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壽玲,今年六十歲,家住煙台海陽小紀鎮牛根樹村,因為向「兩高」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今年九月十六日,被海陽「610」的頭目於正高帶領幾個警察闖入家中,綁架到小紀鎮派出所,遭受了一天的毒打。
九月十六日,在小紀鎮派出所,於正高等強迫給紀壽玲抽血,遭她反對,警察便將紀壽玲拉進小間,給她戴上手銬、腳鐐銬,固定在在桌子上,使紀壽玲一動不能動。抽血的警察於大林在紀壽玲的手背到處亂抽,紀壽玲便握緊拳頭,這樣抽了大約半個小時,紀壽玲的手背被扎的到處都是針眼。
因為紀壽玲不配合,於正高就用盡他全身的力氣,抓著紀壽玲的頭髮,往地上用力摔打,拳打腳踢的。紀壽玲,已是六十歲的人了,但是,只要紀壽玲不配合他提出的問題,於正高就用力左右打紀壽玲耳光,還不說,就狠狠地打。紀壽玲一個字也沒告訴他。
紀壽玲抓緊機會對於正高說:「你的同學在公安幹過,你都批她勞教,你還講過情面嗎?我都勸過你多少次了,趕快懸崖勒馬,放下屠刀,你就是不聽。無論你犯多大的錯,只要你回頭,我師父就會原諒你的。」於正高不但不聽,還叫嚷:「我們走著瞧,看誰能笑到最後。我一直幹到退休,還能幹十年。」
最後,於正高氣急敗壞地走了,警察給紀壽玲打開手銬腳鐐,讓紀壽玲也走吧。紀壽玲到了院子,看於正高還沒走,過去拉開他的車門,要她的東西和師父的照片。於正高搖搖頭,開車就走,紀壽玲趕快告訴他一定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從派出所到紀壽玲家,有二、三十里的路,紀壽玲步行走回了家,已是晚上十點多了。
紀壽玲由於白天遭毒打,睡覺不敢翻身,翻身就痛,左右兩肋的肋骨被打傷,引發起咳嗽,咳嗽、喘氣時,肋骨就疼。頭髮被撕下很多,頭被打的腫腫的。打耳光時,臉被打的又青又腫,牙齒還被打掉了一顆,睡覺時,連轉脖子都疼。手由於被強迫戴手銬,手脖子腫的很粗,洗手時,連骨頭都疼。紀壽玲學大法之前,腿彎子有囊腫,學大法後好了,這次,又被於正高等打翻了。
十月十九日,紀壽玲的傷還沒好,又被海陽「610」人員,翻牆進家,綁架到小紀派出所,在海陽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於十一月三日被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