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中沒有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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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今年六十一歲。兒子媳婦要生孩子,預產期已過,兒子問我:我媳婦甚麼時候能生啊?我順嘴說七、八號吧。兒子著急讓我提前去他家。我當時手裏還有同修委託的事沒做完,就心生一念:我是大法弟子,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我的一切由師父安排。我的事忙完了,坐火車到兒子家,下半夜兩點多鐘兒媳婦肚子疼住院,八號兒媳順產生個男孩,全家人都很高興。我兒子說:媽你真神了,好像能掐會算,說七、八號生就七、八號生了。但我心裏明白,這都是師父的安排。

在伺候媳婦月子期間,我時時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高高興興的花錢,樂呵呵出力,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做的我不去搶著做,家裏氣氛很好,婆媳之間和親家之間關係相處都很好。

但看孩子的事很牽扯時間。我想:兒孫自有兒孫福,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被兒女情套住。我就提出要保姆看孩子。兒子兒媳婦是個通情達理的孩子,同意找保姆,也擔心找不到好保姆,親家也提出現在的保姆如何如何,找保姆還得家人看著保姆。我又想:我不是一般的人,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的一切都由師父安排,一定能找到道德品質最好的、有緣人到我家。

這樣我們先後找了四個保姆,這四個保姆人品都很好,看孩子做家務很用心,我分別都給他們講了真相,做了三退,其中一人得法,我還教她煉功,她臨走前跟我說她想看大法書,我就送她一本《轉法輪》,她表示回家後要學法煉功。

通過此事,我覺得作為大法修煉人,不管在哪裏,不管接觸到甚麼人,不管做甚麼事情,時時刻刻都不能忘記自己是一個修煉人,去掉私心,善待別人,遇事首先為他人著想,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信師信法,只走師父安排的路。

二零一五年三月份的一天,我和丈夫與朋友一起吃飯,其中一個朋友很神秘的說,他認識一個朋友,能辦殘疾證,憑此證可以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外出旅遊、買車票等都給優先、優惠。請他吃頓飯就能辦成。

我丈夫和幾個朋友議論著,是啊,現在外出旅遊門票太貴了,站著排隊買票都得一兩個小時,如果能辦個殘疾證能省不少錢啊!還能優先不用排隊。朋友們商量著怎麼樣造假。我默默的聽著他們的談話,心裏有說不出的滋味。朋友看我不吱聲,就指著我說:「你也應該辦一個。」我說我不辦。

過了一段時間,丈夫要我的身份證,說去辦殘疾證。我告訴他我不辦,丈夫立刻像觸了電一樣,瞪大眼睛跟我連吵帶罵的喊起來了:我都請人家吃飯了,錢都花了,你不辦能行嗎?你這個人咋和別人就不一樣啊!這省錢的好事你為啥不辦呢?你腦袋有病啊!

看到這個情景,我心平氣和跟他說:這些年你也知道我是修煉「真善忍」的,我師父讓我們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不說謊、不欺騙,你知道我根本就沒有病,更不是殘疾人,我怎麼能說謊辦假證呢?請你尊重我的選擇!丈夫看我的態度很堅決,沒說啥就走了,再也沒提過此事。

這件事雖然是件小事,我深深體悟到了,在修煉過程中,不管大事小事,都是在過關,也是給我們提高心性的機會。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把師父的法銘記在心,一定要用純淨的心態,按照師父的要求,歸正自己的一言一行,不管遇到甚麼事,必須正念正行的走正每一步修煉之路,不讓舊勢力和邪惡鑽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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