍事情報技術刺探所謂的「法輪功情報」,妄圖暗殺法輪功創始人,行兇攻擊法輪功學員,破壞他們和平制止迫害的項目與活動。
江澤民濫權在於無限度的濫用財力。江拿出四分之一的國民生產總值來迫害法輪功,用來在全國建洗腦班、勞教所、監獄、建「金盾工程」封鎖真相、支付參加迫害的惡徒的工資獎金開支等等,國家財政被無限度的、不受約束的使用,以至於後來全國維穩費超出軍費。
遼寧省司法廳官員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的大會上承認:「對付法輪功的財政投入已經超過了一場戰爭的經費」。據《九評》揭露:二零零一年來,僅天安門一地,抓捕法輪功學員一天的開銷就達一百七十萬到二百五十萬人民幣,一年達六億二千萬到九億一千萬,全國數百萬惡徒的工資開支每年可達上千億元人民幣,至於建立洗腦班、監獄等的費用更是天文數字。掏空了國庫,佔用了應該用於民生等的財力,養肥了貪官酷吏,給金融等部門造成了很大負擔壓力。
江澤民濫權在於破壞幹部人事提拔任免制度。為了脅迫推動各級官員參與迫害,江澤民玩弄權術,採取了「迫害才上位」的幹部人事制度,誰有迫害惡績誰才得到提拔,誰的迫害力度大誰才升的快,誰不參與迫害誰就受株連。
如原成都軍區司令員、黨委副書記廖錫龍,在江難以實施迫害陰謀時,廖向江保證「北京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夥同成都軍區情報處造假,向中共中央謊報從法輪功郵箱裏截獲了搞政治、要推翻共產黨的郵件。使江氏最終得以脅迫政治局常委表態同意鎮壓。而追隨迫害不遺餘力的廖錫龍,也在二零零二年被江氏提為中共中央軍委委員、解放軍總後勤部部長,他主管活摘販賣法輪功學員器官,把這當作一場戰爭來指揮,將其產業化、軍事化。
一九九九年八月,江澤民在遼寧巡視時對時任大連市長的薄熙來(已淪為罪犯)授意:「你對待法輪功,應表現強硬,才能有上升的資本。」權欲熏心的薄熙來得此「旨意」,立即成為迫害急先鋒,最先擴建、新建大型監獄和勞教所,培植馬三家勞教所樣板,流毒全國,最先在東北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屍體,使大連、遼寧省成為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不久,薄熙來就被一躍提拔為遼寧省省長。凡得到江提拔重用的如羅幹、吳官正、周永康、徐才厚、劉京、李東生等之流,無不是賣力迫害法輪功積累了巨大惡績才急速上位的。
江為了延續迫害,一直戀權不退,甚至不惜政變或暗殺對手也要保留權位。即使被同僚趕下台後,還在軍委與中南海設立「江辦」,垂簾聽政,無恥的要求重大政務必須由其最後定奪。在中共十六、十七、十八大安插親信,直接干涉正常的人事布局。如在中共十六大,江將政治局常委由原來的七人增至九人,把專責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劊子手升級到政治局常委,在中央設立了另一個權力中心。
當然迫害元凶江澤民濫權犯罪還涉及到許許多多方面和黑幕,如媒體誣陷、貪污受賄、淫亂腐敗、出賣國土、庇護貪腐、徇私舞弊等等,但是,一個國家如果立法、司法、行政權力機關被濫權,軍隊財政人事被禍亂,必定朝綱大亂,國已不國。
濫權是獨裁制度下的通病。元凶江澤民利用手中的獨裁權力,一意孤行,濫權亂政,並且加劇了中共的邪惡氣勢和能量,導致了中國司法走向空前流氓、空前腐敗、空前黑暗;導致了中共迫害法輪功走向體制化、國家化、遍地化;導致了億萬人的正信被無理迫害、數百萬法輪功修煉人被虐殺、數百萬民眾被非法勞教判刑、無數個家庭分崩離析;導致了活摘殺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的發生。最終導致了中共與江澤民集團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惡的大惡集成。
元凶江澤民利用中共獨裁惡政,濫權亂政,殘害民眾,以發洩私憤;中共利用江澤民為非作歹,殘殺善良,完全暴露了其邪惡的本性。二者互為利用,一惡俱惡,一焚俱焚,元凶江澤民現在四面楚歌,面臨國內外控告審判,中共現在被全球圍剿,面臨解體清算,二者狼狽為奸,罪惡滔天,必將走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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