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上午八點三十分,有家人委託為塗玉春、焦麗麗依法做無罪辯護的兩位律師到蘭州第一看守所會見了各自的當事人──塗玉春、焦麗麗。
當兩位律師離開看守所來到城關區法院依法遞交法律手續的過程中,塗玉春的家人接到了看守所吳所長(音)的電話:吳所長告訴塗玉春的家人,塗玉春嘴上長了一個癤子,可能是糖尿病的併發症,讓家人給看守所送過去八千零三百元錢,看守所要在當天下午將塗玉春送到康泰醫院醫治。
聽到此消息,家人非常緊張,不知道塗玉春的病情究竟怎麼樣。
下午,塗玉春的家人就匆匆趕到看守所,得知:塗玉春的身體一直不適。但是塗玉春一直拒絕看守所給其檢查;拒絕治療;拒絕打針。看守所所長希望律師能夠下午會見塗玉春時給塗玉春做做工作,希望塗玉春能夠接受檢查。
塗玉春的丈夫對看守所提出:「你們九月十五日抓她的時候,她好好的。你們關了她半年,她就有了病。我們要自己帶回家去給她看病。」看守所所長稱:「她是在押人員,我們沒有這個權利。你們可以去找辦案單位和610。」
參與迫害的直接責任人名單:
蘭州市公安局26處民警:
文軍,魏至紅,李波,張永強,祁永紅,廖晨軍,康中強,蔣娜,鮮衛國,郭鋼,劉永,張和勇,楊峻生,茹麗華,張利勇等。
電話:(0931)8718903
(0931)8718941
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鄭鳴姬,柳曼妮,秦紹秀
城關區人民法院:王宋爽(0931)8522815
城關法院刑庭內勤的電話:(0931-8522813)
甘肅省檢察院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南路1號
區號:0931值班電話:0931-2369000
郵政編碼:730010傳真:0931-2369512
姓名 職務 辦公室 手機
路志強 檢察長: 0931-2369001
郭利 秘書:0931-2369615 13919199279
張清 黨組副書記
副檢察長2369003 13919396329
高繼明 黨組副書記
副檢察長2368006 13909467856
徐維忠 副檢察長2369005 13909461024
李保崗 副檢察長2369006 13909315626
王 幸 副檢察長2369007 13909311048
李東亮 副檢察長2369008 13919251966
王文信 紀檢組長2369009 13893653699
孫兆麟 反貪局局長2369010 13919828809
張學軍 政治部主任236961 1 13993116306
吳國禮 辦公室副主任 2369613 13919989501
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
電話:0931-8236306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3030號
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檢察長:華風
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檢察長: 王銳
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彭維萍
檢察院負責辦案的檢察官:鄭鳴姬,女。
甘肅省法院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3275號
區號:0931值班電話:0931-8532220
郵政編碼:730010傳真:0931-8501000
姓名 職務 辦公室 住宅 手機
梁明遠 院長:0931-8532295
屈毅 秘書: 0931- 8532052 0931-8581045 13993158699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2848號 郵編:730020
院長:龔昌明
副院長:高超 趙戰斌 鄭曉齊 韓冰 肖蒙 楊萬軍 魏至明
紀檢組長:鄭新民
機關黨委:韓國培
辦公室主任:王沛
政工科:邱冰紅
民二庭長:李剛
民三庭長:蘇紅
立案庭庭長:張梅賢
刑庭庭長:魏公信 0931-8522809
副庭長:金濟勇
審判長:劉保森
所謂辦案人員: 劉冬鬱、張瑞茹0931-8522815、李耀劍 李繁明0931-8524864、劉保森、翟玲玲09318524294、丁曉明、黎永紅8522978
紀檢檢察:韓宗榮0931-8522818、韓斌0931-8522931
蘭州市公安局:
副書記:黃大功 電話:8718007手機:13399316001
副局長:李武平 電話:8718005手機:13399319616
副局長:王毓弟 電話:8718009手機:13399310205
副局長:周 宏 電話:8718008手機:13399311777
城關區公安分局局長:張江武 電話:8716203手機:13399313906。
蘭州市26處
電話:0931---8718903 8718941
市國保大隊隊長:陳志光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蘭州市九洲大道 郵編:730046
電話: 0931─8334400 8434499
所 長: 趙志軍 劉平 金愛興
副所長:王恆鋒 夏五州 吳續雲
主 任:張煥續
蘭州市監管支隊支隊長:王建堂
副支隊長:魏國棟:
一大隊隊長:田慶萍
五大隊隊長:蘇生福
獄警隊長:匡軍、呂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