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歲的胡國艦,原撫順礦燈廠職工,一九九八年煉法輪功一週後,病都好了,造成胃部大出血的瘤也不見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胡國艦參加本地法輪功學員心得交流會,被綁架折磨,曾被電得昏死過去,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獄中被四次關押小號折磨,他多次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一零年末出獄時,身體已被折磨得出現腦血栓病狀,至今未見明顯好轉,曾多次暈倒,做腦CT診斷為嚴重小腦萎縮,有智力障礙。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胡國艦在發放真相資料和貼不乾膠時,被撫順阿金溝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晚上九點左右胡國艦住處被抄,第二天把他送入撫順看守所。
九月二十五日上午,胡國艦被撫順市東洲區法院在撫順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第一看守所(即撫順南溝看守所)第二法庭──東洲區法庭非法庭審。當時胡國艦及家屬聘請了北京市北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雅軍為胡國艦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當庭利用現行的法律和法規充份辯述了公訴人對胡國艦的指控的證據不足和邏輯上是荒謬之處。當庭沒有宣判。
可是在兩個月餘後,就是在胡國艦的所為合法,撫順市東洲區檢察院公訴指控虛假、法律條文不適用的情況下,東洲區法院仍非法判胡國艦四年。
胡國艦家屬在拿到判決書之後,得知胡國艦沒有上訴時,家屬諮詢法官劉暉,胡國艦現在大腦有智障,家屬代為提出上訴可不可以,劉暉告訴家屬說,必須是胡國艦自己在送達判決之日起十日內要求上訴才行,並由律師向法院遞交胡國艦簽字按手印的上訴狀。
胡國艦家屬就開始在撫順市聘請當地律師到看守所會見胡國艦並讓胡國艦在上訴狀上簽字和按手印。可是,當家屬找了十幾家律師事務所,卻沒有律師敢接案子。家屬問律師不接案子的原因,得到的回答全部是撫順市司法局對撫順市所有的律師事務所有口頭通知:法輪功、蟻力神和涉訪的案子律師不得介入,否則吊銷律師執業證。
胡國艦現今仍被非法關押撫順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