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態穩定了,正念強大了,我向書記的辦公室走去。國保警察和我單位的領導都在旁邊的小會議室等我,一個男的好像是個頭兒,打開工作證讓我看,那個女的把我包搶過去開始翻,嘴裏還說:這包裏一定有東西。結果把我包裏的一個優盤拿走,優盤裏裝的都是工作資料。他們還把我手機和家裏的門鑰匙拿走,其它東西還給我。然後他們讓我跟他們去一趟,說了解點情況,也沒說去哪。單位領導跟著說,沒甚麼事去吧。
這一過程中,我一直發著正念。在車裏那個女的問我:你煉法輪功嗎?為甚麼要煉?我想警察也是要救度的對像,他們很可憐,在迷中被邪惡利用著,參與著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將來是被新宇宙淘汰的生命,沒有未來。我從心底發出了一念:我要救度他們!同時自己在向內找,不讓邪惡鑽空子。也許他們生命明白的那面感受到了我是為他們好,和我說話的語氣和善了。我向他們講了法輪功是甚麼,結合自己的實際講了法輪功使人道德回升祛病健身有奇效,講了大法在世界的洪傳。
車子開進了一個派出所停下來,讓我進了一個有監控、有電腦的屋子裏,他們都走了。當時我沒有害怕,心裏在想,把我弄到這裏來,不論甚麼原因都是迫害,修煉大法沒有錯,做好人沒有錯,我不會配合他們,這裏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要出去。
過了大約四十分鐘,他們都回來了,把優盤、手機、鑰匙都還給我。他們去了我的家,連家裏的小倉庫都看了,拿了一本神韻光盤回來。那個女的當著我的面給一個好像是領導的打電話請示,說沒甚麼事寫個保證就可以回去啦。她放下電話,拿來紙和筆讓我寫保證。我說:不寫,我也沒有犯錯誤,我保證啥?你們了解完情況,沒事我就該走了。這時那個女的耍起流氓來,說你要是不寫就不讓走。又叫來一個人給我錄口供,問這問那,有的我正面回答,有的沒有回答。錄完口供,他們把我拉去公安局國保大隊。我給丈夫打了個電話,告訴他了我的行蹤,並告訴他不要著急,我沒事。到了國保大隊,我看到走廊裏堆了很多大法書籍,還有打印機,真相傳單,心想這一定是資料點被破壞了。
一個屋裏傳出來同修向警察講真相的聲音,同時也傳出惡警呵斥同修的聲音,這裏發生著正邪大戰,我馬上加入其中,發出強大的正念,和同修一起消滅邪惡,搗毀魔窟,救度眾生,求師父加持。
此時,師父的法打入我的腦海:「在人世間表現的那些個壞人很惡,那個人那麼兇,是因為背後的邪惡在撐著他;你滅了那個邪惡,那個人也兇不起來了。如果大法弟子都擰成一股勁、正念非常足的去做,大家想想,那才是神在人間哪,這對邪惡來講太可怕了!」[1]「 對大法弟子行惡的不在表面上。你把背後那些因素解決了,你看看表面上啥樣?人沒背後的因素你告訴他幹啥他就幹啥。你是修煉人,你是有能力的,你是走在神的路上的生命,他是一個常人,他是沒有力量的。所以眼睛不要老是盯在表面上的人,解決那些背後的因素才能根本上解決問題,才能使形勢發生變化,才能使人發生變化。」[1]
我想:對,我們是神在人間。我不被那些表面現象所左右,發出強大的正念清除他們背後的因素。屋裏的警察對我都非常客氣,給我讓座,讓我喝水。這時家裏人都來了,單位領導也來了,還有一些我認識的警察都來勸寫個保證,給他們一個台階下,我就可以回家了。我丈夫要給我跪下,我媽打電話哭著說我不寫她就死,我妹妹從外地打電話勸我別太犟,好漢不吃眼前虧,寫完保證先出去。單位領導也勸我寫,說對我沒有任何影響。
在整個過程中我一直在發正念,外面知道的同修也在幫我發正念。我沒有被面前這一切所動,感覺到身體變得非常高大,裏面只裝著一念:我不能背叛師父,我不能出賣同修,我不能毀了眾生,一切由師父安排。我的整個身體被一個大罩罩著,甚麼也打不進來。那些聲音都在罩的外面,最後幾乎接近哀嚎。他們感覺讓我寫是沒有希望了,最後國保大隊長無奈地說:你不寫也行,你說「我不煉了」就行。我說:你怎麼像個小孩兒一樣,那麼幼稚呢?那有甚麼意義呢?僵持一會兒,國保大隊長看我不說,就說:不說就不說吧,你走吧!
就這樣,我在師父的呵護下正念闖出魔窟。在此再次叩謝恩師!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十一》〈二十年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