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腦海裏突然浮現出兩個英文詞「undivided attention」(專心致志),不知為甚麼一直清晰的浮現在眼前,揮之不去。伴隨著心裏升起一種莫名的深深的敬畏,不敢輕舉妄動。我就對自己說,既然來了,不要錯過有緣人,錯過一點吃的倒不算甚麼。但這似乎不是發自內心的,也沒有真正認真去清除那顆被勾起的常人心,之所以沒有離開,完全是因為冥冥之中有強烈的感覺,不敢走。
但也許是心沒有去,同修又好心的在旁邊說:快去吧,我在這兒就行了。我還是有點猶豫,不知為甚麼,就是不敢走開。這時看見先前聽我們介紹神韻的一個老年婦女,來到隔我們不遠的地方,和另外兩個人拿著介紹神韻的小冊子,在熱烈的討論,用另外一種語言。其中一個年輕點的就是不斷說「NO」,很激烈的反對那個老年人,我開始發出強大的正念。僵持了好一會兒,那個老年人走過來,說我決定買票。我有點心驚,剛才如果走開了,也許就錯失了這個有緣人。
賣完票後,同修又說了一次,快去吧。我還是在猶豫,但這次有一種可算完成了甚麼事的輕鬆感,就想也許可以吧。同修指了方向,我順著走,卻找不到,心裏想是不是不對了?快回去吧,在這兒賣票呢,怎麼可以輕易離開。但執著心還在,執著好吃的心,這樣又走了幾圈才找到,一看,便宜的魚賣完了,就隨便買了兩包,也不怎麼便宜。往我們攤位走的路上,突然出來一個念頭:這樣執著,即使買到了也不會好吃。
剛一走回去,恰好遇到一個人急急的往前走,目不斜視,我主動迎上去和她搭話,她忽然像大夢初醒一樣,說:喔這個,我一直想買,我兒子想看,太好了,我拿回去訂票。我又有點吃驚,若是晚了一步,就容易錯過這個人。回想想剛才腦海裏清晰的兩個字,還是有點蹊蹺。
回到家,那魚果然很難吃。坐下來細細的想,突然悟到,為甚麼那兩個字會那麼清晰的浮現在我的眼前?為甚麼伴隨著那兩個字的是我心內中升起的莫名深深的敬畏,也許是我明白的那一面,知道那點化來自師父。而為甚麼我一回來立即就遇到那樣一個看上去匆匆走過去,雙眼都不斜看的人,卻是一個有緣人,這是在點化我,不要放過匆匆而過的救度機緣。我有時會想,自己一天講了多少多少了,似乎挺賣力了,好像不差一個人。但是對於那個人來說,也許是她只有一次的機緣。
想到這裏,我流淚了,我為自己悟性差感到羞愧。在我的生命中錯過多少這樣的有緣眾生呢?我不敢想。回過頭想想,身為一個大法弟子,承擔救人的使命,如果沒有盡力,那不是我的罪嗎?
我常聽其他同修說師父的點化,我一直在這一點上相當麻木(也許是因為沒有意識到的無神論的毒害),以至於從來不去仔細體悟。當我意識到那是師父的明顯點悟時,我感到慚愧和內疚。這就是給我一個教訓吧。常人都講做事情要專心致志,心無旁騖。以一個神的狀態救人,神是甚麼狀態呢?是忘我的狀態,是無私的狀態,沒有常人慾念的牽絆。
為甚麼講的話定不住那常人,人在神面前,不是叫他們做甚麼就做甚麼嗎?為甚麼沒有這樣?就是因為還有人心在,講出的話中,還有人心。好像師父說的:「有許多人練功思想不正確,你看他在那站樁,累的手直哆嗦,腿也直哆嗦。可他腦子沒有閒著,他想:物價要漲了,我得去買點,練完功我就去買,不然的話就漲價。」[1]帶著這樣的執著人心,講出的話就沒有力量,打不透那個人的執著,那個人甚至也會想,我得快走,去買甚麼甚麼,因為我們的心會影響常人。
重溫師父的這段講法:「我過去講過,帶有自己目地的人對別人講話想改變別人,或者是想要說服別人,你講出的話再有理,別人也很難完全接受,也打動不了人的心。為甚麼呢?其實我告訴大家,是因為你講出的話帶有你所有的思維。你在常人中各種七情六慾,甚至於你執著的東西很多,你講出的這一句話中都帶有複雜的思想,就使你的話沒有那麼大的力量,很分散。再加上要對別人說甚麼的時候,往往站在自己的觀點上,它不一定符合宇宙的法,所以從這一點上講又沒有真理的力量。那麼在對別人說甚麼的時候又加進了保護自己的東西,自己別受到傷害,也就是說你說話的目地又不純了,那麼這樣一來使說出的話就非常的飄。可是你要真正能夠達到思想清靜的時候,或者你執著心越來越少,思想雜念越少的時候,你發現你講的話就有力量了。為甚麼講無為的時候我談到大家不要隨便去管不應該管的事呢?就是因為你講的話已經開始有力量了,有力量的話就能改變別人。不管對與錯,你改變了別人,你可能就做錯了甚麼事情。因為你眼睛看到的是表面,而過去的因緣關係你看不到,真相你不知道。那麼到了更高層次上的時候,你的思想就越來越純淨,你思想所帶出來的東西,講出的話,非常的乾淨。越乾淨,越單一,越符合宇宙這層的理。講出的話一下子就能穿透人心,打到人思想的深處去,打到他生命更微觀中去,你說它有多大的力量哪?!」[2]
其實同修講那些話的時候,我就應當警醒了,為甚麼她不斷的說,不說是因為我有常人心嗎?如果沒有,這樣的話都不會到我的耳邊吧。
每年參與賣票,都有許多收穫,感恩師父給我們這樣的機會。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瑞士法會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2/21/154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