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母親癱瘓後,被兄弟姐妹們送到養老院,半年時間就骨瘦如柴。我把母親接到我家養著。母親活了,體重又恢復了,但是因站不起來,把我累住了。我向兄弟姐妹求助,他們竟然說:你不是孝順嗎?誰讓你接走的?於是我就忍氣吞聲地養著母親,贏得了外人的好評,卻在兄弟姐妹中被孤立了。
修煉是修自己,而不是修理別人。向內找,我是在用我的標準要求他們,放低了自己。再往深想,我的不寬容、不善,是因為妒嫉心──因為母親的拖累,我的社會活動受到限制,內心妒嫉兄弟姐妹們能自由的生活,對他們產生怨恨,當然他們就更加孤立我了。假如我有足夠的寬容,他們可能會在當初主動把母親送我這裏來,而不是送養老院而錯過調養的良機。
由此,我聯想到我給同修的印象,同樣也不是受歡迎。我好像很精進,做了一些別的同修做不來的事,就覺得了不起了,對個別同修的失誤抱怨、指責,因此在同修中我也把自己孤立起來,近似獨修。
通過這件事,我找到了修煉的差距,而在去掉怨恨心、顯示心、妒嫉心後,發現自己失去的都是業力。
個人體會,不妥之處,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