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泉家屬曾到四會監獄會見江漢泉,鑑於江漢泉的嚴重病情,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依法向獄方當面遞交保外就醫申請書,但遭獄方拒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廣東四會監獄警察和普寧市「610」非法組織人員到江漢泉所在的村委會「了解」其家庭情況。監獄人員也承認江漢泉忠厚老實。
江漢泉,係廣東普寧市流沙鎮上塘村人,因去年過年期間,在自家門上貼對聯,表達其追求「真、善、忍」的美好願望,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遭普寧市公安局、「610」非法組織、流沙鎮城東派出所聯合綁架,非法關押到普寧看守所後迫害出現高血壓三級(很高危組)、高血壓性心臟病、高血壓性腎病、高尿酸血症。
普寧看守所鑑於江漢泉的嚴重病情,隨時有可能出現生命危險,怕承擔責任,建議辦案單位依法對江漢泉變更強制措施,出所治療。
但中共邪黨漠視生命,漠視人權,公然對病危的江漢泉進行非法庭審。在辯護律師對江漢泉進行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後,「法官」無言以對,宣布休庭,後秘密判刑三年六個月,此等作秀伎倆彰顯中共不講法律的無恥行徑。
江漢泉的妻子去年曾到當地公安局、檢察院、政法委等部門,要求相關部門釋放其忠厚善良的丈夫,但每次都被門衛擋在門外,告訴她:領導不在!(圖)
江漢泉是個老老實實的種田人,因修煉法輪功一家長期遭受中共惡黨的監控、騷擾、蹲坑等迫害,家無寧日,難道做個好人就這麼難嗎?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法輪功學員經過十多年對你們慈悲的講真相,你們也看到了,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怎樣的人,你們私底下也承認法輪功學員都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你們握著權力,不但不揚善除惡,還一味地代江澤民迫害善良的打手、當替死鬼,你們怎麼那麼傻也!
二零零五年四月,《公務員法》新增第九章第五十四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導意見,首次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要終身負責」。中共新華網的報導特別引述了浙江省公安廳廳長劉力偉的一段話:「對於造成冤假錯案的責任人,無論在職還是退休,無論是否離開公安系統,都要追究到底!」這些援引正是中共為自己留後路找替罪羊的法律依據!
俗話講「善惡有報,如影隨形。」其實這是天理。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所以才能做到無怨無恨、一再給曾經迫害過自己的公檢法司及政府人員講清真相,給予擺脫邪惡控制、改變惡報宿命的機會,但前提是當事者本人必須幡然悔悟,及時補救,挽回損失。