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好!
各位同修大家好!
很高興有機會在這邊分享修煉大法十三年來的心得體會。我是在二零零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那個時候正是大學三年級。我在修煉八年之後,有幸加入大法弟子辦的講真相的媒體。接下來是我這十三年來的修煉心得。
一、從常人工作走入專職媒體工作
二零零二年我得法時,中共已經開始迫害大法了。透過學法,我了解了講真相對一個大法弟子的重要性和使命。所以這幾年來,除了常人的工作及學習時間外,我腦袋都沒有閒著,我總是想:「如何助師正法?如何停止這場迫害?怎麼更大面積的救度眾生?如何減輕大陸同修的負擔?我可以做些甚麼?我的誓約是甚麼?如何發揮我最大的力量?」我也參與了許多大法講真相的項目,如:校園成立大法社團洪法、舉辦法輪大法學生營隊、維修同修電腦、網路講真相、打電話、景點面對面講真相等等。甚至我新婚蜜月假期時也去了香港景點講真相七天。用常人的話講,「修煉、洪法、講清真相」已經成為我業餘時間的「愛好」了。
二零零八年我剛退伍後,第一份工作是在知名的外商國際貿易公司,做的是買賣太陽能電子材料的業務人員,很多人都覺的這是一份很有發展、很有前途的好工作。很快的兩年過去了,我已經熟悉了這個工作,越做越順手。好像可以預見到自己未來事業的藍圖,有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感覺,眼看就要加薪和升副理了。
另一方面,雖然白天工作忙碌,但是我下班後或是週末都到新唐人電視台幫忙副控、主持人及技術人員,深深感到時間不夠用,沒有辦法更好的為新唐人講清真相的工作貢獻。而在常人工作上,看著長官、同事們,利用晚上業餘時間交際應酬、培養人脈及學習第二、三外語,這些其實對於白天的工作是有加分效果的。反觀自己,我發現我正在同時努力做好兩件事情:常人工作及新唐人的事情,說兼顧也是可以兼顧,主管也很滿意我的表現,但是沒有辦法兩邊都做到一百分,覺的心有餘而力不足。
就在這個時候,我看到了師父在講法中提到:「如果把講真相和做大法弟子媒體的事合在一起,那不就減少時間的分擔了嗎?而且又解決了生活問題,解決了常人社會的工作問題,何樂而不為呢?我覺的勢在必行了。」[1]
剛剛悟到的時候,我的心情真是如獲至寶。這真是有條件來做專職的弟子的偏得呀。我不知道這是否是我當初下世所簽下的誓約,但我覺的這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於是我在二零一零年初離開了原來的常人工作,到新唐人報到了。在二零一四年因為組織的調整,調到《大紀元時報》工作。
能有條件、有機會可以在媒體做專職,真的是師父給弟子的一個證實大法的好機會。將「工作、興趣、志向、人生的目標」相結合的話,工作成果、效率肯定會倍增的。果然到了媒體上班之後,即使忙到很晚,但是一點都不覺的累,反而很開心。
二、突破早上起不來煉功的問題
修煉十三年了,直到最近這一年,才逐漸穩定保持每天到煉功點煉齊五套功法。說來慚愧,這是修煉人最基本的功課,可是在我的修煉路上,是個很大的突破,我想分享我是如何突破的。
1)從心性提高開始,作為修煉人,煉功是大法修煉的一部份,沒有煉功,也就是沒有修煉好。作為煉功人,就是應該每天煉功。如果早上沒出門煉功,一天忙下來,很可能晚上睡覺時還沒煉完功。早上煉完五套功法,是最好的保持煉功的方式。到戶外煉功不但可以洪法,而且還有一個明確的目標,鼓勵自己一定要出門。但如果在家煉的話,很有可能就精神不濟或是意志不堅定。從學法中,我體會到,要做到一件事情,從意念、心理上先改變,心態、認識正確了,行為就可以跟上。如果打從心裏對煉功不夠重視,那麼就很難起床煉功了。反過來說,我過去沒有每天煉完五套功法,就是對煉功認識不清、不夠重視的關係。
2)開始起床煉功之後,我還面臨另一個問題,就是煉功容易打瞌睡,而且非常的嚴重,有時候打坐時,師父說「變掌」的聲音都沒聽到,或是自己的手變掌了,但是卻是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變掌了。現在想起來都會覺的很誇張。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開始我在走到煉功點的路上,一邊走一邊手舞足蹈的做一些讓自己精神振奮的動作、呼一些常人式的口號,但是發現沒甚麼作用。後來我悟到一個理,要讓自己精神振奮、提升能量,最好的、最管用的方法就是發正念。發正念的口訣、動作、想法,是施展佛法神通,是最正的,沒有任何常人的口號或是動作比這個還要正的了。所以後來我從家門口出來,走到煉功點的過程中,就不斷的發正念,清除那些干擾我讓我精神不振、打瞌睡的所有干擾。果然打瞌睡的情況明顯的改善了。這是又一個很大的突破,這件事情讓我發現自己之前對於發正念的信心是很不足的。我之前對於發正念不是那麼有信心和正信,難怪起到的作用不是很明顯。
3)師父說:「現在幹的都是甚麼東西啊?都是蟲子之類的,細菌亂七八糟,都是這些東西。發正念是非常管用的!一滅成片成片的就滅掉了,可是它很多,宇宙多大啊,這個東西,而且宇宙的層次很多,你滅完了,不一會,時間不長,它又滲透過來,它又來,你再滅。就是不斷的這樣發正念,要堅持一段時間,才能夠明顯見效。」[2]
我對發正念又有更高一層認識了,發正念本來就是非常管用的。師父的法理越講越明白,這些事情,本來就應該相信和了解的,但是由於自己悟性不好、正信不足,才在開始發正念十多年後的今天,才悟到這一層法理,真是非常慚愧。
三、時間管理也需要「真、善、忍」
每天都有許許多多的工作,而且我的工作是常常要接觸網路的,特別是近年來流行的社群網路。上面有各式各樣的有趣的資訊,稍一不小心,就容易分心,迷失在其中。反而忘了本來要做的工作。
除此之外,現代科技的發達,產生了許許多多的干擾,容易讓人分心,像是即時通訊軟體,因為工作需要,又不得不使用,我用了三種即時通訊,同時收九個信箱。造成的結果是工作非常沒有效率,不斷的分心,這已經嚴重干擾到我的工作了。
我從法上去看這個問題,時間管理這個課題是否做好,這還不是使用哪一種工具或是方法可以達成的,時間管理是個心性問題。
有一天我背師父的《論語》的時候,背到一句「大法還造就了時間、空間、眾多的生命種類及萬事萬物,無所不包,無所遺漏。這是大法真、善、忍特性在不同層次中的具體體現。」[3]我體悟到,時間也是大法造就的,如果符合「真、善、忍」特性,就一定可以做好時間管理。
如果把「真、善、忍」的原則應用在時間管理上,真就是要真實的面對自己每天工作的效率,認真的記錄自己每天的時間用到哪邊去了?每天工作完要思考:今天的時間管理哪邊沒做好?哪裏需要改進?不要逃避面對自己的問題。
我悟到:「善」中的一層法理是,在每一秒鐘,都要記著,現在的每一秒都是師父為了大法弟子、為了眾生延續下來的時間,每一秒都不能浪費,這也是「善」、也是慈悲於眾生的體現。浪費時間就是不善。
師父說:「可是歷史不管經過了多長時間,三界造了多長時間,來這裏的眾生來了多少,都在盼望著在歷史漫長歲月中的這一刻。這一瞬間,值千金,值萬金。走好這一段路,那就是最了不起的。」[4]
談到「忍」,包括面對安排好的時間表,能不能忍住誘惑,按表操課?因為工作中有些項目特別困難,特別需要動腦。面對這些項目的時候,我常常會很心煩,然後就忍不住去上了其它休閒的網站,放鬆去了。或是先去收個信、看個訊息、先去做一些其它簡單的事情。這就是「忍」的工夫沒做好。往往差別就在電腦鼠標的一個按鍵,一不小心,又分心走神了。
我悟到:「提高心性」是做好時間管理的最好方法。
四、要做當今世界的風流人物
在媒體工作,也是證實大法的一部份,也是我主要的證實大法的工作。我深深的知道,透過《大紀元時報》或是新唐人電視台,我支持這個媒體在各方面做的更好,讓他更有能力去讓更多海內外的人得知真相,這是極其重要的。在這邊工作,表面上就像是在常人公司上班一樣,不同職位,需要各式各樣的技能。
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一個法理,師父告訴我們:「世上的一切都是為正法開創的,大法弟子就是當今的風流人物,從古到今各界眾生都在期盼。收救你們要度的眾生吧。正念正行,解體一切障礙,廣傳真相,神在人中。」[5]
我不是很確定風流人物是甚麼意思,於是我就去查字典,原來意思是:對一個時代有很大影響的人物。我的體悟是,在常人的角度來看,就是所謂的大人物。因為我做的是行銷方面的工作,我悟到我應該達到和常人中的「行銷大師」一樣的層級與能力,才能更大更好的協助媒體發揮影響力。那麼,我應該如何成為或是超越這些行銷大師呢?
我突然體悟到,這一點都不難呀。我去學習他們的著作不就好了嗎?這一個體悟打破了我的一個觀念,我過去認為常人的東西不太需要去花時間學習,因為學法、煉功時間都不夠用了,怎麼還會有空去學這些常人的技能呢?但是我發現,如果是為了講清真相、證實大法,去學習這些專家的書,這是符合常人社會的理,而且有必要的。但是,要注意擺正的是,應該是有針對性的去學習這些需要用到的常人的知識,但不是一味的把時間全部投入、沉迷於知識或興趣當中 。同時,平常要做好學法、煉功;基點擺正了,我發現大法啟悟了我的智慧,我學習事情非常快,並且觸類旁通、舉一反三。從中發現到很多新的點子和方法,再將其運用在實際的工作當中。有許多部份的確直接或間接的對於媒體起到了正向的作用。
五、結語:
修煉的路上,沒有捷徑,排除干擾的最好的方法其實也是最明白簡單的,就是學好法、做好三件事情。往往證實法不順利、有干擾的時候,都是因為自己沒有學好法。而邪惡對於我的最大的干擾,就是干擾讓我無法學好法、學法打瞌睡、忙的沒時間學法。這個道理簡單,但我卻常常忽略了,勉勵自己在今後的修煉中,一定要更好的學好法。
以上為個人心得體會,層次有限,如有不足之處,請不吝指正。
最後重溫師父的經文,與同修共勉。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大紀元會議上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論語》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芝加哥市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歐洲斯德哥爾摩法會〉
(二零一五法輪大法台灣修煉心得交流會發言稿)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2/24/154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